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异说故事/作者:狸狐花』 『状态:已完结』 『内容简介: 这个世上有太多神奇的事发生,但谁又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到底是否存在呢?』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第1章南山齐夏   齐夏之都,于南山终日临雪之巅,想攀登上去的人不知凡几。然而却没有一人能够真正上去得了,其原因为何也不得而知。每一个攀登之人都对那个地方讳莫如深,不管别人怎么问他们都不肯开口做出解释。   蜀山脚下的一大户人家子弟,姓盛名明玉,身高八尺,面如冠玉,眉清目朗,一派潇洒之姿。素日里喜好听闻一些奇人异事,更甚至跑去当时现场探寻一二。这日,盛明玉坐在茶楼里饶有兴趣的听身边小厮讲故事,小厮正讲得眉飞色舞,口若悬河,突然听得附近一个彪形大汉站起身来怒道:“那南山有什么去不得的地方?你这般不肯说出口,是不是没把你哥哥我当回事?”另外一旁的男子连忙安抚道:“兄长此言差矣,那南山真去不得。不说终日大雪纷飞,去的人是一个也没登上去呀!也不知道谁诓骗兄长,说什么齐夏古国的宝藏在那里,这绝对不可能。你想,若是真有,那咱们上头还不会有动静啊?”彪形大汉想了想慢慢的坐了下来,脸色稍好,也不再发怒。盛明玉听到后陷入沉思,这个齐夏古国很是神秘,相传数千年前,在南山突然耸立起一座巨大的城池,像是一夜之间就建立起来的。在南山脚下一些村民还能看见这座城池在空中漂浮着,每当雪下的最大的时候漂浮在半空中的城池就会落下,随即从城池中走出一群像仙女一样的貌美女子,然后会有丝竹之声悦耳响起,伴随着翩若惊鸿的舞姿。   看见的人无不顶礼膜拜。但好景不长,一如当时的突然出现,这齐夏之都在一日后消失不见,谁也不知道这个古国到底发生了什么。盛明玉决定去攀登一次这个南山,看看这神秘的齐夏古国到底发生了什么,里面又到底存在着什么。   于是盛明玉孤身一人上路,并没有带上他的小厮,因为他知道,这个地方一旦告诉小厮自己要去,那肯定是被关起来的,盛家老爷和夫人并不希望他出门去参与进一些古怪离奇的事,毕竟他是盛家唯一的一根独苗,大多数奇人异事都是假的,并没有什么危险,所以盛家虽然不放心也总会派一群人跟着,所到之处全是乌压压一片的人,而这次,他是偷跑出来的。   盛明玉走的时候带了一壶水和几块点心,还有换洗衣物和银票。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到南山脚下,这个时候的盛明玉已经是灰头土脸的模样,他寻了一户距离南山最近的人家借宿。夜晚时分,疲倦的盛明玉合衣而睡,在睡梦中他迷迷糊糊听到一个声音似乎在说着什么,但是却总听不清,那声音忽远忽近,又有些缥缈,他努力的想睁开眼,坐起身来去瞧瞧什么动静,但是他发现自己动弹不得,只好聚精会神的想听清楚那个女人说的到底是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听清楚,原来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似乎在叫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他怎么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呢?   那个女人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喊着:“墨郎——墨郎——”   “墨郎——你在哪儿?”   “我怎么什么都看不见。”   却总是没有一个人回应她,空荡荡的回响在盛明玉的耳边。就这样过了许久,他听到公鸡打鸣的声音,他发现自己开始恢复知觉,过了一会儿就可以动了,于是连忙坐起身来,匆匆穿好衣服走了出去。借宿的人家的女主人是一个年迈的老太太和她的小外孙,他刚出门就看到老太太颤颤巍巍的往厨房走去,准备做早饭,她看到盛明玉出来,笑着道:“公子怎么不多睡一会儿,这么早就起来?”盛明玉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睡不着,就出来了。对了,老太太,你昨晚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老太太听到盛明玉的问话不假思索的答道:“老婆子我昨夜睡的不踏实,起夜了几次,并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想必是我这老婆子把公子给吵着了吧。”盛明玉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吃过早饭盛明玉便向老太太和她的小孙子告别,往南山上走去。还没走多远就听到一个声音叫住了他,“公子等等!”盛明玉转过身看到老太太的小孙子追了过来,“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盛明玉摸了摸他的头,看着他的小脸通红,显然是追的有点急,小孩子自然是比不上大人的脚力,让他缓口气再慢慢说。“公子,这是我奶奶让我给的,说是保佑平安。”说着就递给盛明玉一块看不清楚颜色的布做成的平安符。盛明玉伸手接过平安符笑道:“你奶奶的心意我收到了,你快点回去吧,别让你奶奶等急了。”小孙子点了点头,又噔噔噔的往回跑去。盛明玉收好平安符又继续往南山走去。   南山上白茫茫一片,时不时还飘着雪花,落在盛明玉的身上,他裹紧了身上的斗篷,继续往上走着。南山往上走的路并不是很陡峭的,只是白茫茫,分不清方向,他也不知道自己走的到底对不对,只能一条路直走。距离他攀登上去的时辰他更是不清楚,只能凭借白日夜晚来判断,已经过了三天了。他觉得很累,很想休息,他坐在雪地里闭上了双眼。   不一会儿他又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女声在呼唤着那个人。   “墨郎——墨郎——你在哪儿?”   墨郎是谁?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自己会听见?盛明玉有些迷糊,他想了想睁开眼睛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等他睁开的时候发现依然是白茫茫一片,什么都没有,而声音却戛然而止,不复出现。盛明玉爬起来继续走着,越往上就越觉得喘不过气来,脚步踉跄,最后他终于爬不动了,倚靠在一个雪堆旁喘着粗气。   突然听到后背有什么东西在唰唰往下落,他连忙转过身来,扒开了雪堆,引入眼帘的是一个石碑,上面写着他看不懂的文字,这是齐夏古国的文字?盛明玉哈哈大笑起来,不枉费他辛苦了那么久,终于要到山巅了吗?他站起身憋着一口气,涨的通红,脚步踉跄的往上跑去,跑了没几步他听到一阵轰隆轰隆的响声,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就感觉自己陷了下去。   等盛明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奇怪的地方,大堂是白色的,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唯有墙上有一些奇怪的图案,上面画着会飞的大鸟,没有獠牙,许多人在大鸟的肚子里欢笑着。还有一些穿着古怪服饰的人在底下手舞足蹈。另外一面墙壁上画着许多辆奇怪的马车,还有巨型的怪物。怪物的嘴里还有一些他从未见过的小怪物。那个巨大的怪物很像“具”。“具”是一种蜿蜒爬行的动物,体型偏大。会吃人,有时候还会吐出嘴里的毒来麻痹逃跑的食物,或者用自己的身躯缠绕住,并且没有脚,速度极快。盛明玉看的入迷,不知过了多久,他又一次听到那个女人的声音,这次女人的声音很清晰,好像就在这个大堂附近,他顺着声音往最近的一道门走去,盛明玉的心在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比起正常速度快了不少,他有预感,他能知道齐夏古国消失的真正的原因了,当他推开门的一刹那,一道白光闪现,他不由得用手遮了遮。等白光消失后,他再次将目光聚集门内。   他看见一群美貌的女子在翩然起舞,那古怪的服饰,跟壁画上一模一样。其中一个女子看到盛明玉,嫣然一笑然后朝他招了招手,盛明玉感觉自己双腿不听使唤,慢慢的往女子那边走去,女子向他伸出手说道:“墨郎,我终于找到你了。”   女子抓住他的手,他感觉女子的手有些偏冷。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任由女子拉着,往最深处走去,他转头看着那些依然还在跳舞的人,背后有些发凉。女子把盛明玉带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后,他发现自己能说话了,于是问到:“你是什么人?”女子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只看着他微笑。盛明玉又问到,“你是齐夏古国的人?”女子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但就是不回答。盛明玉想了想又说道:“这里有宝藏吗?”女子点点头,开口道:“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会得到他想要的东西。而你的宝藏....”盛明玉看着女子渐渐凑近的脸,心里更是不安,只听得她说:“你的宝藏就是我呀。”还没等盛明玉再问些什么,就晕了过去。   等盛明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来那个地方了,而是在自己熟悉的屋子里,是借宿一晚的老太太和她小孙子家。“公子,你可醒了,昨晚你发了高烧一直在说胡话。”老太太颤颤巍巍的由着小孙子慢慢扶着过来走到盛明玉面前。盛明玉有些迷茫,他不记得自己发生的了什么。但是他只记得自己是要去南山寻找齐夏古国的。等养好身体,向老太太和她的小孙子告别。小孙子递给他一个不知道用什么布做成的平安符,让他带在身上,盛明玉拿着平安符道谢一番便离去。   从那以后,盛明玉像变了一个一样,再也不去询问那些奇人异事,也开始打理自家的产业,每当有人提起那个神秘的齐夏古国的时候,他都离的远远的。   。 第2章端阳   “我们是龙的传人,我们是龙的后代。生生世世侍奉伟大的祖先……”一名男子赤裸着上身跪在江边,他双手捂住胸口,闭着眼用一种古怪的语言念着,仔细听却又听得很明白,他到底在说些什么。   待男子念完,他站起身来,面对江面又一次跪下,在月光下可以看到男子的发丝很长,看起来很飘逸。这时候一个步履瞒珊的老人走了过来,四周火把点燃,在火把的照耀下他拿起剪子,将男子长长的发丝剪落,然后另外一个强壮的中年男人走过来。不一会就看到男子的背上赫然显示着一个纹身。   那个老人又一次站在男子的面前,他高举着火把嘴里念着古怪的语言,这次念的内容,谁也听不懂,冥冥中感觉是在讲述祖先的事迹,于是那些点着火把和男子一起跪拜的人们显得更虔诚。   清晨,墨子白醒来第一件事便是看看窗外。外面依旧阳光灿烂,他站在窗前深呼吸。依旧是美好的一天。   “吱吱,吱吱吱……”一只小仓鼠从床底下爬出来,墨子白将它抱起,轻声说道:“小小,今天我们去哪里?”小仓鼠依旧吱吱的叫着,墨子白望着桌上的台历,“今天是端阳啊。”   墨子白骑着自行车,带着小仓鼠出门兜风。路上不小心撞到一个女孩,女孩从地上爬起来,对着墨子白横眉冷对,叉着腰,“你这人怎么回事,撞着人都不说一声道歉。”墨子白慌忙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抱住要掉下来的小仓鼠,满脸通红,连忙道歉:“对不起……”女孩摆摆手,正欲说话,见到墨子白后却脸色大变,一转身便跑了,只剩下一脸茫然的墨子白和莫名其妙不停吱吱叫唤的仓鼠小小。“我没那么恐怖吧?”墨子白摸摸自己的脸,有些抑郁。   自出生以来,墨子白的脸上就出现了一块淡淡的胎记,如果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到后来墨子白长大后胎记便消失,只不过背上隐约有着痕迹,似龙非龙,似蛇非蛇。墨子白倒也不在意,只是每年端阳这日,他会感觉不舒服。仓鼠小小,是墨子白两年前在路边捡到的,当时看到它很小很小,又很可怜,稍微不注意便会被踩到,于是便收留了它。   墨子白带着小小来到江边散步,他不记得有多久没来过江边了。小小爬在墨子白的肩头,眼睛咕噜噜的转,时不时吱吱叫两声,以示自己的存在。“快看,那里有人在赛龙舟!”旁边有人指着江中的龙舟欣喜道。墨子白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人在赛龙舟,这时候墨子白感觉头晕目眩,他抱着仓鼠小小,下意识地坐在了地上,但是那种晕眩的感觉止不住,突然眼前一片黑暗什么都不知道了。   “伟大的祖先,伟大的龙神……”墨子白感觉自己耳边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吟唱着,那是一种奇怪的语言,墨子白感觉自己能够听懂,那个声音很舒服,让墨子白浑身上下感觉无比舒坦,一直到骨子里灵魂深处。迷糊中,墨子白似乎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孩坐在他身边,那个女孩穿着古老而又奇怪的服饰。墨子白努力地想睁开眼,却觉得昏昏沉沉,又一次睡了过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依旧在江边,赛龙舟还在继续,所有人好像从未注意到他的存在一般。仓鼠小小蹲在墨子白的脚边,他将小小抱起骑着车离开了江边。   “小小,为什么我觉得我很奇怪呢?”墨子白对着肩上的小小说道。小小不会说话,也没理他,自顾自地眯着眼。“我想,我身上一定有什么秘密吧。”墨子白又自言自语道。   回到家后的墨子白看起书,书中写着端阳的传说,是为伍子胥。公元前522年,伍子胥因父亲伍奢、兄伍尚及全家100多人被楚平王所杀,而避难逃奔吴国。后结识吴公子光,并帮助公子光夺得王位,是为吴王阖闾。伍子胥具有雄才大略,又深得吴王阖闾信任。吴王阖闾去世后,他继续辅佐夫差即位,帮助吴国打败越国。但是吴王夫差自矜功伐,听信伯噽谗言,允许越国保全下来,并将伍子胥赐死。子胥本为忠良,视死如归,在死前对邻舍人说:“我死后,将我眼睛挖出悬挂在吴京之东门上,以看越国军队入城灭吴。”便自刎而死。夫差闻言大怒,便命人把子胥的尸体装在皮革里于五月五日投入大江。相传伍子胥死后化为涛神,端阳日为纪念伍子胥之死。   墨子白笑笑,世人多传言为屈原,却没想到也与伍子胥有关。仓鼠小小跳到墨子白的书上,小小的脚丫在书上踩出了一个印记,墨子白皱着眉头将小小提起来放在地上,“你怎么又跑上来了,看,把书都弄脏了。”墨子白拿纸准备擦拭,正好看到另外一段故事。   很久以前,上虞古舜江西岸的凤凰山下,有个不知名的小渔村。村里有个姓曹的渔夫,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在舜江上捕鱼。这渔夫有个女儿叫曹娥,年方一十四岁,生得美如天仙,又聪明绝顶,还是个远近闻名的孝女。一年春夏之间,两岸连续大雨,舜江洪水暴涨。江上浊浪滚滚,卷起一个个巨大的漩涡,洪水淹没了滩涂。渔人盼大水又怕大水,涨了大水鱼虾多,但洪水汹涌危险大。曹娥她爸望着混浊的江水,再也憋不住了,有道是“混水好抓鱼”,这是一年一度的渔汛,怎么能错过。他理出鱼网,撑出小船,打算出江去捕鱼。曹娥望着满天风云,劝爹不要去。爹说抓鱼日日有危险,只要小心就无事。曹娥见爹硬要去,央求爹同去,好歹也有个照应。爹说女儿不识水性,去了给他添麻烦,一定不让去。   爹去了,曹娥在家不放心,时时盼、刻刻望,只望爹爹平平安安早回家。直到日中太阳过了西,还不见爹爹来吃饭。她一次次跑到江堤上去望,但见江水茫茫,掀起层层恶浪,却不见爹的渔船。曹娥心里不安了,她沿江向上游走三里,转身又朝下游走六里,还没见到爹。太阳快搁山头了,曹娥急得拼命叫:“爹爹,爹爹喂——”喊声招来几个她爹的伙伴,他们个个衣衫湿淋淋,大家见了曹娥都叹气,说他们一起在张网,突然一个大浪,把她爹的小船推进漩涡,让水冲走了。曹娥一听吓出了魂灵,大叫一声“爹爹”,拔脚朝下游追去。   天黑了,几个渔家叔伯伴着她,一再劝她先回去,说她爹水性好,恐怕已在下游上岸,歇在别人屋里,明天一定帮她找回来。曹娥不见爹,怎么肯回去,谁也劝不住。整整一夜,她在江边来回哭叫,没有一个乡亲不为她难受。   第二天村里人给她送来吃的,她不吃。人们陪着她沿江找,找了三天,仍不见她爹。曹娥沿江啼哭,哭了三天,眼泪哭干了。村里人又是劝,又是哄,想劝她回家。曹娥说,不找到爹,死也不回家。她不吃不睡,沿江哭了七日七夜,哭得眼里流出来的都是血。   第八天,曹娥望着江水,忽见一个大浪托起一个黑团,好像她爹在跟水搏击。曹娥一陈惊喜,果然爹爹水性好,还在水里游。她要救爹爹,帮他游上来,一声呼喊,纵身向江水扑去。   “曹娥跳进江水里了——”人们呼天抢地,纷纷奔去抢救。但见江水滔滔,哪里还有曹娥的影子。   “天啊!好人为啥偏要遭这种噩运?”人们热泪满眶,围着江堤怨皇天。   亲不亲,家乡情,村里人不忍心让曹娥父女葬身水底,分头沿江寻找他们的遗体。又过了三天,江面风平浪静,江水清澈明亮,人们却在下游十多里的江面上,看到一股江水在盘旋,隐隐约约好像有人在游动。人们满怀希望赶过去,果见一男一女,背贴着背,女的反剪双手紧负着男的,原来正是曹娥和她的父亲。曹娥虽然死了,但她却能找回父亲的尸首,把他负到江堤边。据说,曹娥投江的那一天正是五月初五,因此,很多人将端午节视作怀念孝女曹娥的日子。   墨子白从未想过,一个简单的端午节会有那么多的故事。梦中隐约可见的那个女子是否就是曹娥,他也不得而知。仓鼠小小不见了。墨子白发现的时候,小小已经不知道去哪里了。他四处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着急地四处寻找着,一不小心撞上一个人,墨子白对那人连忙道歉。“喂,你在找什么?”清脆的声音在墨子白的耳边响起,墨子白抬头一看,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他感觉非常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一般,墨子白礼貌的回应道:“我在找我的仓鼠,它跑了。”“跑了会自己回来的,你不用着急。”女孩微微一笑,说道。   墨子白摸摸头一想也是,他家小小经常不在屋里,但自己还是知道回来,也就不那么着急了。他和女孩攀谈起来。“我怎么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你?”“是吗?我可从来没见过你。”“真的,就好像我梦中的那个女孩。”“梦中?”“嗯,我想,她一定是曹娥。”墨子白将刚刚在江边发生的事给女孩讲了一遍,女孩颇有深意地一笑,“听说伍子胥是涛神,有人告诉我说当你站在江边,如果与他有缘的话,你便可以在梦中看到前世今生,不过这所谓的前世今生也不知道是你的还是他的。也或者说是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或物的真实存在。对了,你知道端阳还有个传说吗?”墨子白摇摇头,洗耳恭听。   “上古百越族祭祖的日子便是在端阳日。后来百越族融入其他民族,便成了现在的端午。”百越族祭祖,需要断发纹身,图腾为龙,因而纹身自然也是龙的形象。不知过了多久,墨子白还在原地思考着,而女孩却不见了。   他想,或许自己是百越族的后人。至于在江边梦到那个女子,不知自己是否是与涛神伍子胥有缘还是与孝女曹娥有缘。也不知道她所说的最亲近的人或物是指的什么,是小小吗?“吱吱,吱吱……”不知什么时候仓鼠小小出现在墨子白的脚边,对着一堆泥土刨东刨西。墨子白抱起小小,喃喃自语,“今天真是奇怪的一天。下一次端阳这日,我还是不出门吧。”   仓鼠小小的眼睛里闪烁着奇怪的光芒,它朝着刚刚墨子白站着的地方颇有深意地看了一眼,在那里有着一堆浅浅的泥土上却是几个奇怪的文字。   。 第3章林灵   张汛是一个帅哥,这个毋庸置疑。更不用怀疑的是他的能力,刚刚参加工作一年的他便升职了。只是令人惊讶的是,他放弃工作跑到大山里去了。   山里能有什么值得他这般?众人都觉得疑惑不解,家人的态度更是坚决反对,甚至母亲说要是他去大山里就和他断绝母子关系,但张汛还是走了。一去就是三年,不曾和家里人联系。谁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做了些什么。   突然有一天他回来了,张汛还是依旧那般风采,脸上挂着笑容,穿着打扮虽然朴素,但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不一样。对于他离开的这三年里做了什么众人问起他也绝口不提,只是会抽起一支烟,眼神里透露出淡淡的忧伤。以前喜欢张汛的女孩本来就很多,自从张汛回来后喜欢他的女孩就更多了,不为别的,都是为他忧郁的眼神而迷倒。   回家后的张汛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他的文字似乎含着一种神奇的力量,让人读来入迷,尽管主编认为他的文字相当差劲,依然有许多的读者说张汛的文字比起主编更能入人心。这是主编所不能容忍的,他可以容忍手下的人比他优秀,但是不能容忍明明不入流的文字却被人认为比他更好。于是张汛便离开了这家杂志社。   张汛似乎好像找不到更合适的工作,他开始漫无目的闲逛。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进入了一家名为迷醉的酒吧。   柳叶是迷醉酒吧的老板。小小的酒吧内,为数不多的客人,大多是回头客,不仅是冲着漂亮的老板娘,也因为酒吧里一种名为迷醉的酒。   迷醉二字的由来,还得从三年前说起,那时候柳叶还只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很是迷茫,她偶然看见一家酒吧在招调酒师,便去应聘。她不曾想到,是平时的兴趣爱好,而不是她的专业,帮助她找到了工作。   她在酒吧里不停地调酒,创新。那日,她刚刚调好新的品种“烈焰红唇”,还未品尝便被一只手夺去,她抬头望去,是一名金发的男子,端着酒杯一口饮下。柳叶的眉头皱了皱,只听得那男子开口说道:“酒虽好,却不是上品。烈如火,心诱惑,滋味却不够。”男子放下酒杯后,对着柳叶淡淡说道。这时候柳叶发现男子除了发色是金黄,但整个人的面庞却不如她想象中是外国人亦或者是混血儿,准确来说,就是一名地道的中国人。柳叶微微一笑,说道:“还请先生指点。”男子也不答话,只是拿起柳叶的工具开始调酒,片刻之后一杯淡蓝色的酒便出现在柳叶面前,“请。”男子淡淡一笑,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柳叶端起酒杯品尝起来,第一口入口化甜,入喉之后由甜转淡,渐渐变苦,再到腹中如烈焰一般。柳叶闭上眼仔细品味,似乎感觉自己的心都要飞起来了一般,再喝第二口,柳叶似乎看到了自己站在高处俯视苍生,又似乎看见自己内心深处最渴望见到的那个人。   待柳叶醒来,那名男子已经离开。从此以后柳叶再也没有见过那名男子。为此,柳叶尝试了很多次调制那种酒,终于让她调制成功,不过味道却比当时男子调制的差了一些,也算难得的好酒,并取名为迷醉,这酒吧由之得名、由之出名,自是因这迷醉酒。   张汛一踏入酒吧里,就看到里面没什么客人,也没有驻场的酒吧歌手,显得很冷清,不过他丝毫不在意,他走到吧台前,要了一杯啤酒。调酒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女孩,她看了一眼张汛,笑道:“看样子你是以前从未来过这家酒吧吧?”“你怎么知道?”张汛有些惊讶,女孩指了指大门的招牌,解释道:“来我们这的客人,大多是熟人,客人不会点啤酒这样普通的酒,一般会点我们这儿的招牌,迷醉酒。”原来如此,张汛点点头,“那也给我来一杯迷醉酒吧。”   “好咧。”张汛看着女孩熟练的调酒,点起一支烟,看起来好像他又回想起了什么,眼神中充满了淡淡的忧伤。“先生,您的迷醉酒好了。”女孩清脆的声音唤醒了正在沉思的张汛,他冲女孩淡淡一笑,品尝起酒来。   刚从外面回来的柳叶看到张汛在品尝迷醉酒的时候,眼角划过一滴泪。她猜想张汛也许和她会是知己,因为只有懂的人才明白她配制的酒真正的“迷醉”二字的含义。“我曾有一个爱人。”张汛开口道。柳叶端坐在吧台前,点起一支烟,看着张汛。张汛丝毫不介意柳叶的到来,也许这番话他说给的不是那个调酒的女孩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他已陷入回忆。“我爱的人,是天地间最美的女孩,她最纯粹最善良的。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山林里,那时候我意气风发,想要成为一名山林护卫者。我虽出身城市,却对山林情有独钟,那是因为山林里没有城市的污浊。当我来到一片陌生的山林里,那里风景相当美丽,却荒无人烟。那时候才明白,原来我的想法多么可笑。   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她的出现,她在山林中宛若精灵一般。我问她是谁,她说她自小就生长在林间,很少与外人接触,她问我是不是迷路了,我说不,我是专门留在这里的。她说她很佩服我的想法,于是把我带到一个隐秘的山洞里居住起来,就这样我和她相处了三年,在这三年里我和她相知相爱,不分彼此。但是有一天她对我说,我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要我离开,我不同意,想带着她一同离开,但是她却不愿意离开,她说:‘我自小在这林间长大,我不会离开的,不论发生什么事。’因为她态度坚决,我只好独自一人离开,在我离开后的第三天,我实在忍不住便转回去,却发现那片山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里面死气沉沉,再也不复往日的美丽,我四处寻找她的身影,甚至回过我们俩的家,就是那个山洞,也空无一人。”   柳叶看到他的眼角划过一滴泪,又亲自给他调了一杯迷醉酒,她淡淡说道:“迷醉酒之所以迷醉,不是因为它本身,而是你的内心。”后来张汛喝醉了,迷糊中看到那个最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最后又消失不见。   第二天张汛醒来的时候,发现他还在迷醉酒吧里,只是被移至沙发上了。柳叶不在,调酒的女孩还在。“我睡了多久?”他问道。“一天一夜。”女孩挑了挑眉,她从没见过这么能睡的人,喝醉了能睡那么久。张汛嘴角泛起一抹苦涩的笑容,起身。“吼。”一声轻微的吼声让张汛注意到了他的大腿上有只小小的黑熊。这只小黑熊是哪里来的?女孩见他沉思不语,又撇了撇四处乱瞅的小黑熊开口道:“昨晚半夜这只小黑熊溜进酒吧,跑到你身上,赶都赶不下来。估计是从某个专杀黑熊的场所逃出来的吧。”张汛微微一笑,轻轻抚摸着小黑熊的脑袋,小黑熊感觉异常的舒服,拱在他怀里。张汛小心翼翼地将小黑熊藏在衣服里,他走到迷醉酒吧的大门口,他想,得再去一次山林了。   “我想,你这是要去一趟山林吧。可否带我同去?”柳叶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张汛没有拒绝她的要求。第二天两人一同去了之前张汛呆的地方。因为小黑熊的存在,所以一路上张汛开着柳叶的私家车出行,同时也节省了很多时间。小黑熊似乎对张汛格外依赖,除了吃饭睡觉等几乎不离他身。到了地方,依旧是当初他看到的那般死气沉沉,毫无生机,花草树木几乎枯死,张汛看着眼前的一切,叹了一口气。这时候小黑熊从张汛身上跳了下来,往前蹦去,两人连忙跟着小黑熊一路跑着,直到到了一个山洞才停了下来。   一个金发的男子站在山洞前,小黑熊亲昵的蹭着他的腿,男子将小黑熊抱在怀里,冲着柳叶微微一笑,“你来了。”“我找了你三年。”柳叶哽咽着开口,眼泪已经止不住的掉下来。“我不是人类。”“我知道。那又怎样?”柳叶的声音在颤抖着。张汛沉默了许久,打断了两人的谈话,“她是你妹妹?”金发男子没有说话,只是将张汛和柳叶领进了山洞内。   一名漂亮的女子在沉睡。张汛在山洞里陪伴她三天三夜,柳叶和金发男子却在山洞外呆着。“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出现在城市里吗?”男子问道,柳叶摇摇头没有说话。“那是因为,给我妹妹寻找治病的方法。山里就算有再多的天财至宝也比不上人的一张药方。在城市行走,你是我见过最干净的人,那次之后,我找到了治病的药方,便再也没出现在城市里。距离当时见到你,已经过去了三年。”柳叶愣了愣,依旧没有说话。   三日后,张汛走出山洞,当时夜晚,月亮正圆。他朝柳叶和金发男子微微一笑,却一直不说话。只听得山洞内一声声吼叫,似熊的声音。金发男子对着张汛和柳叶轻声问道:“你们是否愿意替我保守这个秘密?”张汛和柳叶都点了点头。   之后柳叶和张汛,还有那名金发男子和漂亮女子都不见了。谁也找不到他们的踪影,而迷醉酒吧也直接转手让给了那个调酒的女孩。女孩经常百无聊赖地调着酒或看着书,在酒吧里,她时常会听到这样一个传言:   传说,山林中有一种林灵,是为生物所化,他们自由的在林间出入,很少踏入世间,如有人不甚入林迷路了,他们便会好心的将你指引出来。关于这种生物的化身,没有人说得清楚,但是有人却说是黑熊所化,那人当年不小心进入林间迷路的时候发现的,但这件事是否真实还未可知。   。 第4章校园怪谈(1)   任秀贤望着天花板一动不动,他呆滞的眼神,让周围的人一阵鄙视。他的衣服上到处都是各种垃圾,隐约可见几个脚印。一双运动鞋出现在任秀贤的耳边,顺着鞋子往上看去,是一个帅气的男生,穿着校服,稚气的脸庞上带着嘲讽和不屑。   “被人打成这样还不敢还手,真是窝囊废。”   “我不是窝囊废!”   任秀贤听到男生说的话,呆滞的眼神变得狠厉,他从地上爬起来冷冷的说道。   “怎么,刚刚被人打得你爹妈都不认识,现在就在我面前耍狠?有种你不去和他们叫嚣,跑我跟前撒野算什么男人。呸,孬种!”男生点起一支烟,满脸的鄙视。“霍华,不是给你说了别在教室抽烟吗?你想被老师抓到不成?”背后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她叉着腰,挑着眉冷声说道。刚刚点起的烟拿在手上,他转过头来看见那个女孩,讪讪一笑。“我不抽了还不行吗?你别生气。”说着便将手中的烟塞到任秀贤的嘴上,“臭小子,便宜你了!”然后走到女孩身边,拉着她的手,“这个时候老师都走了,怕什么?”“嗯?”女孩挑了挑眉,霍华便立马改口:“不了不了,以后不在教室抽烟了。”   “哼。”女孩冷哼一声便拉着霍华离开,在走之前,她对着任秀贤说道:“我最看不起男人窝囊的样子,被人打了就要还回来。像你这样,算个什么男人。不如投胎做女人的好!”此时的任秀贤,将嘴里的烟拿下来,狠狠地扔在地上,将身上简单收拾了一下便走出教室。那些看热闹的同学见霍华离开,便也一哄而散。   上完晚自习已是很晚了,任秀贤一瘸一拐的走到车棚取自行车,却看见自己的自行车轮胎的气被放了。“可恶。”他低声骂道。只好推着自行车一路走回家。   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他脱下脏衣服,换了件干净的衣服,坐在沙发上将电视打开,却见茶几上放有一张纸条。   秀贤:   明天是清明节,妈妈要回家乡祭祖,这两天你自己一个人好好照顾自己。钱我放在衣柜的背包里,那里有一个小钱包。   妈妈   看完纸条,任秀贤嗤笑一声便将它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内。开什么国际玩笑,不知道打电话吗?发短信不会?莫名其妙地写张纸条,不嫌麻烦?还是怕自己的儿子怀疑母亲去做见不得人的事?这可不是她一贯的作风,要知道这个所谓的母亲走哪儿都不会给自己说一声,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她出去了一个星期,把任秀贤丢在家里。幸好家里还有些吃食,不然他早就饿死了。这个女人,有什么资格称他的母亲?   说起任秀贤的父亲和母亲,这两人是上一代老封建思想包办婚姻,两个不相爱的人被迫在一起,虽然最后渐渐地两人生出了一丝感情,最后生下了秀贤,但是这场婚姻终究不长久,父亲迷上赌博败光了家产,母亲出轨和另外一个有钱男人勾搭在了一起,于是离婚后母亲便带着任秀贤独自生活。那个有钱男人也是有家室的,和秀贤的母亲也不过是玩玩儿而已,没过多久又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模特勾搭上了。秀贤的母亲也仗着自己的容貌姿色与多个男人接触,养活秀贤基本都是靠的这些,但这些是让任秀贤相当不齿的,若是她本本分分的,又岂会让人看不起?这次挨打的原因还不是因为这个女人和同学的父亲好上了,人家儿子找上门来算账了。这种丑事,这种耻辱,是他心底最愤怒的。   听说学校里一间废弃的教室,那里可没什么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想当年若不是答应了雪儿不再动手,否则要他好看。不过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给那些打他的人点颜色看看,听说那废弃的教室里闹过鬼。想到这里,任秀贤的嘴角上扬,眼神变得狠辣。   清晨的阳光很温柔,照射在任秀贤的脸上,显得异常柔和。今天的任秀贤心情十分不错,想到那些打他的人在那间废弃的教室里嗷嗷直叫就非常开心,骑着自行车飞快的往学校而去,内心有些迫不及待。   课间时候,几个男生围在了任秀贤的桌前。满脸嘲讽的看着他。一个男生拿起任秀贤的笔记本看了看,“哟,还挺认真的嘛,不过这字真是丑死了。”笔记本被摔在地上,任秀贤双手紧握,努力地克制自己,又听见另外一个男生开口,“小杂种还敢来上学,你怎么不滚回你妈肚子里去,垃圾!”任秀贤依旧不说话,但此刻的眼神出卖了他,他恨透了这帮人,只是因为此刻的他低着眉,几个男生并没有看到他那仇恨的眼神。“不知羞耻的女人能生出这种蠢货,也是够配得上她!”   任秀贤站起身来,他用平静的目光看着眼前的男生。很好,有四个。   “要是有胆子就去那间废弃的教室呆一晚。”   “神经病,我们凭什么要去那里?”   “怎么,害怕了?我跟你们打个赌,要是你们在那间废弃教室呆够一晚上没事,我任秀贤就给你们做牛做马,要是没呆够,以后就别来骚扰我。”   任秀贤的声音传遍教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关于那间废弃的教室有一个传闻,说是三年前一个女孩在里面精神失控,行为异常,几次企图杀害同班同学,最后又自杀。于是那间教室便废弃不再用,不过有时候有人好奇进去看看,却看到一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女鬼,还能听见撕心裂肺的吼叫,闹鬼的事儿渐渐在校园里传开。学校为了压下这件事,将教室封住,上锁,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和进入,流言这才慢慢的消停下来。   为首的一个男生对这个传闻嗤之以鼻,嚣张道:“这可是你说的。我到是很期待你做我奴隶是个什么样子。”随着他们的离开,任秀贤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今晚就让你们后悔。   下晚自习后,等到众人离开,四个男生便来到那间废弃的教室。教室的门上贴了一道符,门上还挂了一把锁。其中一个男生上前不知用什么方法竟然将锁打开了,另外一个便将上面的符撕掉,推开门走了进去。此时走廊上的灯早已熄灭,各个教室的人都已走空,只剩下他们四个,拿着手电筒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说是不怕,其实内心还是很紧张。   手电筒所到之处,映入他们眼帘的是无数张积满灰尘的桌椅。紧张的情绪已然缓解。“原来什么都没有。来来来,咱们坐会儿。”为首的男生长舒了一口气便走到了其中一张桌椅上旁,和其他三人一起擦干净几张桌椅便坐了下来。坐下后四人面面相觑,只见其中一人说道:“喂,咱们来看电影吧。”随着嘿嘿一声笑,四人便围在一起看着手机里的电影。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四人看得正高兴,却很突然的听到一声敲门的声音。   “咚咚咚……”   他们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上,小心翼翼的走到门边,门外依旧是那个有节奏的敲门声。其中一个人突然猛的将门打开,却发现门外一个人都没有。他将门再次关上。众人心里再次紧张起来,难不成这里真的有鬼?这时候窗外发出了砰的一声响,让众人吓了一大跳。随着手电筒照过去,他们看见窗户上有一只带血的手印!   众人惊恐地想打开门逃出去,但门却好似被反锁上再也出不去。窗外又一次传来砰的一声响,这次他们看见一张扭曲的脸,蓬乱的头发,脸上的血色清晰可见。“啊——”随着一声声尖叫,众人猛烈地撞击着门,好不容易将门撞开,四人跌跌撞撞的逃离了这个教室。   一个身影出现在教室门口,望着众人逃跑的样子,冷冷一笑。“废物。哼!”他不是别人,正是任秀贤。他的计划非常成功,看着他们的样子内心异常满足。身体上的伤害远远不如精神上的伤害,不是吗?他大步走到走廊的窗边,望着天上的月亮,点起一支烟。废弃的教室内,飘出一个身影,在月光下可看见她那惨白的面庞。   “雪儿,干得漂亮。”   “小意思。这种伎俩还真是手到擒来。”   “如果今天不是清明节,想必你不会出来吧?”   “哼,只要我想出来,随时都可以。”   任秀贤深深看了一眼眼前这个女鬼,内心很是伤痛。他叹了一口气,离开了学校,来到一栋老旧平房前,这个房子早就该拆了,但是却一直保留着,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但任秀贤知道,因为这里曾经是雪儿的家,雪儿怎么可能放任他们拆了她的家呢?任秀贤蹲在地上烧着纸钱,他的背后是那个女鬼雪儿。“清明节,有很多鬼出来。你快回去吧。”雪儿轻声说道。任秀贤点点头便离开了。   自从那次事件后,四人再也没找过任秀贤的麻烦。整个班的气氛看起来有些诡异,但是任秀贤丝毫不在意,他很难得地享受这样生活。   。 第5章校园怪谈(2)   “听说,我们学校以前啊,是一个坟场。所以经常有鬼魂出现呢。”   “切,哪所学校不是在坟场上建立起来的。”“那你知道咱们学校有哪些传闻吗?”“传闻可多着呢,我看都是些子虚乌有的事儿!”对面班级里,几个女孩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看起来相当开心。“喂,你们听说过带血的手掌没有?”“带血的手掌?好像是一个女孩子被凶杀,在挣扎的时候留下的呢。”   “还有还有,我还听说女厕所里有一只鬼,当你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会来敲门,每一格都挨着敲下去,然后还要问‘有没有人’,要是回答有,那她就会杀了那个人。”   “咦,好恐怖啊,别讲了。”几个女孩说说笑笑间往外走去。   任秀贤看了一眼正在聊天的几个女孩,不禁冷笑。大晚上的谈论鬼,就不怕鬼真的出现吗?不过他没这个义务开口阻止她们,就算他说了也不会有人信,所以还是各扫门前雪比较好。   其中一个女孩开口道:“听说那个废弃的教室里有鬼,要不要去看看?”另外一个女孩则摇摇头,“还是不要去了。”那女孩见她如此担心,嘲讽道:“有什么好怕的,我们在里面讲故事,讲一个吹灭一个蜡烛,这么好玩的游戏,要在那里才有气氛。”身后一个女孩脸上露出一丝凝重。“你们听说过吗?三年前有个女孩在那间教室里自杀,自杀前她好像出现幻觉,以为同学是妖魔鬼怪,便挥刀相向,不过谁也不知道她从哪儿拿来的刀,最后她以为我们要逼死她,她便直接将刀架在脖子上自杀了。之后那间废弃的教室里便有闹鬼的传闻。”她见众人的脸上有些害怕,便又笑道,“这也是我听说的,也不知道闹鬼是真是假,说不定根本就没有。”   过了几天,几个女孩鬼鬼祟祟地来到那个废弃的教室,见门上的锁不见了,便有些疑惑。以前不是好好的吗?看来一定是有人抢先进去过,也没听说过发生什么事,里面一定是安全的。女孩们一个接一个的走进教室,坐在桌椅上开始点起蜡烛,讲故事。   此时的任秀贤正到处寻找着女鬼雪儿。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两天他感觉雪儿有些不对劲,如今找不到雪儿他简直要疯了。他跑到学校门口,看了一眼紧闭的大门,还是决定翻墙进去。进去后,他径直往废弃的教室走去。他知道,鬼魂最喜欢的就是有阴气的地方,而那里正好是最合适的地方。刚刚走近便听见几个女孩尖叫的声音,任秀贤皱了皱眉头,果然还是将鬼引来了吗?走到门口,却任秀贤愣了愣。“雪儿,你怎么在这里?”   “谁是雪儿?我是墨子兰!滚开!”女鬼的面容突然变了,让任秀贤惊讶的退后两步,“雪儿在哪里?”女鬼阴阴一笑,“那天你让她去恐吓你们的同学的时候,就被我吃了啊。”   任秀贤看了一眼缩成一团害怕得瑟瑟发抖的女孩们,冷哼一声说道:“不想死就快滚。”女孩们听的这句话争先恐后的离开,唯独只有一个女孩留在原地。任秀贤朝她怒喝道:“干什么还愣在这里,你傻了吗?”却见女孩摇摇头,“她想杀的人是我。”   “为什么?”   “我要你的命,你该死!”   随着女鬼阴沉的声音,她手中多了一把刀,狠狠的刺向那个女孩。任秀贤咬了咬牙,跑过去挡在女孩面前。“给我一个杀她的理由。”   女鬼沉默,她的眼神充满仇恨,但因为吃掉雪儿,对任秀贤有着不一般的情绪,所以她看到任秀贤,便停了下来。许久之后,躲在任秀贤背后的女孩站了出来,她缓缓开口,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出来。   女孩叫骆水心,和墨子兰是好闺蜜,从小一起长大。那年夏天,两人同时喜欢上一个叫卓非的男孩,卓非喜欢墨子兰,骆水心很嫉妒。每当他们两走在一起的时候,骆水心就会感到心里疼痛,凭什么卓非喜欢她而不是自己?自己哪一点比不上她?时间越久她心里就越怨恨,最终心里一颗种子发芽,她要毁了墨子兰。   于是骆水心便示意一个曾经纠缠过墨子兰的男生在下晚自习后跟在她后面,果然不出所料,男生行动很快,他蒙着面将墨子兰玷污后便迅速离开,墨子兰觉得这件事很羞愤,却又不知道是谁,她的内心整日惶恐不安。接着,骆水心又搭上了班上另外一个女生,那个女生是玷污墨子兰的那个男生的女朋友。她告诉那个女生,说墨子兰勾引她男朋友,那个女生便相信了,对墨子兰恨意颇深,于是整日对她找碴,凌辱。时间久了,墨子兰再也承受不住,在上课的时候疯了,产生了幻觉,站起来对着所有人大喊大叫,所有同学都惊恐地看着她躲着她,不知道她从哪里拿来的一把刀,对着身边的同学就是一阵猛刺。可能是因为想自卫吧,却没想到最终出手,并划破自己的脖子自杀了。等墨子兰死后她的怨气凝结成魂态,渐渐地知道了谁才是害她的幕后凶手,便发誓一定要将那人杀死。   任秀贤听完后,抿了抿嘴唇。他又一次想起了雪儿,那个漂亮而善良的女孩,当年也是这般被人凌辱,最后承受不住,便跳楼自杀了。任秀贤只是恨自己,当时为什么护不住她,打架斗狠,什么事都做过,最后还是挽回不了雪儿的命,唯一让他安慰的是雪儿变成了鬼,还守护在他身边。却没想到如今雪儿被这个该死的女鬼给吃了。   想到此处,任秀贤的眉毛上扬,“你要杀她不可能。”“如果能赎罪,我情愿死去。这三年的煎熬,让我过得很痛苦,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骆水心的声音传入任秀贤的耳朵里。“我要将这间教室毁了。”任秀贤看到骆水心在泼洒汽油,往后退了两步,“你哪里来的汽油?”骆水心没有回答,任秀贤猛然想到,上次他让那四个混蛋来这里,所以这里已经不再密封,骆水心能提前做这个准备也是有可能的。那刚刚逃跑的几个女孩……“你好狠的心!居然让她们来为你陪葬!”任秀贤的声音陡然提高。“那又怎样?”骆水心的声音充满不屑,“你死了谁都不知道这件事了。”   啪嗒一声,任秀贤还未反应过来,骆水心手上的打火机便落了下去,点燃了整个屋子。女鬼墨子兰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她笑了,“我等着你们两个来陪我一起做鬼。”这时候的墨子兰鬼魅一笑便悠悠飘离,火是困不住她的。任秀贤看着疯狂的骆水心,心中骇然,他想逃跑却无奈冲不出去,不知是哪里来的东西砸在他头上,任秀贤倒了下去,模糊的双眼中,他仿佛看到了雪儿穿着一身白衣向他走来,“秀贤,过来。”任秀贤微笑,瞳孔渐渐涣散,他喃喃自语,“雪儿,你等我,我曾说过,要一辈子和你在一起的。”   五年后,崭新的教学楼出现在学生面前。   “喂,你们听说过没,这个学校里有个穿红衣的女鬼在校园里到处飘荡,还有个女鬼喜欢在楼梯口替人数楼梯,你要是和她一起数数,要是她数到13,你却数到12,她就要来找你。我还听说,有个男鬼喜欢在男厕所里吓人呢。”“学长,你可别吓我……”   。 第6章梦回唐朝   夜晚,繁星点点。街边路灯下有两个男人拿着锄头,鬼鬼祟祟走到工地上。此时已是半夜凌晨三点,路上没有行人,除了他们之外。   工地上黑灯瞎火,不知这两个男人到底是要做什么。但很快就有了答案。   两个男人走到一个地方,踩了踩,又用手电筒四处看了看,很快开始挖动起来。挖了一阵,在手电筒的照射下一口棺材露了出来。两个男人对视一眼,将棺材用锄头撬开,棺材被打开,两个人往里看了一眼,欣喜若狂。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穿着金缕衣的女子,女子的面部平和,容貌秀丽,长长的青丝垂在两旁,双手交叉放在腹部,看起来像睡着了一般。其中一个男子在女子身上摸了摸,又摸了她的手,感觉异常的有弹性。顿时眼里闪过一丝喜悦,连忙将女子的头部抬了一下,伸手想去撬开她的嘴巴。玉可使尸身不腐,嘴中有玉晗,一般为玉蝉,象征着人死后蛰伏于地下有朝一日蝉蜕后获得新生的愿望。   知道女子嘴里含着的东西是个好宝贝,于是便想拿出。正当这时,女子的喉咙处似乎感觉动了一下,另一个男子照了照,却发现什么都没有,怀疑自己眼花,便不再关注,只顾着去翻棺材里的陪葬物。他刚刚翻到一样东西,却还没来得及仔细观察,却听到同伴的一声惊叫,看到他跌坐在地上,用手指着女尸。疑惑的用手电筒照在女尸身上,却见原本紧闭的双眼已然睁开。随着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两个男子扔下手电筒,连滚带爬的逃走。工地上另外一侧,听到尖叫声被吵醒的人,打开门在黑暗中什么也没看见,嘟囔了一句神经病便又关上了门继续睡觉。   我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的眼睛里看到的陌生的世界。黑黝黝的天空,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坐了起来,用手摸了摸身边,棺材?我死了吗?我站起身从棺材里走了出来,摸了摸身上,感觉到身上行动的不便,很硬的东西硌在我身上,我低头一看,顿时大骇,这分明是一件金缕衣。金缕衣,只有死人才穿。看来我已经死了,我叹息着。却又觉得疑惑,这里是地府?   我脱下金缕衣,身上只着一身雪白的衣衫,向外走去。我想去看看地府到底是什么样子。街上没有一个人,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让我看得目不暇接。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样的地方,总之就是很奇怪,难道地府就是这样的吗?走在大街上,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看见一个人穿着短衫走在路上,他似乎喝了酒,在街上放声的歌唱,一个人摇摇晃晃。我皱了皱眉头打算避开他,但似乎他好像并不想放过我,他摇晃着走到我面前,说道:“美女,怎么大半夜的一个人在街上走着?不如我们一起去喝一杯?”说着他的手正欲抚摸我的脸,我厌恶的拍开他的手,虽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总归不是什么好话,我冷哼一声,正想离开,他却挡在我面前,“别走啊,美女。穿得这么古香古色的,真和其他女人不一般啊,啧啧。”他拉住我的手,不让我离开,我感觉一阵反胃,使劲挣脱开他的手,给了他一巴掌便转身跑了,也不知跑了多久,我终于停了下来。   内心感到很彷徨。我到底是谁,这又是哪里?前面一个样式很新颖的秋千,我感到有些累了,便坐在秋千上,轻轻摇晃着。脑海中想起一首词曲,只轻轻哼唱着旋律,那首歌好像很熟悉,但又想不起,于是一遍又一遍的哼唱着,直到我想起了一切。   我唤名为李裳秋,是大唐公主。唐中宗李显是我的父亲。   虽贵为金枝玉叶,但自由二字连平民百姓都不如。   或许这就是命,不该出生于皇家,也许还能过得自由快乐吧。然而我偏偏却出生在皇家,皇兄李重润比我早几年出生,那时武则天当政,将父皇废为庐陵王,贬出长安,哥哥跟着父皇流亡,小小年纪便懂事许多,听皇兄说,当我出生的时候他很高兴,但当时小小的我看起来像个粉团子一样,他最开心的时间就是逗我。直到后来我懵懵懂懂的长大,见到父皇和韦氏总是愁眉苦脸,特别是当武则天派人来慰问父皇的时候,更是惊恐万分。这段时间持续到我快要及笄,终于父皇被招回长安,我们也跟着回到长安,然而我却是第一次见到。小小的我过了很久的平民生活,最开心的也莫过于此,回到长安后,我便再也没有那么多自由。   我被封为义安郡主,过上了奢侈的生活,但我依旧不习惯。良好的皇家礼仪虽学了几分,但终究并未在宫里长大,宫女太监眼中的嘲讽,让我更是痛恨自己的身份。同时也有教习嬷嬷不停的教导我的礼仪,教习嬷嬷是一个严肃的人,我不知道她是讨厌我还是原本就如此,她总是喜欢用一根很粗的棍子,稍有不对就会挨打,我的身上到处都是淤青。   父亲彼时作为太子,他时常会来看看我。看着他憔悴的脸,我始终保持着微笑,告诉他我过得很好,一转身就委屈得流泪,却只能悄悄用帕子将眼泪抹去。   终于等到父皇登上皇位的那一天。或者应该说是再一次吧。而我也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婚礼。及笄已经两年,还记得当时在及笄礼上遇见的那个男子,突然脸就红了,我想那应该是爱吧。   及笄礼上父皇将我册封为宜城公主。彼时的我因为教习嬷嬷的调教,礼仪便也拿得出手。我换上繁重的礼服,缓缓走到众人面前。我的眼扫过那些女人,每一个都穿着隆重,异常美丽。我突然有些心慌,看到她们姿态万千,却又优美万分,礼仪也挑不出任何错,或许她们比我更像一位公主吧,我如是想到,但面上却不曾表露,因为我代表的是皇家,不能在这些人面前失了威严。   繁琐的及笄礼后,便是无聊的歌舞筵席。我感到有些闷,便到庭院里散心。却看见一名男子,坐在前方的亭子里,他一个人喝着茶吃着点心,便有些好奇,走了过去。   “参见公主。”他见到我后,便起身行礼,我虚扶一把,轻声说道:“免礼。”他躬身站在我身侧,让我坐在了他原先的位置上,我见他有些拘束,便笑道:“公子一人在此休憩,不知前院可有招待不周?”他行礼答道:“回公主,在下裴巽。前院未曾招待不周,只因有些烦闷便到庭院散心,不知公主驾到,恐扰公主。”我轻笑了一声,这个裴巽温润尔雅,到不失为一个好男子,“无妨,既然是小憩片刻,到不如陪本宫说几句话。坐下吧。”他又一次行了礼,便在我对面坐下。不卑不亢的和我说着话。不知不觉,时间已过了许久,身旁的婢女提醒我该回去了,因着聊得太高兴,突然被打断,脸沉了下去,婢女诚惶诚恐的跪下来,我却突然扬起微笑,对裴巽说:“裴公子,时辰不早了,本宫先走一步。”说着便让婢女起身跟着我离开,裴巽见我离开,又行一次礼道:“恭送公主。”   此后我便对他念念不忘。便求了父皇让我嫁给他,父皇因为亏欠我,便应予了我,一道旨意下来,大唐宜城公主与裴巽择日完婚。我未曾知他的心思,却以为他和我一样满心欢喜。   婚后,他待我依旧如初那般温文尔雅,我以为我很幸福,琴瑟和鸣。那日发生的事,让我晴天霹雳。   还记得那日,他说夏日炎炎,想喝一碗绿豆汤。然而厨房做的并不特别好,我便亲自下厨为他做绿豆汤,当我端着绿豆汤走到书房门口的时候,却听见了女子呻吟的声音。手上的绿豆汤摔在地上,响起了碗摔碎的清脆声音。里面的声音停了下来。我推开门,见到我的好驸马和我最亲近的婢女衣衫不整,神情张皇失措。   或许是对他的期望太高便失望过度吧,看到那一刻我内心无比的愤怒。   “来人,将这个贱人拉出去打三十大板!”我命令道。两个老嬷嬷走了进来将她拉了出去,我看着她被孔武有力的嬷嬷按在地上,板子打在她身上,她一边凄厉的叫着一边求饶。我冷冷的说道:“都没吃饭吗?就这么点力气。谁要是再不认真,我就将她发卖了!”两个嬷嬷下手更重了,她的惨叫声更大更凄厉了。驸马裴巽抓着我的手,怒道:“你干什么要对一个婢女下那么重的手,她可是你的贴身婢女。”   “婢子未经同意,私自爬上驸马的床,论规是要打一百大板,本宫已经格外开恩了。”   “你……”   “驸马请注意你的仪容。”   我的怒气不知道从哪里迸发,看着他那张脸,突然觉得他面目可憎。   这时候三十大板已经打完,我又命令道:“张公公,将她的耳鼻割下来。”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婢女求饶道:“公主饶命啊,奴婢再也不敢了。”我看到她就觉得异常愤怒,冷着脸不为所动。眼睁睁看着太监将她的耳鼻割了下来。   自此以后,我和驸马裴巽的日子便再也过不下去了。他定是觉得我是毒妇,想与我和离,我冷冷一笑,想和离没那么容易。驸马的头衔他一辈子都摆脱不了。   就这样我和裴巽过着有名无实的生活,由爱故生怖,我爱他,但也恨他,我恨他背叛我。所以,我只会折磨着他,不会让他好过。   突然有一天我感觉到身体不适,太医来,检查出我得了病,不知道是什么,但至少活不长了。我突然笑了,裴巽定是忍不下去动手了吧。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说过,驸马他的头衔一辈子都摆脱不了。我的堂姐妹,薛国公主喜欢裴巽,既然如此,不如成全她。我这个堂姐妹,驸马王守一去世,她便成了寡妇。这么好的事为何不成全她呢?   我知道我活不长了,便在临死前安排了一场戏,我知道父皇一定会让她下嫁的。当所有人都看到他们在房间里翻云覆雨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裴巽一辈子娶的都只能是公主,而他也只能当驸马。   天渐渐开始变得朦胧,亮了起来。原来不知不觉中我便想了那么多。苦笑着摇摇头,向着远处走去。街上的人多了起来,而我在其中显得异常另类。   前方不知道为什么似乎聚集了很多人,我好奇的走了过去,我看到一副破旧的棺材里躺着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身上穿着金缕衣。我又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似乎变得透明了,我又伸手拍了拍前方的人,但他们似乎好像没有一点反应。我开口喂了一声,也没人听到我说话。我的身体穿过了他们,这个时候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我走到棺材面前,看着自己那张熟悉的脸庞,缓缓躺了下去,与自己的肉身重合。   我想,或许,这就是命吧。也许时间已经过了千年,我也再不是我。   只求下辈子再不愿如此,只愿岁月静好。   但求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也,不再是笑话。   我缓缓闭上眼,感觉自己似乎在阳光下渐渐枯萎融化一般。我听到周围的人开始惊呼。但我笑了。   周围的群众,还在议论纷纷,却见眼前这具漂亮女尸突然开始枯萎,伴随着一阵浓郁的香气。考古专家来到现场只看到一具干枯的尸体,但周围的群众却言之凿凿说最开始看见的却不是这样。   。 第7章狼之古语   一只硕大的狼头出现在胡浪的面前,胡浪猛的从睡梦中醒来,跳起身来。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只狼,健硕的身材,狼尾高高翘起,这无疑是狼王。只是,让胡浪不解的是,这只狼王似乎对他非常好,让胡浪升起亲切之感,他忍不住用手去抚摸狼背,狼王趴在胡浪的身边似乎很享受。   清晨,一缕阳光照在胡浪的脸上,他睁了睁眼,看见窗外已经大亮,他伸了个懒腰,起床简单的洗漱一番便出寝室,寝室里的人,要么还在睡觉要么去上课了。胡浪一路上都在回想梦里的情景,狼王和他的关系。   这个梦有些奇怪。胡浪不由得笑了笑。“在想什么呢,笑那么开心?”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胡浪看了一眼男人,撇撇嘴,“没什么。”“走吧,哥请你吃早饭。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还没吃。”男人拍了拍胡浪的肩膀,大步向外走去。胡浪翻了个白眼,跟在他后面小声嘀咕道:“怎么随时随地都看得见这家伙?”男人转过身来问道:“你在说什么?”“没什么……”胡浪吓了一跳,赶紧闭嘴,一言不发的跟着他。   吃过早饭后,男人便离开了,他说还有事。让胡浪感觉很怪异。“在想什么呢!”男人又一次拍了拍他的肩膀,让胡浪吓了一跳,他嘿嘿一笑说道:“哥,你慢走……”“嗯。”男人点点头,便离开了。   在安静的自习室里,胡浪拿着书复习着,但是他总有些心不在焉,看着看着便感觉困意来袭,但是他还是努力的睁眼,不让自己睡过去。   狼王叼着一只死去的兔子跑到他面前,他摸了摸狼王的毛发,这几天他一直都在漫无边际的大草原上和狼王呆在一起。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和狼王一起奔跑在大草原上,慢慢的他感觉自己和狼一样。   “醒醒,干嘛呢你。”嗯?胡浪睁开眼,他一抬头就看见辅导员站在他面前,吓得魂都飞了,“啊,辅导员……我”“别说了,快起来,跟我去趟办公室。”辅导员挥挥手,让胡浪跟着他离开了自习室。到了办公室,辅导员指了指桌上的那本书,说道:“诺,那是你的书。上面还有你的名字,我无意中捡到的,还给你。”胡浪拿起那本书,嗯?狼图腾?这不是哥最喜欢的书吗?怎么被他捡到了……他向辅导员道一声谢便准备去找那个男人,也就是胡浪的哥哥,胡名。“哥,你的书……”胡浪将书扔给胡名,正准备离开,只听到他说:“我的书怎么会在你这?”咦,不对啊,上面写的是胡浪的名字啊。   一脸疑惑的胡浪收回那本书,默默离开。胡名看着自己的弟弟离去,嘴角扬起一丝浅浅的微笑。胡浪不记得自己有这么一本书,他从来没看过这本书,出于好奇,他还是将书翻开一页一页的看着。这本书对于他来说很是吸引,几十个关于狼的故事,引人入胜,他看得很是认真。当夜,他又一次梦见狼王,这次却是血淋淋的它,狼王浑身是血在胡浪身边低声呜咽着,胡浪好像明白了什么,他想跑,又不想丢下满身是血的狼王,他望着狼王,准备拖他一起离开,但是狼王低声嘶吼着,胡浪不得不得放弃,远方传来嘈杂的声音,他拼命的朝前方跑着,一直一直跑着……   胡浪从梦中醒来,他发现自己泪水沾满了整个枕头。那本《狼图腾》还静静的躺在桌上。他叹了一口气,给胡名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怎么今天有空给你哥打电话了?还大清早的,说吧,有什么事?”“没事,就是想回来和你一起住几天。”胡浪轻声说道。   回到家里,胡名一脸怪异的看着胡浪,“你小子转性了啊,知道回家了。以前叫你回来,你还不愿意呢。”胡浪挠了挠头,“好久没回家了,回来看看。爸妈呢?”“旅行去了,家里就只有咱哥两。”胡名正在收拾房间,从桌上拿起一本书准备塞进箱子里,胡浪看到后问道:“哥,你这是什么书?”“这是古物语。咳,都是些鬼怪奇异的故事。没什么好看的。”说着又要放进去,“我想看。”听到胡浪的话,胡名愣了愣,随即又面带笑容,“要不哥给你讲个故事吧。”   胡名坐在沙发上,胡浪把头靠在胡名的大腿上,闭上眼睛听到耳畔传来哥哥的声音。“小时候你就是这样,靠在我大腿上,听着我给你讲故事。还记得小时候给你讲的那个叫吴翠的事儿吗?吴翠是一大户人家的丫鬟……”   吴翠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养活自己的母亲,父亲早逝,是母亲一手将自己养大,而如今母亲已经不能再做活,这该怎么办呢?她的目光穿过柴门,似乎是在寻找什么,柴门外传来一阵马车轱辘的声音,紧接着敲门的声音响起。“请问,有人在吗?”吴翠走到门口,眼里充满疑惑,眼前这个男子衣着似哪个大户人家的仆人,也不知来这里干什么。男子见从屋里出来一名粗布衣衫的年轻女子,他温和的问道:“姑娘,我家小姐从京城来此荆州,旅途劳累,敢问附近有客栈否?”吴翠摇摇头,“如不嫌弃,可暂时在寒舍歇息片刻,喝些热水解渴。”男子点点头,走到马车前和一名丫鬟模样的女子说了几句,只见丫鬟到马车上呆了片刻下来对男子点点头,男子走到吴翠面前,依旧是温和的笑容,“那麻烦姑娘了。”吴翠点点头,将柴门打开,将人迎进院子里,为大家到了一碗热水。   那大户人家的小姐依旧在马车上,没有下来,而是让丫鬟端去一碗热水在马车之中。休息片刻之后,那大户人家的小姐身边的丫鬟走过来对吴翠说道:“刚刚听说了你家的情况,我家小姐说她身边还差个会做绣活儿的丫鬟,你若愿意的话,工钱给够,也会接你娘亲一起去府里。”“小翠愿意,多谢小姐。”吴翠欣喜若狂,她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   过了两天,吴翠收拾好东西,带着娘亲来到了府上,这大户人家也姓吴。吴家小姐从京城亲戚家暂住,因着下月这吴家小姐就要出嫁了,而嫁的是本地的富商胡家大少爷,于是吴翠每天都为吴家小姐做着绣活儿,赶制嫁衣。吴翠虽听闻一些传言,说这胡家大少爷成天花天酒地不务正业,若大的家业都是二少爷打理的。但看小姐的模样,似乎并不知情。她也不知如何开口,直到出嫁前头一天,小姐知道了这件事,宁死也不愿再嫁,半夜逃走,无奈之下只好让吴翠顶着吴家小姐的头衔嫁给了胡家大少爷。   “胡家大少爷并不像传闻的那样不务正业,对吴翠相当好,虽心知眼前自己所娶的并不是真正的吴家小姐,但也依然以礼相待。渐渐的吴翠爱上他。一年后两人生育了一名小孩,过着幸福的生活,而真正的吴家小姐早已不知去向,也无人问津。”胡浪听着哥哥的故事,到此刻他忍不住接口道。胡名轻轻抚摸着弟弟的头发,轻笑一声,这个故事还没完呢。   吴翠自从代替小姐嫁给了胡家大少爷后,虽然过着很幸福,但是她心里却担心着如果有一天真正的大小姐回来了她该怎么办?不能让吴家小姐回来。于是她秘密派人去寻找,连续找了两年都未找到,后来听说吴家小姐在逃跑的时候掉下山崖摔死了,这才放下心来。   转眼几年过去了,吴翠的女儿渐渐长大,她发现自己女儿的行为和一个人很相似,那就是当年死去的吴家小姐。而且有很多奇怪的怪癖,女儿总爱对她说:“我是来找你讨债的。”吴翠相当害怕,于是趁着丈夫离家去外地的时候将女儿推下荷花池淹死了。   “后来呢?”胡浪问道,但胡名却说,原本这故事就完了,又听说还有个版本,说是吴翠的父亲生前一次在山里碰到了一头受伤的狼,好心放过它,于是它来报恩,吴翠嫁给了好人家生了一个好儿子,儿子的眼神常常像狼一样。故又猜测是那头狼投胎到吴翠这儿罢。总归没个结尾,又似乎觉得这样也符合常理,胡浪拿起那本《古物语》看着封面发愣。   “你觉得哥像狼吗?”胡名突然问道,他深邃的眼眸里似乎想看穿胡浪的内心,却见胡浪笑了笑,“像,怎么不像。和狼一样狡猾,到哪儿都能逮着你亲爱的弟弟。”胡名一愣,随即又笑了起来,“这就足够了。走,陪哥去一个地方。”“什么地方?”“到了你就知道了。”   胡名带着胡浪来到一个废弃的工厂里,这时候胡浪才注意到哥哥手里一直抓着一本书,借着打火机微弱的光线他看到竟然是《古物语》。这是要干什么?胡浪看见哥哥将这本书一页一页的撕下点燃烧了起来。“为什么?”胡浪问道,胡名没有回答,他只注视着火光一言不发。一页纸飘在地下,胡浪捡起,借着火光他看到这样一行字:   第一世,你我皆是狼,我兄你弟,奔腾与草原。   第二世,我是狼,你是人。我受伤时是你救我。   第三世,你我皆是人,如今谁知前世缘?   是哥哥的字迹。胡浪深深看了一眼胡名,不动声色的将这张纸烧掉。“走吧。”他笑着对胡名说,转身正欲离开,只感觉手掌有些温热,听得哥哥的声音,“小心点。”他正抓着自己的手。   兄弟二人已离去,废弃的工厂内只剩一堆燃烧完的灰烬。   最近多更一些吧,提前把之前的发了。然后稳定更最新的故事,毕竟之后会比较忙。   。 第8章鬼面   天地鸿蒙,曾有一意象出现。此物出现不为天地所生,也不为万物所生。据闻,凡是此物经过的地方便有厄运降临,因而众人避之。上古时期,黄帝与伏羲女娲曾打赌,接近此物一尺以内,若有厄运便将手中的轩辕剑给予伏羲女娲,若没有厄运便由伏羲女娲答应黄帝的三个要求。   黄帝见此物人模鬼样,特别是那张丑陋的脸,于是唤名为鬼面。此物喜游水,因而堂庭山上的水色变得泛青而蓝,周围的鱼死得很彻底,花草树木无一活口。却见棪木活色生香,顿时好奇。接近鬼面一尺之内,忽天降大雨,电闪雷鸣,棪木被劈倒几棵,黄帝正欲离开不料一雷正向黄帝劈来,女娲扔出藤条替黄帝挡下了这一闪雷,他因此躲过了此厄运。愿赌服输,双手奉上轩辕剑。   “喂,醒醒。”一个男人叫醒了我,我发现原来我在图书馆,居然会在图书馆里睡着了。男人很认真地问道:“你要看这本书吗?”我发现我手里拿着的是一本《山海经》。那本《山海经》很古朴,我朝男子点点头,翻开了书。第一页就是那刚刚梦见的,鬼面、黄帝和伏羲女娲的故事。   我从床上坐起来,发现刚刚那一幕是我在做梦,而且还是梦中梦。额头上冒出了冷汗,用衣袖擦了擦,拿起手机看时间,却才凌晨2点,虽然是梦,但梦的真实感,却让我不由得怀疑,但架不住自己的困倦,又沉沉睡去。我似乎又一次进入了那个古怪的梦里……   山海之间有个不为人知的国度叫丈夫国,在它北部的山顶上禁锢着女丑之尸,她终日用右手衣袖掩面,遮挡头顶的阳光。天神窫窳被杀,群巫前来解救,最后没能成功,窫窳死去了。身为女巫的女丑一曲祭祀舞蹈惹恼了杀死窫窳的神,招来十日并出。十个太阳在天上炙热地照射着,围着祭祀的山顶,女丑体力透支,渐渐死去,尸身终年无法离开,掩面留在山顶等待十日离去。   古代在天旱不雨时,便会有女丑出来求雨,其过程十分恐怖。这些女丑全是在很小的时候就由族长挑选而出的,这些女子必须是相貌美丽的女子,挑中后全部关在黑暗的没有窗户的房间里,用鼠油灯来照明,用祭祀山神的米来喂养。必须养够十三岁,等到祭祀时,在深夜子时三刻,用红布蒙住眼睛,带到秘密的祭祀台上,用蜈蚣血涂满女子身体,蜈蚣血渐渐凝结,紧紧的把皮肤拉扯,十分痛苦。巫师再用一只成年螣蛇放入女子下体,这种蛇好阴,会在那里吸尽女子处子之血,出来时通体青色,这个女子也会痛晕过去。巫师再用天水将女子浇醒,用竹篾在女子身上刻下“师雨诀”,用硫磺和秘药涂在上边,到这时就告一段落。待到次日中午烈日当头,就以极快的速度拉开女子眼罩,眼球就会瞬间破裂,眼中的血水流下之后,与身上的硫磺、蜈蚣血和秘药起反应,会将女子活活烧死。在女子快要死时,将其腹部剖开,将螣蛇放入后缝好,穿好青衣,再把女子放入一口特制的刻有咒语的槐木棺材内,棺材按八门方位的“死门”埋葬,并在此处宰杀九头牛、九头鹿,并念咒三天后,方可开始求雨。   因为这一幕幕的太过恐怖,我被吓醒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是不是冥冥中有什么联系?上古时期难道就是残忍吗?或者说是愚昧无知?也不对,这种感觉就像自己身处在一个荒诞的异世界,跟现实完全相反,就像是一个神话的世界。而距离上次做梦也才刚刚过了一个半小时而已,而我却感觉像过了一天那么久。很是疲倦的我,虽然不想再继续睡下去,但困意还是来了,支撑不住依旧睡了过去,人一旦醒来不一定会再次睡着,可我却觉得,能一次又一次的困倦,也许是想告诉我什么,这个梦预示着是否跟我有着莫大的关联呢?而这个梦到底想告诉我什么,我很好奇。那索性不再执着是睡还是醒。   我坐在高堂之上,身着华丽的服饰。我是一个女人,但是在梦中我清晰地感觉到,我成了一个男人。站在堂下的,是一个丑陋的男人,却是鬼面。我可以很清晰地听到我的声音。我在说:“巫师,带烛龙上来。”巫师带上了烛龙,站在我面前,巫师就是鬼面,我可以很肯定的说,那就是鬼面。他的面目丑陋,但是又不似很丑,那种奇怪的感觉,很难以置信。“烛九阴的眼睛是横着长的,你现在看到这一只应该是本眼,还有一只眼睛长在这只眼睛上面,叫做阴眼,传说千年的烛九阴阴眼连着地狱。给他看一眼就会给恶鬼附身,久之就会变成人头蛇身的怪物。”鬼面对我这样说。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带着嘶哑,我很严肃地点点头,说道:“巫师,你说这烛龙的油提炼出来给众人照明如何?”鬼面拱手说道:“王上,此乃天意,谨遵旨意。”于是烛龙便被鬼面不知道用什么方法给提炼了。烛龙本法力高强,而鬼面好似法力无边一样,什么事都能轻易地制服。   我站在高台上,望着天空,喃喃自语:“天神为什么还不降雨?大地已经干旱了,难道今年要颗粒无收?”我叹了一口气,沉思了片刻,下了一道旨意:祈福求雨。   于是,女丑求雨,我望着那些被选出来的女孩,蒙着眼让鬼面带走,放在祭祀台上。   又是一场恐怖的梦,我醒来,依旧是在图书馆,我捧着《山海经》,看着。《山海经》里讲述了那一段女丑求雨的故事,只是,故事里没有我。待我走出图书馆,我看见了最初叫醒我的男人,一张极其平凡的脸,却又让人觉得非常不平凡。他对我笑了笑,说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发现自己来到了那个高堂之上,一切的物品都没有变,唯一变了的,就是我的衣着,我还是现代的衣着,却站在高堂之下,坐在高堂上的是鬼面。鬼面对我说:“天吴,你和我的赌约,输了。愿赌服输,要把我的厄运收回。”我感觉好像记起来了什么一样,摇摇头说道:“你不存在于这个世界,本该消失的你,却活在这里。伏羲女娲都改变不了你的厄运,而我又怎么能收回。”鬼面淡淡一笑说道:“天吴你却和我一样,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当年盘古身死,但精神不灭。他在这洪荒留下了一道清气和十二道浊气,这一切都是你看在眼里的,怎么你却忘记了?”我的记忆里似乎没有这些。为何他却说我和他一样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他看我没有说话,也不勉强。“欠我的,终会还给我。虽然我可以控制厄运的降临,但是总不是什么好事,什么时候你想起来了,就记得收回我的厄运。我现在只想做一个正常人。”   梦,戛然而止。我拿起手机,时间显示清晨7:30,这一切的梦境都结束了,我也未曾知道我和鬼面是什么关系,而我为何是天吴。从一场场梦中梦醒来一次又一次,感觉自己就像度过了很多个世纪一样,冥冥中似乎有什么联系和我一下子中断了,我还是我,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翻开《山海经》,故事里那些关于女丑之尸、烛龙还有天吴的故事,也都是真实存在的,而鬼面这个人就好像消失一般从未在山海经里出现过。   鬼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我也未曾明白,而此时的我更愿意相信,我和上古大神之间是有着某种联系的。   。 第9章仙德瑞拉(1)   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没有说一句话。   眼前,是一个高大的男子,穿着黑色的风衣,手里拿着一本书。   男子轻声说道:“我来给你唱首歌好吗?”   她微微摇头。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拒绝?”男子问道。   她还是摇头,不说一句话。   三年前,仙德瑞拉的生母去世,父亲带回来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有两个女儿,年龄都比仙德瑞拉大,但很意外的是,这个女人看起来非常年轻,根本不像有两个那么大的女儿的人。她想,难怪父亲被那个女人迷得神魂颠倒。仙德瑞拉的父亲,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从小仙德瑞拉的生活都过得非常富裕,直到这个女人来了以后,她的所有都被剥夺。   那日,父亲出差,那个女人找了个由头跟着去了,于是家里只剩下她和两个所谓的姐姐。两个姐姐对着仙德瑞拉搞恶作剧,她们往她头发上涂胶水,划破她的衣衫,肆意走进她的房间,翻找着她的东西。大姐在她的房间内翻到了一件首饰盒,里面放着一款非常漂亮的项链,仙德瑞拉尖叫着扑上去,“别动,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大姐甩开她,不屑地说道:“切,一个死人的东西,真是晦气。”大姐将首饰盒扔到她脚下,看了一眼仙德瑞拉便离开了。二姐在她的房间里翻出了各种奢侈品,统统拿走,毫无保留,仙德瑞拉伤心地哭着跑出家门。   哭泣的仙德瑞拉跑到公园的一个长椅上坐着,她感觉很累,于是蜷缩在长椅上睡着了。“喂,你在这儿干什么?”她抬头,看见是一个小男孩站在她面前,挥舞着手中的树枝,说道。“姐姐没有地方可以去了,所以在这里。”仙德瑞拉伸手摸摸小男孩的头,温柔地说道。小男孩的眼神中闪耀着一丝狡黠,“我可以让你回去哦,还可以让你拿回属于你自己想要的一切。”仙德瑞拉的脸上充满疑惑。   夜深人静,屋里的人都已经香甜地睡着,窗外人影绰绰,却未曾惊醒任何人。这个人影翻进屋子里,摸索着走进了大姐的房间。大姐最近失眠比较严重,她迷迷糊糊感觉床前有一个人站着。黑色的人影手中拿着一把尖刀,正欲刺下去,却发现大姐有些动静,连忙将尖刀藏在身后。大姐坐起身来,将床头的灯打开,她一眼就看见仙德瑞拉站在她床前,没好气的说道:“大半夜不睡觉,干嘛啊?”仙德瑞拉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她道:“我来看看姐姐睡得好不好啊?”“神经病!快滚出去,别走进我房间。你看你这鞋子,脏兮兮的踩了什么恶心的东西?快去洗了,真是恶心,别来我房间了!”仙德瑞拉没有答话,依旧笑容满面,看起来她似乎心情很好,但是在大姐的眼里这种笑容就有些怪异了,大姐甩开这种奇怪的念头,躺下去继续睡觉,没了资本和爪牙的仙德瑞拉怎么能和她们争。   仙德瑞拉像往常一样去了学校,她的两个姐姐也都在同一所学校,不过她们并不是同年级,平时也不曾走在一起。面前走来的是仙德瑞拉喜欢的学长,据说是小时候在日本呆过的。他英俊的容貌总是能吸引不少的女孩,特别是那两个姐姐,总爱在他眼前花枝招展,似乎学长也很喜欢她们这样。   “盐井学长,今天我们放学后去唱歌吧。”二姐凑到学长面前,脸上洋溢着笑容。盐井俊一像个高贵的王子一样,他微微一笑,不拒绝也不接受。大姐推开二姐,说道:“盐井学长,听说红瓦区那里有一家新开的日本料理,听说味道还不错,要不今晚我们去试试吧。”盐井俊一的脸上依旧挂着笑容,他温和地答道:“确实很久没有吃到日本料理了。”“那就这么定了,今晚我们就去那里等你,到时候不见不散。”二姐抢着回答,却被大姐拉走。她只遥遥听到盐井俊一依旧温和的声音:“不见不散。”   如果是以前,仙德瑞拉一定会叹着气,没精打采的走进教室。而今天她却脸上挂着微笑,仿佛对某件事胸有成竹。仙德瑞拉总是很低调,平易随和,穿着打扮如邻居女孩般,大家都没曾想到她是一个富家女,更不会想到平时那么耀眼的两姐妹会是仙德瑞拉的姐姐。同桌那个栀子花一样可爱的女孩安琪,看到仙德瑞拉进了教室,她似乎很兴奋,“你听说了吗?我们学校的王子和那对耀眼姐妹今晚要去吃日本料理诶!”“那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仙德瑞拉笑笑。“你懂什么!她们两可是势在必得要将王子给拿下,不管王子和这两姐妹谁谈恋爱,都会引起轰动。”仙德瑞拉正在整理书,她顿了顿,放下书,一字一顿地说道:“她们两个迟早会得到报应的。”说完之后便不再开口,任凭安琪怎么问就是不说。   放学后,仙德瑞拉回到房间内。她感觉很累,便沉沉睡去。在梦里,她又一次见到了那个小男孩,这次他手里并没有拿着树枝,而是一封邀请函。小男孩说:“这封邀请函,你要拿好。它会给你带来好运。”等仙德瑞拉醒来,她看到床头放着一封黑色烫金的邀请函,打开看到,地址是在最有名的高级酒店。她的脸上浮现出惊喜的笑容。   啪啪啪,随着敲门声的是二姐的声音,“丑八怪,怎么还在睡觉,真是头猪!快去刷马桶,马桶脏死了。”仙德瑞拉并没有理会在门口叫嚷的二姐,沉浸在刚刚的事件里,二姐见她没有反应,嘟囔了一句“猪,睡死你!”便离开了。“孩子们,我们回来了!”二姐刚刚听到声音便跑了出来,看到是母亲和父亲回来了,她连忙跑向前去,给了两人一个大大的拥抱,大姐听到声响,从房间里出来,很矜持地走到两人面前,温柔地说道:“父亲,母亲,您们辛苦了。”父亲伸出手抚摸了大姐的秀发,笑道:“这次回来,给你们带了礼物,看喜不喜欢。”说着从行李箱内拿出礼物,看着两个女儿欣喜的样子,他也觉得很开心,只是奇怪为什么小女儿没有出来,“仙德瑞拉怎么没有出来?她去哪儿了?”二姐撇撇嘴,说道:“刚刚我叫她,她也不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睡得太晚。”这时候仙德瑞拉从房间里走出来,走到他们面前,微微一笑,对着两人行了一礼,说道:“欢迎父亲母亲回来。”   父亲愣了愣,他是最了解这个女儿的,她从不摆架子,喜欢混迹在贫民圈内,更别说拥有公主般的气质,而眼前这个女孩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那么陌生。他有些不知所措,身旁的那个女人连忙从行李箱内拿出一样东西说道:“仙德瑞拉,快来看看给你买的礼物,我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父亲反应过来,他挤出一丝笑容,附和道:“你母亲亲自给你选的,你打开看看。”仙德瑞拉打开看到是一个布娃娃,她挑了挑眉,真当她是小女孩吗?再放眼看去,大姐拿到的是猫头鹰最新款的手提包,二姐拿到的是香奈儿最新款的香水。仙德瑞拉不动声色,她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向那个女人行了一个礼,道:“很感谢母亲为我挑选的礼物,我很喜欢,谢谢父亲母亲。如果没有事,我便回房间了,我还有作业未完成。”父亲点点头,仙德瑞拉便抱着布娃娃离开了。   那个女人温柔地对两个女儿说道:“明天晚上有一个晚会,我希望你们两个都能参加,去长长见识。至于仙德瑞拉……”她转头望了一眼自己的丈夫,继续说道:“她还小,以学习为重,就让她好好学习吧。别去打扰她。”“好的,母亲。”女人看着眼前的两个乖巧的女儿,很是欣慰。   仙德瑞拉回到房间内,她望着手中的布娃娃,自言自语道:“明天我该穿什么好呢?”她想起,母亲曾留下一件非常漂亮的裙子,她开始在衣柜里翻找,心里默默祈祷,希望没有被二姐拿走。   酒店内,男人带着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女儿来到一个英俊的男人面前,大姐和二姐的脸上露出惊讶的目光,这不是盐井俊一学长吗?而盐井俊一似乎当陌生人一样看待这两姐妹。二姐终于忍不住出声,“盐井学长……”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是那么的陌生,虽然他脸上依旧挂着温和的笑容,“这位小姐,请问你有什么事吗?”“我……”二姐还未说话,大姐拉住她,转头对盐井笑道:“对不起,我们认错人了。”   这个时候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 第10章仙德瑞拉(2)   女人高贵的气质,配上那一袭拖地长裙,让人恍然觉得她就是一位公主。虽然她并未佩戴过多的首饰,只有脖子上一串漂亮的项链,依然无法影响众人的想法。盐井俊一看到这个女人走进来的时候,他的眼里再也没有了别人,他想:像我这般如高贵的王子一样的男人,只有她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我。于是盐井俊一绅士的走上前去行礼,“这位美丽的小姐,我能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仙德瑞拉按照邀请函上的地址到达,门口有两个保安,礼貌的对仙德瑞拉说道:“小姐,麻烦你把邀请函给我们看一下。”仙德瑞拉点点头,递给了他们,两个保安检查了一遍就放行了。刚刚走进来,她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你猜她看到了谁?对,没错,就是盐井俊一。现在的仙德瑞拉气质就如同真正的公主一样,面对心爱的男人缓缓向她走来,她也保持着淑女的风范,当盐井俊一邀请她跳舞的时候,她的嘴角轻轻上扬,并没有答话,只抬眼看到了站在身后的父亲母亲还有两个姐姐。真是庸俗,仙德瑞拉心里想道。这两个所谓的姐姐,一点品位都没有,就算拿走了自己最好的衣服,穿着她们身上也是一种糟蹋。但她脸上却露出温和的笑容,“父亲,母亲,对不起我来迟了。”也不管他们惊愕的表情,她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愉悦,“两位姐姐,怎么提前走了也不通知我,害得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小女儿姿态,撒娇的声音,让盐井俊一深深着迷,他丝毫不在乎仙德瑞拉对他的无视,再一次邀请。   仙德瑞拉对着盐井俊一露出微笑,伸出手来。他握着仙德瑞拉的手,两个人滑到舞池中央,翩然起舞。两个人成了整场舞会的中心,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他们非常的般配。仙德瑞拉的父亲,心里很是复杂,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这个可爱的女儿变成这样的呢?以前他总希望仙德瑞拉拥有优雅的气质,淑女的风范,但她偏偏就那么调皮,而现在她成为了他希望的这样,却似乎又不再是他的女儿了。他身边的那个女人眼里有着深深的怨恨,当初她能从她母亲手里夺取丈夫,也希望自己的两个女儿将仙德瑞拉死死的压下,不得翻身。再看大姐和二姐,她们的眼里充满了嫉妒。   舞会结束后,仙德瑞拉准备离开了。盐井俊一拉住她的手,温柔的说道:“我们下次还能见面吗?”“当然能。”仙德瑞拉轻轻挣脱开他的手,转身优雅的离去,她的嘴角扬起,是我的终究不会变成别人。   星期五的早晨阳光很明媚,盐井俊一难得的没有看见那两个庸俗的两姐妹,天知道他是有多厌恶她们两个,没有一点品位,说话也装模作样,如果不是看中她们的家世,根本不想理睬,女人的容貌再美丽,若是没有任何的品位和气质,简直比花瓶还难看。想到此处,他脑海里浮现出舞会上的那个女人,如果在这里能碰见她就好了。   “盐井学长,你在想什么?”一个女孩悦耳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他转头却看见一个陌生的女孩站在他面前笑吟吟。他打量了一下女孩,很平凡的气质,心里暗自摇头。脸上却露出微笑,“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女孩从身后拿出一张纸条来,递给他,“有人托我将这个东西给你。”盐井俊一疑惑的接过纸条,看了一眼女孩,女孩却耸耸肩,说道:“我该走了,再见!”他看着纸条上的字:   今晚辛德拉法式餐厅见。   仙德瑞拉   是她?她居然会主动约自己。盐井俊一的心情非常好,今晚又能看见那个完美如公主的女人了。他收好纸条,脚步轻快的往教室走去。而那个递纸条的女孩并未离开,她躲在一边看着盐井俊一离开,这个女孩正是仙德瑞拉,她又一次变回了那个平凡的女孩,就好像舞会上那个耀眼的公主不是她一样。她从书包里拿出那个布娃娃,狠狠的甩在地上,自言自语道:“我会让你们都付出代价的。”   这夜,仙德瑞拉躺在床上回想着先前和盐井俊一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再约几次,这个男人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想着这些,仙德瑞拉沉沉睡去。在梦里,她又一次见到了那个小男孩,小男孩咬着一个苹果,坐在她的床头,笑嘻嘻的说道:“看吧,你要的这不是很容易就实现了?”仙德瑞拉冷哼一声,“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这关系可就大了。如果不是我给你那个邀请函,你有机会得到那个男人吗?”   “你到底是谁?”   “这个问题,值得深思。不过名字不重要,身份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可以让你不希望看到的人永远消失。”   “消失又怎么样,也不能让失去的人再回来。”   “这确实是个问题,不过我想你也不会甘愿如现在这个状况吧?你难道不想把原本属于你的一切都拿回来吗?那个男人,也不过是第一步。”   “你既然愿意帮我,总要有需要交换的条件,说吧,你要什么?”   小男孩的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在仙德瑞拉的耳边轻声说了一句,便消失了。   梦醒来,仙德瑞拉看到窗外,天已经亮了。今天是星期六,不用去学校,仙德瑞拉依旧早早的起了床,正在收拾东西,房间的门突然被砸开,耳边传来二姐的尖叫声,“仙德瑞拉,你个贱人,你竟然敢背着我们去勾引盐井俊一。我要让你尝尝厉害。”脑袋传来一阵刺痛,二姐抓住她的头发一阵撕扯,疼得她直掉眼泪,她用手去反抗,却遭到更厉害的踢打,“小贱人,你还敢反抗?”   这时候父亲和母亲似乎被二姐和仙德瑞拉的声音吵醒,二姐听到父亲在问怎么了,她立刻放开仙德瑞拉,高声回答道:“没什么,父亲,我在找东西呢。”她狠狠的瞪了一眼仙德瑞拉,便离开了。仙德瑞拉从地上爬起来,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眼神充满恨意,“我不仅要将属于我的东西拿回来,还要让你们生不如死。”   在和仙德瑞拉相处的这一个月内,盐井俊一发现,他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女人,他忍不住想要娶她,真是迫不及待。   “仙德瑞拉,等我毕业之后,你就嫁给我好吗?”仙德瑞拉听到这个话噗嗤一笑,“我们现在可是情侣呢,你怕什么?”盐井俊一将准备好的钻戒掏出,单膝跪下,餐厅内放着温柔的音乐,略显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十分浪漫。“那么,美丽漂亮的仙德瑞拉小姐,你愿意和我订婚吗?”仙德瑞拉笑着点点头,将他扶起。这一夜浪漫而又愉悦。   漫漫黑夜,月亮挂在空中,十分皎洁。   一双白皙而完美的脚踏在地毯上,一步一步缓缓的走过,所过之处都有着一滴滴的血,滴在地毯上,晕染开来。   随着一声尖叫,划破夜空。周围的灯光全都亮了起来,仙德瑞拉坐在地上,她的身上到处都是鲜血,躺在地上的二姐,显然早已死亡。父亲和那个女人惊恐的看着地上死去的大姐和沾满鲜血的仙德瑞拉,连忙报了警。在警察局,惊魂未定的仙德瑞拉向警察诉说着一切。“那个时候我起来准备去洗手间,中间会经过二姐和大姐的房间,那条走廊比较长,但是没有什么障碍物,所以我一般直接会去,走廊的灯也没有开。谁知道走到一半便被一样东西给绊倒了,我爬起来感觉触摸了一个黏糊糊的东西,于是便打开了走廊的灯,谁知道便看到这样的一幕。”仙德瑞拉楚楚可怜的样子,让赶来的盐井俊一感到心疼,他将仙德瑞拉搂在怀里,冷声对警察说:“我希望这件案子能尽快查清,要知道我们盐井家族在这里的力量,如果完成不好的话,你们知道后果。”   警察的脸色十分不好,仙德瑞拉家的背景不能得罪,而眼前的这个盐井俊一也不能得罪,他们表示会竭尽全力去查这件事。   。 第11章仙德瑞拉(3)   距离二姐死亡已经好几天了,仙德瑞拉的心情依旧不是很好,她也没去找盐井俊一。只是一回家便将自己关在房里。   “我说过,你会死。你怎么就不信呢?”她对着桌上一本书自言自语道。当她转身的时候,桌上的书似乎动了一下。“喂,仙德瑞拉,你答应我的条件呢?”小男孩诡异的出现在仙德瑞拉的房间内,仙德瑞拉看都不看他一眼,“只要你帮我把大姐还有那个该死的女人给解决了,我便答应你。”   “好的,没问题。”小男孩轻笑一声便离开了,如最开始那样。当盐井俊一知道那个曾经不被他放在眼里,灰扑扑的女孩和他心中那个完美的公主是同一个人的时候,他既惊讶又惊喜,果然只有她才适合当我的妻子。盐井俊一站在校园里的小亭子内等仙德瑞拉出来,一个小男孩拿着一个棒棒糖,走到他面前,老气横秋的说道:“喂,你就是盐井俊一?”盐井俊一很是奇怪,这个小男孩怎么知道他的名字,难道是他已经出名到小学生都能知道的地步了?他微笑道:“是的,小朋友,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小男孩不屑的答道:“这世上没有我不知道的事。”盐井俊一感到好笑,但是也有些不耐烦,怎么仙德瑞拉还没有来。小男孩将那个棒棒糖递给盐井俊一,并且很郑重的说道:“你不用等她了,她今天不会来的,不过这个东西可以帮上你。”盐井俊一伸手接过小男孩的棒棒糖,仔细看了看,并没有什么不同,他再想去问小男孩的时候,却发现早已没有他的踪影,盐井俊一摇摇头,将棒棒糖放进自己的裤兜里。   等了很久还是没看到仙德瑞拉出现,却看到她的大姐一袭白裙,款款而来。“盐井学长,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大姐淡淡的笑容,让他恍然觉得眼前这个女子和仙德瑞拉不相上下,随后又仔细打量了一番眼前的人,暗自摇头,果然还是气质不够啊。“你有什么事吗?”他的耐心已经被磨尽了,说话的语气显得有些生硬。大姐轻笑一声,说道:“仙德瑞拉让我告诉你,她有事先走了,你有什么话就给我说吧,我再转告她也是一样的。”盐井俊一迟疑了一下,从裤兜里拿出那个棒棒糖递给大姐,“没什么,把这个拿给她吧。这会给她带来好运。”大姐接过棒棒糖,还想说些什么,却见盐井俊一径直离开,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   仙德瑞拉回到家后拿起一支笔在本子上写着什么。她今天并没有去赴约,让盐井俊一一个人在那里等着,她知道大姐一定会去见盐井俊一的,就把这个机会让给她吧。以后可就没机会了,想到此处,她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楼下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随着是敲门的声音,“仙德瑞拉,快出来,出事了。”仙德瑞拉打开门,看到是他的父亲,紧张的样子就好像是他的亲生女儿死了一样,不过她不是站在那儿好好的吗?“出了什么事?”仙德瑞拉的表情很是平静,似乎对什么事都毫不在意一般。“你的大姐刚刚在街上突然发病去世了。”“嗯。我知道了。”她的表情依旧这么无动于衷,就好像死的那个是和她毫不相干的人一般,父亲突然觉得自己这个女儿越来越可怕了,他匆匆说了一句等下一起去医院便离开了。   还有一个。她转头看着窗外,自言自语道:“所有的所有都是我的。”母亲听到自己的大女儿死了,立刻昏了过去。   一个月后,母亲因为两个女儿接连去世而遭受打击,变得疯疯癫癫,父亲只好将她送去精神病院疗养。仙德瑞拉的心情很好,她哼着歌快乐的在房间里转圈,一个她熟悉的声音传入仙德瑞拉的耳朵。“喂,仙德瑞拉,你答应我的事儿呢?”小男孩又一次出现了,他手里拿着一个口袋,脸上挂着笑容。仙德瑞拉嗤笑一声,“什么事,我不知道。你快走吧,再不走我就要叫警察了。”“我就知道会是这样,所以我早有准备。”小男孩轻轻一笑,扬起手中的口袋,仙德瑞拉感到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当她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房间内,被捆绑在椅子上不能动弹。房间内很空荡,只有一张被黑布挡住的桌子。   眼前,是一个高大的男子,穿着黑色的风衣,手里拿着一本书。   男子轻声说道:“我来给你唱首歌好吗?”   她微微摇头。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拒绝?”男子问道。   她还是摇头,不说一句话。   “也对,我忘记你的嘴被我封上了。”男子撕掉她嘴上的封条,她立刻质问道:“你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男子伸手抚上她的脸颊,“不是你答应我的吗?只要我能帮你完成你要的,你就把自己献给我。”   “没有!我没有!你胡说!”她拼命反抗,但是徒劳无用。   “答应魔鬼的事,不是说没有就没有的。”小男孩走过来,他脸上看起来是那么的无害,“哥,你的女人终于得到了。”“辛苦你了。”男子摸摸小男孩的头,温和的说道。小男孩瞥了一眼仙德瑞拉,又说道:“你忘记那个男人了。”男子依旧那么温和,“我知道他的秘密,其实他和我一样,看中这个女人某些地方。”   随着脚步声,仙德瑞拉看到她最爱的人,盐井俊一从门外走了进来。他走到仙德瑞拉面前,弯下腰,将她的头发轻轻挽向耳后,又用嘴碰了碰她的脖子,仙德瑞拉感到害怕,“你们要干什么?”   “完美的女人,高贵的气质。虽然我很想让你做我的妻子,但是你的血液更是我喜爱的。”男子走到仙德瑞拉的另一侧,蹲下身子,将她脚上的高跟鞋脱掉,露出了她漂亮的脚丫,轻轻抚摸,“完美的女人,最完美的还是她的一双脚。你知道我观察了多久吗?三年,终于找到了你。”   “不。不要。”仙德瑞拉很是后悔,她以为她才是最大的赢家,两个姐姐死去,后母疯了,父亲所有的家产都是她的了。却没想到最后竟然将自己卖给了魔鬼。   “呵呵,献祭仪式即将开始。”随着男子的话语,房间内那个桌子上的黑布被掀开,全是血腥的工具。只听得仙德瑞拉绝望的声音还有两个男人的笑声。   。 第12章上元夜   初唐年间,正月十五夜。   崔液走在街上,他的目光紧紧追随着一名穿着大红衣衫的女子,女子挎着竹篮匆匆而行,并未注意到身后有人注视她。   街上叫卖的小贩挡住崔液的视线,女子转眼不见。崔液感觉怅然所失。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紧紧注视这个陌生的女子,只当一时好奇,就在刚才,他看见这个女子怀里抱着一只白色的猫,但转眼间那只猫就不见了。   这是一件很细小的事,却被崔液给发现了。他想了想,顺着女子走的方向,跟了过去。   街上人来人往,崔液慢悠悠的走着,心里还想着刚才的事,也没注意前方有马车经过,直到一个好心的路人拉了他一把,他才反应过来。这时候马车停在了崔液面前。从车上下来一个人,原是苏味道。他拱手道:“苏兄去哪里?”苏味道回道:“崔兄,今上元夜,何不去花满楼里喝几杯。”崔液也不推辞,上马车,与苏味道一同而去。   透过马车的窗口,崔液很清楚的看到底下人来人往,在人群中,一抹鲜艳的红色在追逐着什么,仔细一看,原是那女子,她似乎在追着前面一名女子,那是一名和她十分相似的女子,但是却穿着一袭白衣。   花满楼到了。崔液和苏味道下了马车,几人早已备好酒菜等待两人的到来,只见苏味道甩着袖子,笑容满面走进,崔液紧跟其后。“苏兄,你可来迟了,得自罚三杯。”卓然笑对苏味道,他着一袭深色长衫,端着酒杯走到苏味道前,苏味道轻轻推开酒杯,“卓兄勿要着急,小弟适才半路遇上崔液崔兄弟,便邀他一同来往。”说着,崔液上前与诸位拱手行礼。卓然哈哈一笑,与众人一同回礼,将酒杯里的酒喝尽,又让两人入席。   “花满楼内,什么最有意思?”吃饱喝足后,卓然笑问。苏味道拍拍崔液的肩膀,“当然是讲故事。”花满楼内有个奇怪的规矩,凡是能讲一个离奇的故事,便可让花满楼最出名的花魁弹奏一曲。离奇的故事不少,但能打动花魁的,却没几个。   众人听闻崔液会讲故事,便怂恿他讲一个。崔液皱了皱眉头,道:“离奇的故事没有,在下到看到了一件奇怪的事儿。适才在街上,在下看到一名穿着红衫的女子抱着一只白色的猫,一眨眼的功夫,那猫就不见了。却看见一名和红衫女子一模一样的人俏生生的站在面前。她左手拿着糖葫芦右手拿着麦芽糖,在人群里乱跑,和苏兄一同在马车上见两人在追逐着。”   众人哈哈一笑,这实在不是一件什么奇怪的事儿,怕是他眼花,那是一对孪生姐妹罢了。却没想一老妈子走了进来,对着崔液作揖道:“这位公子,丝丝姑娘说公子刚才的故事很有意思,想与你见一面。”崔液愣了愣,随即道:“既然要见,何不现在过来。在下的朋友在这里,岂能随便走开?”老妈子按捺心中的不满,耐心说道:“丝丝姑娘是咱花满楼里的花魁,想单独见公子一面,可否请公子随奴婢一来?”   “这……”待崔液为难时,一个声音宛若莺啼,在帘外响起,“妈妈,不用为难这位公子,丝丝既然已经到了,又岂能让公子再出来。”说着,一个貌美的女子走了进来,崔液更是愣了愣,这不是刚刚在大街上看到的那红衫女子吗?   丝丝走到众人面前,作了个揖。又为众人空了的酒杯掺满,坐在她专用的位置上。花满楼内每个厢房都有专门弹琴奏乐的准备,一名穿着白衣的女子抱着古琴,从外面走了进来将古琴递给丝丝又走了出去。众人的脸色有些古怪,这白衣女子却是和这花魁丝丝的容貌丝毫不差,这是为何?   丝丝笑着为众人的弹奏一曲《春江花月夜》,众人听得如痴如醉,个个拍手称好。崔液笑道:“今上元夜,何不作诗一首?”众人又一阵叫好,苏味道端起酒杯笑对崔液:“崔兄,这次让兄弟第一个来,也请丝丝姑娘来评评。”丝丝含笑点头。   只见苏味道站起来走了两步,便道出: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游妓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好。”崔液与众人拍手叫好,苏味道含笑看着丝丝,只见丝丝轻轻拨动琴弦,一首欢快的曲子展现在众人面前,苏味道点点头,“丝丝姑娘真乃奇人也。”崔液也不甘落后,站了出来,他稍稍思索,便朗声道:   玉漏铜壶且莫催,铁关金锁彻夜开;   谁家见月能闲坐,何处闻灯不看来。   丝丝不答话,同样也拨动琴弦,弹奏了一曲和刚刚不一样的曲子。罢了,丝丝起身,走到桌前,在一空位坐下。“诸位公子,今日,丝丝便为你们讲一个故事可好?”众人听闻,点头称好。   “传说有一只猫,天生神力,生长在林间,从未与人接触过。有一日,它见一樵夫来到林间,一时好奇跟随之。随后误入尘世,再也寻不回原来的路。   那只猫被樵夫看到便带回家中喂养。此后过了十年,樵夫已老,他的女儿也亦长大成人,那只猫也离开了樵夫家。十年时间,它已懂得人情世故,幻化成人,行走人间,唤名梁雨。   很快便嫁入一家富商家中,生儿育女。此后二十年,丈夫已老去,她还依旧貌美如花。丈夫家道中落,她亦不见踪影。又过了五十年,她再次出现,却见自己的后人高中状元,入朝为官。又与朋友相邀为乐,喜不自胜。”   “随后呢?”众人纷纷问道。丝丝莞尔一笑,“这个故事到这里就没有了。丝丝也是听旁人讲,到底她是否与后人相认,也不得而知。”众人惋惜。   崔液不答话,他同众人告了个罪,走了出去,他又想起了刚刚在街上看到的那一幕,厢房门外蹲着一只白猫,它抬头看了一眼崔液便跑掉了,崔液赶紧追了上去,却没想在花满楼的后院里迷了路,一不小心摔了一跤。   “崔兄,醒醒,别睡了。”崔液听到是苏味道的声音,蓦的站起身,他摸了摸自己的身上,又看了看周围,众人依旧在寻欢作乐,原来刚刚他做了一个梦。   “崔兄,听苏兄说你挺会讲故事,可否给大伙儿讲一个听听?”崔液也不推辞,便将梦中的一切尽数到来。只见一漂亮女子从厢房外进来,她朝崔液作了一个揖,道:“小女子唤名丝丝,刚刚听到公子的故事觉得十分有趣,可否请小女子陪在左右?”崔液见她抬头说话,顿时愣了愣,这不就是那在街上看到的红衫女子吗?   崔液点点头,没有拒绝。待丝丝坐在他旁,他又看见丝丝的裙脚后露出一只毛茸茸的尾巴,一只白色小猫从地上跳到她的腿上。   。 第13章传说   杨晓站在阳台望着皎洁的月亮,夜晚的风有些凉爽,不像白日里那么酷热,她幽幽叹了口气,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亲人了。   杨晓是从农村来城里读书的孩子,为了让她读一个好的高中她的父母起早贪黑,好不容易供到大学,而她的父亲因为劳累过度导致身体不堪重负,去世了,为了让母亲好过一些,大学的时候她勤工俭学,省吃俭用只为了母亲能少辛苦一些。直到上个月母亲突然晕倒被好心人送到医院,检查得出胃癌晚期,绝望之下,母亲跳楼自杀了。   杨晓所有的动力都来自于自己的父母,而如今最亲近的人都已经相继离开人世,只剩下她孤零零一个人,她突然有些迷茫,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寝室里室友们都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显然睡得很熟,偶尔还能听到喃喃梦话。   她盯着那个高高挂在天空的月亮,依旧没有任何睡意。手机上显示时间是凌晨三点。这个时候她发现空中有什么东西正快速的飞过,她揉了揉眼睛,发现什么都没有,看来是自己看错了。被这个奇怪的东西,打断了惆怅的思绪,杨晓也没了任何想法,她转身爬上了自己的床,躺了下去。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杨晓睡得迷迷糊糊,听到一个很好听的声音,她睁开眼,只看得一个金发碧眼的俊郎男子站在她面前,她吓了一跳,忽的坐了起来,突然感到一阵晕眩,她噗通一声又倒了下去,背部因为咯到石头,而疼的龇牙咧嘴,金发碧眼的男子笑了笑,伸手将她拉了起来。杨晓四周看了看,这不是她熟悉的地方。四周鸟语花香,明显是在森林里。她明明是躺在学校寝室的床上,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杨晓有些疑惑,她反问道:“你是谁?这是哪里?”   男子上下打量了一番杨晓,皱了皱眉,“你是安蒂亚的女儿?”杨晓更是觉得奇怪,她好端端的一个华夏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外国人的后代,她摇了摇头。男子面露疑惑,喃喃自语道:“那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我也想知道!杨晓心里默默说道,但是并没有说出口,她现在最迫切的是想搞清楚,这是哪里,要怎么回去,而她又是怎么出现在陌生的地方的。而眼前这个陌生的外国男子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我是华夏人。”杨晓想了想,开口道,“这里是哪里?我该怎么回去?”男子听到她的问话,愣住,但很快恢复正常,说道:“叫我查理斯就好。这里是亚特兰帝国里名叫火舞森林的地方。你一个女子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这是穿越?还是?杨晓更疑惑,科学家研究表明,这个世界上是不可能有穿越这件事发生的。但是她并没有表现出异常,只说自己并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走吧,我带你出去。”查理斯伸手想要拉起坐在地上的杨晓,杨晓反射性的拍开他的手,自己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这时候的她发现自己身上穿的并不是当时的睡衣,而是一件华丽的长袍。一愣身就发现自己被查理斯抱起。   “你干什么,放我下来!”杨晓挣扎想要下来但是查理斯并不理会,他的背上突兀的展开一双翅膀,向空中飞去。杨晓惊呆了,也不再挣扎,如果自己乱动的话,可能就会从空中落下,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只能随他而去。   等到查理斯在一座漂亮的城堡面前停下来,收好翅膀。“你就在这里住下吧。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查理斯放下杨晓,淡淡的说。一个管家模样的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走上前领着杨晓往城堡走去。杨晓自然不愿意,她退后两步飞快的转身跑去,因为长袍碍事,她把长袍卷了卷,没命的跑。但是很快她就绝望了,因为她的前方是查理斯,背后的翅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查理斯的脸有些扭曲,他恶狠狠的问道:“你为什么要逃跑?待在这里不好吗?”最终,杨晓还是被查理斯带回了城堡中。   城堡里依然美如画,但是她总觉得不踏实,她不知道查理斯为什么要把她带回城堡,却又从来不对她做什么,甚至不理不睬。她一度以为自己可能会发生什么奇怪的事,但是一天天的,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是空旷和寂寞伴随着她,让她忍不住想发疯,整个城堡里除了那个来无影去无踪的管家会定时送饭来,就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而管家也从来不说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突然想到一开始见面的时候,查理斯问她是不是安蒂亚的女儿。安蒂亚,似乎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杨晓皱眉,是不是这个叫安蒂亚的女人跟她同样是华夏人,而那个长着翅膀的奇怪外国人,应该是对华夏人的面孔不熟悉,甚至有些脸盲造成的误会。但,又有什么用呢,现在的杨晓相当于被软禁在这样一个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局面。她更不知道这个叫查理斯的到底要做什么。杨晓这段时间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她必须要离开这里,只有逃离才能知道回去的路。才能知道所有的一切到底怎么回事。   她不动声色的逛着整个城堡一段时间,发现只要她不离开城堡那个幽灵一样的管家就跟往常一样除了端饭的时候会出现以外,其他任何时候都不会出现,哪怕杨晓大吵大闹,发脾气打碎了很多东西,或者各种肆无忌惮的破坏等等。   这样的情况让杨晓备感压力,很明显那个幽灵管家是在暗中监视自己,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那么自己想要逃走是很困难的。   “你在看什么看的这么入迷。”查理斯的声音在杨晓身后想起。杨晓吓了一跳,转过身来见到查理斯苦笑着说:“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除了发呆,还能做什么?”查理斯思考了片刻说道:“你可以看书。只要你不离开。”   “为什么?我记得我们并不认识。你这样做有什么目的?”   “你不需要知道为什么。只要乖乖的,不就好了吗?”   “是跟那个叫安蒂亚的女人有关吗?”   “住嘴!别提那个名字!”   查理斯的脸变的扭曲起来,他气急败坏的朝着杨晓吼道,甚至还想动手打她。杨晓吓得连忙后退,可查理斯却似乎想到了什么,最终还是没有下手。只甩下一句“我下次再来。”便匆匆离开了。   杨晓看着有些狼狈离开的查理斯,若有所思。城堡里的藏书室,向杨晓开放了,她缓缓走进那个巨大的藏书室,从中寻找的自己要看的东西。她蹲在藏书室里不知道多少个日夜,吃喝睡都在里面,非必要都不愿意出来。要在里面寻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是一件极其考验耐心的事情。把自己弄的蓬头垢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让她查到了她想知道的一切。她欣喜若狂,这个该死的地方就不应该存在。   夜晚,皎洁的月光洒向城堡。一个女人赤着脚举起火把走在悠长的长廊里,她很有耐心的四处查看着什么,最终她看到了一副还未画完的油画被放置在画架上,画上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乌黑的长发,黑色的眼瞳。坐在椅子上,她的手上拿着一朵红玫瑰。正微笑着。   杨晓举起火把点燃了这幅油画。“你在做什么!”查理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惊慌失措的扑向油画,想将火扑灭,但是油画一触即燃,根本不给他反应的时间,就这样成了灰。   “你根本不是安蒂亚的女儿!”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   “不——”   “再见了,鸟人。”杨晓微微一笑,将火把扔在地上。火焰吞噬着杨晓的身躯,她看着发狂的查理斯,在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想道:终于结束了。   清晨,阳光明媚。窗外的鸟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吵醒了躺在床上的人。她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坐了起来。床边趴着一个姑娘,她感觉有动静,迷迷糊糊的起来看到她,睡眼朦胧的说道:“杨晓,你可算醒了,你知不知道你睡了整整三天三夜,我们都快被吓死了。”杨晓摸了摸她的头,笑道:“没事,我这这不是醒来了吗?”   真好,自己终于回来了。杨晓抬头望着窗外,失去亲人虽然悲痛,但相比自己所经历的,眼下把自己过好才不枉费亲人的期盼。   出院后的杨晓,跟学校请了一个月的假,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她来到一个荒无人烟的森林,发现了一个山洞,她走了进去,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冰雕,冰雕里有一个长着翅膀的男人,她知道这个人就是查理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锤子用力的砸过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都市里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长着翅膀的天使族人,所有的天使族人只有男性,生命悠长,据说已经活了千年之久,他们长相俊美,渴望与人类少女来一场跨种族的恋爱。凡事听过这个传说的少女无不幻想能与之谈一场穿越千年跨越种族的恋爱。   。 第14章江南未央   在江南的一个小巷中,一个美丽的女子独自撑着一把油纸伞缓步前行。她神情哀愁,在烟雨中朦胧了行人的视线。   婉儿坐在门前的石阶上百无聊赖,她的目光随着过往的行人飘移着。有一个青石板上星点着绿苔的小巷中,常有一个美丽的女子独自撑着一把油纸伞徘徊着,婉儿从来没见过这个女子,甚至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在江南小镇上女子像是从未被人发现过,她静静地走进小巷,又静静地走出小巷。   烟雨朦胧,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看年华似水流,窖藏中陈酿的花雕酒,不知醉过了谁的眼眸。   婉儿又一次看见那个女子在小巷中徘徊着,她看见女子的眼中分明含着泪水,婉儿向小巷走去,她的眼睛注视着女子妖娆的背影,手中拿着一把油纸伞,静静地跟在女子身后。   小巷的最深处是一座破败的宅院,女子站在门前一块干地上收了油纸伞,转过身看着跟在后面的婉儿,她朱唇轻启,淡淡的说道:“外面凉,先进来吧。”婉儿有些诧异,却还是走进了宅院,她掩不住自己的好奇。进了宅院,里面很简陋,但是却非常整洁,也只有经常有人来才会那么干净。   堂屋的正中央放着两个牌位,女子在牌位前用手拂了拂上面的灰尘,上了一炷香,站定。婉转开口唱道:“当时轻散轻别。叹玉萧声杳,庾楼明月。一段愁烦,翻成两下悲咽。枕边万点思亲泪,伴漏声到晓方彻。锁愁眉,慵临青镜,顿添华发。”   原来年华竟是如此轻易的便断了,可是哀愁却怎么也断不了,一番唱词惹人醉去,愿入梦中再不醒。   婉儿坐在椅子上静静地听着,女子也不知多久,她似不知疲倦一般,始终未止。渐渐地,婉儿伴随着那婉转的声音沉睡。婉儿梦见自己是一个戏子,台上台下戏数人生,二八年华过后,娇颜不在,只剩背影落幕,她看见一朵艳丽的鲜花在她落幕后悄悄绽放,站在自己曾经辉煌的位置。   鲜花是不甘于寂寞的,那个才登台就艳动四方的少女爱上了一个留洋刚回归的男子。两个人的相爱似火焰一般炽热,自己站在黑暗的身后淡淡观望着这一切。战乱,打破了这对恋人的幻想,鸦片战争爆发,男子义无反顾投入战场,少女痴痴等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男子终未归来,直到有一天少女得到了别人寄给她的东西,她打开一看,是心爱之人的遗物。   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侵入南京之时,少女芳华已逝。倾了君心,殇了姻缘,可恨这时代,生不逢时嫁。   当婉儿从梦中醒来,已不见那女子,只留有一张笺,上面写着:醉罢今宵,难回首。苍茫路遥,葬红颜。相思不断,离别绪。才子佳人,均不在。徒留我在,对戏唱。   后来,婉儿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子。只是她怀着淡淡的愁绪依旧看着那个小巷,希望能再次见到那个在江南烟雨里独自撑着一把油纸伞,神情哀愁的美丽女子。   那是一个和风细雨的日子,婉儿撑着一把油纸伞,站在小巷子前驻足,观望。片刻,婉儿走进了小巷子里。宅院还是依旧那么破败,但是里面处处显示着这里已经许久没有人来过,上面铺满了灰尘,牌位上也没一柱香。这让婉儿觉得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梦境,可这个地方又那么真实。   婉儿将手中的油纸伞搁在角落,她轻轻用手抚去牌位上的灰尘,又吹了吹。她看见旁边放着专门的香,婉儿想了想,还是给牌位上了一炷香。婉儿闻着这个袅袅的烟火气息,觉得很特别,又特别好闻,她感到从未有过的舒爽。   婉儿很勤快,她又将整个院落都打扫了一遍,等她做完天已经渐渐黑了。婉儿有些累,她趴在桌子上准备小憩一会儿,这个时候她又听到了那段熟悉的唱词,断断续续,缥缈无常。   “当时轻散轻别。叹玉萧声杳,庾楼明月。一段愁烦,翻成两下悲咽。”   婉儿站起身,随着声音追去,走出宅院。此时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许久,小巷子里,婉儿的前方,站着一个人。   那人身着戏服,背对着婉儿。婉儿不敢向前,只呆呆的望着,是那个自己想要寻找的在江南烟雨里独自撑着一把油纸伞,神情哀愁的美丽女子吗?她不知道。   “枕边万点思亲泪,伴漏声到晓方彻。锁愁眉,慵临青镜,顿添华发。”   那人依旧唱着,并未注意到身后的婉儿。而婉儿也不敢多去打扰,只静静地站在原地。许久那人停下,冲着婉儿回眸一笑。   婉儿愣住,是了,是她。是那个自己心心念念等待寻找的女子,不施粉黛又妖娆多姿。“你……”婉儿开口只说了一个字,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女子缓缓向婉儿走来,借着月光,婉儿看到她那一双绣花的脚,似乎步步生莲,很是惊艳。婉儿想,如果自己也像她那样就好了,因为真的很美,她想起了一句诗:“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你来了。”她轻声说道。   婉儿不知所措,她双手搓着衣角,马尾辫耷拉在身前。“我……对不起,上次是我不对,我不该跟着你。这次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想来看看你,因为我发现你已经很久没有来了……”女子噗嗤一声笑了,芊芊玉指捂住唇,婉儿看到她笑了,又呆了呆说道:“你真好看。”女子摸了摸婉儿的头,说道:“你还小,以后也会变得越来越好看。”   “我今年已经十六了……”这次轮到女子愣住了,她没想到眼前这个瘦瘦弱弱的女孩子,居然已经十六岁,看起来像十二三岁一般。她爱怜的摸了摸婉儿的脸颊,脸上浮现出回忆的神色。   许久她开口:“你很像一个人。”她的指尖有些冰凉,婉儿打了一个寒颤,听到女子的话,有些迷茫。但是看着对方陷入回忆,并没有开口,等了一会儿,女子回过神来温和的笑了笑牵起婉儿的手,“天晚,夜凉。”   婉儿跟着她再次进了院落,看到牌位上的那柱香,女子叹了一口气,她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只是缘来缘去,终究回到原点。“她叫香如。是当年名动广州的伶人。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最终落得个香消玉殒的下场。”   “她爱上的人是死了吗?”   “家庭圆满,有儿有女,升官发财,意气风发。”   “为什么?”   “那是一个骗子。骗了香如的身心,最终抛弃了她。”   “可……不是有遗物吗?”   婉儿想起当时梦中的一切,她疑惑的问道。女子正想说些什么,听到婉儿的问话,顿了顿,“你怎么知道有遗物?”于是婉儿将梦中的一切告诉了女子,女子惆怅,她望了望牌位上的名字,说道:“是啊,遗物。假的罢了,不过是想摆脱她的借口。那个胆小的男人,上了战场就吓晕过去,被另外一个女人救了,他的文采好,长相也好,谈吐不俗,很快又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了。”   原来这就是真相吗?香如到死都不知道自己被骗了。也罢,不知道就会保留一份美好的念想,总比幻想破灭,如昙花一现来的好。“你想变的越来越好看吗?”女子忽然问道。婉儿听到这句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到女子再重复一遍的时候,婉儿很高兴,她狠狠的点着头。“不管发生什么,你都愿意接受吗?”女子郑重的说道,婉儿不去想到底有什么不对劲,她希望自己可以像女子一样。女子嫣然一笑,再次拉起婉儿的手向院中走去,婉儿飘飘忽忽,她还沉浸在变美的喜悦中……   三年后。   卿卿无聊的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打着石子。她平时就像个野小子一样,上树掏鸟窝无一不精。可今天下着雨,她不能出门,一出门准会被阿妈扭着耳朵赶回来。身上的新衣是她阿妈攒了好久才做出来的。因为如此,才更要小心。   她只能无聊的坐在石阶上,看着因为下雨而步履匆匆的行人。这个时候,有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缓缓从雨中走来,顾盼生姿。   卿卿从未见过像她这样美丽的女子,卿卿看了看自己身上,突然升起一种叫卑微的奇怪情绪。女子撑着一把油纸伞,走到卿卿面前,冲她微笑。“你是住在这里的吗?”卿卿听到女子的问话,点了点头。   女子怀念的看了看周围,又说道:“曾经,我也住在这里,跟你一样坐在石阶前,看到过一个漂亮的女子走进小巷子里。”   卿卿不明白她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更希望自己能像那个女子一样,变得更有女人味,更漂亮,真真正正的像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假小子。   却见那个女子慢慢走进了小巷子里……   。 第15章画   宣香薷是一名职业画手,每日不停的为不同的作品画封面和插画。这段时间,她觉得精神状态不是特别好,画出的作品并不是很让人满意,稿子一次次的被打回,让她感到无尽的压力。   这日清晨起床后,宣香薷照镜子,发现自己憔悴的面容,叹了口气,如果这次再不画好,那么就有可能会失去这个饭碗,她并不想就这样放弃,她洗漱后走到桌前看着昨晚熬夜画出来的稿子,觉得莫名的烦躁,画上是一个年轻貌美又有些妖冶的女子,很显然这并不符合要求,她无数次的修改,始终画不出想要的效果,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却怎么也不知道到底差在哪里。   她想了想,决定出门散散心,也许就能画出更好的作品。宣香薷随意的穿了一件白衬衫和一条牛仔裤就出了门,在楼下的早点铺吃了个包子和一碗稀饭,就四处溜达起来。一个上午过去了,也没能让她放松下来,给她灵感,正让她发愁的时候,好友应紫苏打电话过来:“下午有一场画展,在少陵路。你要不要去看看。”宣香薷有些动心,她想,既然没有灵感,不如去画展中找找。于是便答应了,匆匆吃了碗面就往少陵路赶去。   等她到的时候应紫苏已经在等她了,看到她的到来,连忙冲她挥手。宣香薷眯了眯眼,向应紫苏走去,等走到面前的时候才看清楚,应紫苏今天是穿了一件飘逸的白裙,并且化了淡妆。“你今天有约会吗?打扮的这么漂亮。”宣香薷笑道。应紫苏有些羞涩,她轻轻拍了一下宣香薷的手,道:“今天晚上要去见他,我有些紧张,所以……”原来如此,宣香薷恍然大悟,应紫苏口中的他,是那个大学时候令大多数女生为之倾心的男人,安朗。毕业后很巧合的应紫苏和他同时进入同一家公司,两个人互相有了交集,仅仅是普通朋友的关系,这也令应紫苏感到受宠若惊了,毕竟她也曾暗恋过这个男人。而这次,正好因为应紫苏被上司刁难,安朗出手相助,所以她便想请安朗吃顿饭,以作答谢。   “走吧,先进去看看画展,放松吧一会儿我送你去见你的男神。”宣香薷拍了拍她的肩膀,豪气的说。   画厅里挂着各式各样的画,最让宣香薷觉得有意思的是一副没有署名的画,画中是一个穿着白色齐胸襦裙的女子,手持玉笛,站在柳树下,齐胸襦裙的裙摆上的花纹是点点梅花,衣袂飘飘。整个画充满着古典雅韵,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她饶有兴趣的仔细端详着这幅画,如果我能画出这种类似的感觉就好了,她想道。这个时候应紫苏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想什么呢,这么入迷。”宣香薷摇了摇头,“我今天还要赶稿子,明天就要上交了。我先送你过去吧,不然一会儿晚了。”说着她又抬头看了一眼这幅画,似乎画中的女子嘴角翘了翘。宣香薷揉了揉眼,再一次看去,又好像什么变化都没有。   宣香薷将应紫苏送到之前就定好的餐厅,这个时候已经是吃晚饭的时间了,应紫苏想让她一起,毕竟赶回去再吃饭已经晚了,而宣香薷拒绝了应紫苏的邀请,她搂了搂应紫苏,坏笑着说:“今天可是你跟男神的约会。我怎么好意思来当电灯泡呢?如果可以,就拿下他吧,圆了你曾经的梦。”“你说什么呢,别胡说,我只是感谢他罢了。”应紫苏更是羞涩,脸颊涨的通红,小声的反驳着。“我懂。就这样,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俩的约会了。”说着,宣香薷朝应紫苏挥了挥手,大步流星的离开了。   夜晚,伏在桌前几个小时的宣香薷,终于停下笔。她看到自己的作品满意的点点头。这次肯定不会再被打回来重新画了。收拾一番,宣香薷准备睡觉,她疲累了那么久,之前梦里都是自己画画的场景,现在可算能睡个安稳觉了。想到这里,她还得感谢一下那个不知名画家的画,给了她灵感。   “四妹妹,你去哪里了,夫人请的夫子已经到了。可别玩儿了。”女子温柔的声音在香薷耳边想起,她有些迷糊,这是在叫谁?“怎么了?是不舒服吗?”眼前是一个穿鹅黄色齐胸襦裙,外套一件月牙白绣花褙子的艳丽女子正担忧的看着自己,说着还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香薷摇摇头,“没什么。”“那就走吧,夫子已经到了,从今天起,咱们姐妹两个人都要开始学习了。”女子牵起香薷的手,慢慢向堂屋走去。   “我们……要学什么?”一路上香薷忍不住开口问道。“大概是琴棋书画吧。”女子淡淡说道,“夫人仁慈,能让我们姐妹两个学习已经算是很好了,毕竟再过两年就该及笄了。四妹妹,你可要好好学习,别怕苦别怕累。”   香薷捏了捏女子的手,应道:“知道了。我会好好学的。”   夫子在上面讲的口若悬河,而香薷总是出神。她总觉得这一幕很刺眼,又有些迷糊。学了这些有什么用呢?以后嫁人需要吗?琴棋书画不应该是消遣时间的吗?夫子见香薷又在走神,他让香薷起来回答问题,可香薷回答不出来。所以她面对的是一个大大的戒尺,在她手掌上重重的打了几下。   回到自己的闺阁里,香薷趴在床上闷闷不乐。她的丫鬟心疼的替她的手掌上了药膏,清清凉凉。推门而入的是那个女子,她的脸色很不好看。香薷连忙从床上起来局促不安的看着她,“二姐姐……我……”女子沉着脸看向香薷,“我说的话你都不肯听了吗?让你好好跟着夫子学,是为了你的以后,咱们的姨娘都靠不住,能靠的全是自己,你这个时候还不认真,以后怎么办?”   “可……学这些真的有用吗?”香薷喏喏的说。她并不觉得自己学了这些就会对以后有帮助。看着香薷的模样,女子软了几分,“傻妹妹,大姐姐是嫡长女,她可以不用将这些学得精通,是因为她以后会做当家主母。就跟咱们夫人一样,打理内务是必须的。而咱们……以后只能靠这些傍身。”   就这样认命吗?不,香薷不想,可学了总比什么都不懂来的好吧。前路渺茫,谁又知道自己以后会怎样呢?   香薷再也不敢偷懒,她不想一辈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就这样日复一日的拼命学习着,直到女子及笄。因为是庶女,女子的及笄礼显得格外单调。香薷替她画了一副画,画中的女子身着白色齐胸襦裙,裙摆上的花纹是点点梅花,手持玉笛,面带微笑,站在柳树下。   她很满意的收下画,拉着香薷的手说道:“以后的路要靠你自己,二姐姐不能陪你了。要记住,你只能依靠你学的那些傍身,才能走得更远。”香薷郑重的点点头。及笄刚过没多久,很快夫人便将她许给了一个家境稍好的秀才,她日夜在房里绣着嫁衣,直到出嫁才走出门。香薷哭的不能自已,这一去也不知道以后前路如何,当自己同样走向这一步的时候还能与她见面吗?她穿着嫁衣,手里拿着扇子,微笑的看着香薷,“二姐姐走了。保重。”香薷眼睁睁看着,那个秀才背起她一步步向门口走去,她稳稳的用扇子遮住自己的容貌,很快消失在香薷眼前……   清晨的阳光洒在还在熟睡的宣香薷脸上。她蹭了蹭枕头,迷迷糊糊还不清醒,刺耳的电话铃声将她吵醒,她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摸出枕头下的手机接了起来。“你的画稿好了吗?今天是最后期限。”电话那头冷冰冰的语气,彻底让宣香薷清醒过来。“没问题,我已经画好了,一会儿送来。”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宣香薷起床,伸了一个懒腰,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   三天后,宣香薷再次来到那个画展。墙上挂着的那副画已经不见了,她问工作人员哪里去了,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只说是一个年轻帅气的男子,将画买走了。但那个男子到底是谁,他也不知道。宣香薷只好遗憾的离开。   走到一家咖啡厅旁从玻璃上,她发现应紫苏和一个看不清容貌的男子正愉快的交谈着什么。她想了想,毕竟是别人的约会,还是不去打扰了。没想到应紫苏竟然看到她,并朝她招了招手。接着,两个人走出了咖啡厅,来到宣香薷面前。“你怎么出来啦,是画完了吗?”应紫苏很高兴的打着招呼,宣香薷点点头,“终于出关了,上次卡住了,如果不是你带我去看画展,我还画不出来呢,不过之后我又接了两笔单子,这不刚画完,正打算休息两天。”宣香薷的目光锁定着眼前这个男子,她觉得很是眼熟,却叫不出来名字。应紫苏连忙介绍道:“这是宣香薷,我的好姐妹。是一个职业画手。画画很好呢。”说着,她又指了指旁边的男子,“这就是我跟你提到过的,我的同事,安朗。还是一个学校的呢。”原来如此,宣香薷很有礼貌的伸出手跟他握了握,“你好。”对方也非常的有礼貌,但是并未多说什么。   在宣香薷临走的时候,安朗只说了一句:“我家里有一副画,我让紫苏给你带来,可以帮我看看吗?”宣香薷点头,“不嫌弃的话,也可以,毕竟我不是专业的鉴定专家,只是一个画手。”“没关系,看看也好。”   大街上人来人往,谁也没看到,安朗的嘴角上扬,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 第16章轮回   我叫应紫苏,是一家小公司职员,我的好友宣香薷是一名职业画手。自从上次在咖啡厅碰到后,我觉得我的同事安朗有些奇怪。   安朗,不仅仅是我的同事,还是我校园时期的男神。我曾经暗恋过他,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我仅仅是把他当做崇拜对象来看待,尤其是当他成为我的同事后。   那天在咖啡厅跟宣香薷分开后,安朗就把一幅画交给我,说让我的好友宣香薷看看。我有些疑惑,但是也没有多问,毕竟我跟他也算不上很熟悉,只是很奇怪而已。我把想法告诉了香薷,她没说什么,只是当着我的面把封好的画打开。在打开的一刹那,我发现她异常惊讶和不解,很显然她是知道这幅画的。“这有什么问题吗?”我问道。香薷摇摇头,伸手小心的在画上抚摸一番,感叹道:“我没想到原来这副画在他手里。之前我还在遗憾不能再见到呢。”说着,香薷将画收起来,冲我笑道:“还记得前几天你约我去少陵路看画展的事吗?这幅画当时就挂在那里,给了我灵感,回去后我就下笔如有神助,我想这肯定是我的幸运画,后来我想再去画展,想将它买下来,工作人员却告诉我这幅画已经被买走了,结果没想到这幅画居然是安朗买走的。只是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想要这副画的。”   我耸了耸肩,表示无奈,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我对这幅画的印象也不深,“安朗说这幅画与你有缘,他就免费送你了。对了,他说因为麻烦我跑了一趟,还给我送了一串吊坠。诺,就是这个。”我将挂着的吊坠拿出来,伸长脖子让香薷看的清楚。   吊坠是月牙形的,上面没有任何点缀,古朴大方。我觉得好看,就戴上了,何况这还是男神第一次送我东西呢,美滋滋。香薷仔细看了看吊坠,重重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呲着一口大白牙说道:“看来咱们紫苏姑娘桃花运要来了。男神说不定要变男朋友了。”我被她吓了一大跳,没好气的说:“你说什么呢,我跟他只是普通的同事,没你想的那么复杂。”   “那又是谁之前因为和他约会而盛装打扮,紧张的像个小媳妇?”香薷撞了撞我的肩膀,挤眉弄眼。“我那是崇拜。崇拜!”我不甘示弱,两个人打打闹闹起来。   很快时间过得很快,我从香薷家中出来,已经是晚上十点,她在窗口看着我离开,我冲她挥了挥手,表示自己一个人能行。我家距离香薷的家并不远,走两条街就到了。   我哼着歌走在街上,转个弯再过两分钟我就到家了,这个时候一个冒失鬼冲撞了过来,我忍不住说道:“你这人怎么回事?走路都不看路的吗?”那人连忙说对不起,接着压低声音对我说了一句“小心安朗。”就又匆匆跑开了,留下莫名其妙的我。   “应紫苏,应紫苏。快开门!开门啊!”我睡的正香,突然被一阵敲门声吵醒,还带着急促的呼喊声,我也没听清楚是谁叫我,我只气冲冲的打开门,吼道:“有病啊,一大早就扰人清梦,不知道今天是周末吗?”等我吼完才发现,面前站着的是安朗,我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小声问道:“有什么事吗?”安朗并没有在意这些,他的脸上带着焦急的神色,拉着我的手就要往外走,我吓了一跳。挣脱开他的手说道:“什么事这么慌张,需要我江湖救急,搞定大boss的文件,也得等我换身衣服呀!”“没时间解释了,你现在在这里很危险。你快跟我走。”也没等我反应过来,就这样穿着棉绸睡衣,踏着拖鞋的我,被安朗开车着带回了他家中。   他家很大,是一栋独立的别墅。我没想到他居然是个有钱人,富二代,一时有些发愣。“别愣着了,快进去吧。这几天你就将就住在这里吧,需要什么给我说一声,我会去给你买。”说着就把我推进别墅里。   “到底怎么回事,你倒是告诉我呀,那我班还上不上了?”直到这时我才忍不住开口问道。一路上他的表情太过严肃,我根本就不敢开口,只好等到现在。他将身上的西服随意的扔在沙发上,去冰箱里递给我一瓶酸奶,说道:“这件事一两句说不清楚,你只需要知道我不会害你就是了。”我端着酸奶,思考了一下,说的也是,安朗是个富二代,而自己对他来说是个三无人员,无相貌,无才学,更无家财,一穷二白,有什么值得惦记的,不可能真是爱情吧?想到这里,我摇了摇头,小口的喝着酸奶。“这段时间你放心,我已经帮你给公司请假了,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了。你就安心住在这里吧,等事情解决后我再把你送回去。”安朗瘫软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着酸奶,冲我说道,我看着他嘴角溢出来的酸奶,失笑,“好,那麻烦你。虽然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还是谢谢你。”   夜晚,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大概是因为换了床的原因吧,我有些不习惯,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这个时候,窗外发出一个声音,我起身朝着窗边走去,拉开窗帘看到一张扭曲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一双手使劲的拍打窗户,我吓得尖叫起来!整个人一下子坐在地上,没两分钟窗外的脸不见了,我卧室的灯也被打开了,是安朗。我抱住了他,指着窗户,颤抖而带着哭腔的说:“有鬼!”安朗被我抱住,他僵硬了两秒,还是回身拍着我的背,安抚道:“没事了,没事。这边有个精神病人,他父亲是子华公司的董事长,可能刚刚你看到的是那个男人。这个世上是没有鬼的,知道吗?”我听着安朗说的话擦干泪,点点头。   整个晚上我都在心惊胆战中度过,我生怕那个人再出现来吓我,于是我在客厅里看了一整晚的网剧,不敢进房间睡觉。直到天亮,我实在撑不住了才在沙发上睡去。等我醒来,我发现身上盖了一张薄毯,我不由得感叹,安朗这个人真是体贴。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一个月的假期快要到了,因为被他嘱咐过不能出门,也不能轻易的给陌生人开门,以免遇到危险,到时候他也保护不了我,我就从来没有出过门。吃的喝的用的只有给安朗打电话叫他带回,事实上我觉得很无聊,快把自己变成死肥宅了。可我也真的不敢出门,有一次真的有个人来按门铃,我踮着脚从猫眼处看了看,居然是那个撞了我的男人,他还跟我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觉得他很可疑,会不会就是这个人要害我呢?于是我便没有理睬。他见始终没有人来开门,只好离开。   好奇心害死人猫这种事我是不会去做的。看过电影的人都知道,女主作死通常是在不听劝告上,所以我为了杜绝这种可能,蹲在安朗的别墅里就是不出去。   明天是最后一天假期了,我给安朗打了一个电话,问他我什么时候可以去上班,他有些心不在焉,只说到快了。我没多问也没多想,只刷着网剧,等着他把晚饭给我带回来。   这次我足足等到晚上八点半,他才姗姗来迟,“天啊,你加班吗?这么晚才回来,我快饿死了。”我毫不客气的伸手端起饭盒,夸张的说道。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跟他之间也没那么多顾及。彼此也都熟悉了很多,我也不矜持起来了。“是啊,今天老板晚上九点半点的飞机,我得赶在之前将东西完成。”他点点头,一边说一边端起饭盒,他吃饭的时候总是细嚼慢咽,好像在品味什么美味佳肴一样,事实上这只是外面随便买的。安朗从不挑剔这些吃食,就好像他低调的谁也不知道他家居然是在别墅区一样,当然除了我。   因为很饿,我吃的有点急,狼吞虎咽的架势。吃完饭,我揉了揉肚子,“我看会儿电视,如果你还有需要工作的地方,给我说,我帮你完成,反正我也闲着没事干。”他笑着点点头。我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时下最火热的电视剧《三世轮回》,没一会儿就觉得困了,我打了一个哈欠,回头望了望正在努力工作的安朗,说道:“我先去睡了。有事叫我啊。”他轻微的点点头也不看我,只埋头专心工作。也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怎么那么困,我没多想,回到房间倒头就呼呼大睡,我已经适应了这个床,自然是睡得香甜,雷打不动。   等我醒来,我发现自己漂浮在空中,我惊恐万分,这时候那个叫我小心的古怪男子朝我走来。不,他不是走来,是飘过来的,我连忙向后退去,因为自己也是漂浮在半空中,总没有脚踏实地来的习惯。他对着我一脸的幽怨,看得我都有种起鸡皮疙瘩的感觉,我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了?”男子颇为不高兴,他说道:“你个蠢货,叫你小心安朗你怎么就不听,还跑到他家里去住,这下好了,你自己死了不算,还把我给拖累了!”我无语,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接着那个男子又道:“这已经是害死你的第一百零八次了,你每一世都这么蠢。下一世,你再这么蠢下去,就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你!”   “我不明白。”我实话实说道。实在没想到,本来遵循着不好奇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原则,我以为我一定会活的好好的,没想到祸从天降,大概自己真的是被笨死的吧。稀里糊涂,连自己怎么被害的都不知道。   “你记住,安朗不是人。他害你,不过就是因为你每一世的肉身都是可以容纳魂体的最好容器,为了复活他的爱人。”说着他就把我踹进一个黑洞里,我就失去意识了。   五十年后,一对双胞胎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了,哥哥表情严肃,从来不会哭,刚出生的时候因为拍打屁股而干嚎两声。妹妹反而活泼许多。   。 第17章爱你的方式   凌晨三点,街上已经没有几个人在行走。大多是熬夜加班,或者通宵玩耍的人,不是喝醉了酒摇摇晃晃,放声高歌,就是又哭又笑,抱着路灯拉都拉不走。   昏暗的灯光下,照应着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在地上发出哒哒的响声。再往上是笔直的大长腿,短裙过膝,身材姣好,女子面容艳丽,她手里提着小包。包里的电话铃声传来,女子从包里翻出手机接了起来,她的红唇一张一合,偶尔露出妩媚的笑容,女子并未注意到她的身后,有一个人正偷偷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   女子回到家中,打开灯,将身上的衣物尽数褪去。窗帘并没有拉上,这半夜不睡觉能看到她的,也没什么人吧,她想。于是她放松的倒在床上,举起手机,看着里面的内容很是开心的笑着。对面,有一个穿着黑风衣的人拿着望远镜一直看着,直到女子进了卫生间才放下。   穿着黑风衣的人,戴着口罩和兜帽,看不清面容,只感觉像是一个男人。他拿出一支笔和本子,腋下夹着一个手电筒,在沙沙的写着什么。许久,等到女子房间的灯关了,他才慢慢的往回走去。   许志抱着手里的笔记本,觉得异常甜蜜,他从很久很久以前,在一次凌晨的时候看到了那个女子,便对她一见钟情。但是他不敢去向女子搭讪,他害怕被拒绝。于是就这样偷偷地,默默地,看着她。然后每日不管做什么,都将之记录下来。一天天过去,许志开始不满足这样只能像只老鼠一样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着她。   因为他发现,自己心爱的女人似乎有了心仪对象,而那个男人,还是开着豪车,穿西装,昂贵的一身。在跟自己对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自己快被比到尘埃去了。他开始不甘心,想进一步接触自己心爱的女人,比如电梯偶遇,撞肩膀,捡东西,或者招呼等等,总是期望自己能在她面前混个熟脸,最后再破坏掉她和那个男人之间的联系。   可没想到,许志的一切行动,都变得如此可笑。对方对他不仅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好感,甚至还会露出惊恐的模样。这让许志很是苦恼,到底要怎样才能让她对自己微笑呢?   这日,许志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他觉得非常喜欢。准确来说是一个mv。看着mv里面的一切,他觉得画面真美啊,如果自己也能这样做的话,也许他爱的人就不会离开他和别的男人跑了。在许志心里,那个女人已经是自己的了。“绝对完美的一双手,不流汗也不发抖。交叉在微笑的背后,暗藏危险的轮廓。在你最放松的时刻,绝不带着任何感情就下手……”音乐声响声,打断了许志的思绪,他一遍一遍的听着这首歌,百听不厌。他脸上带着微笑,就好像,自己也是那个mv里面的人一样。他爱上了这首歌,这首名为《杀手》的歌。   许志决定,他要将女人牢牢的绑在自己身边,绝不允许别的男人来玷污她。她应该在最美好的时光里永远保持微笑,娇媚的笑容,像玫瑰花一样。于是,他开始做起了计划,他知道女人所有一切习惯,不出门的时候经常会叫外卖,而常点的那家是距离不远的餐馆的饭菜。他提前将屋子里的一切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准备好白手套,和一些瓶瓶罐罐,还有一件漂亮的鲜艳如血般大红长裙。他想,总要让自己心爱的女人看到自己最美的一面,不是吗?虽然她平时也非常漂亮,也让自己异常痴迷。做好准备后,许志就蹲在外卖骑手出现的位置,这个时间点正好是她点餐后骑手送餐的时候。   外卖骑手将自己的电瓶车停在小区门口,他有些不放心,虽然每次都让保安帮忙看着,但是事实上总是避免不了有可能会被偷车的可能性,毕竟自己要在这个小区送好几份,而每个都不在同一单元,这就会浪费很多时间。他急着去送餐,毕竟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也顾不得车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就把车停在小区门口旁边的空处,提起最近的几盒饭冲进小区,许志见骑手已经进了小区,他走到骑手的车旁,四处望了望,又将箱子打开,他翻了翻,很快就找到女人定的那一个,提起饭盒就离开了。   许志走到女人家门口,拿出手机给女人打了一个电话。女人一听是餐送到了,于是她连忙把门打开,却看到是一个穿着黑色风衣戴兜帽黑口罩,看不清面容的人。她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想关上门,对方将饭盒递给她,她愣了愣问到:“外卖员不是该穿黄颜色的吗?”而对方的声音有些闷:“我今天身体不好,所以没有穿工作服。”女人点点头,接过饭盒准备关上门,可谁知这个奇怪的外卖送餐员却突然挤进了房间,快速的将门关上。女人慌忙后退,手里的饭盒被她摔到了地上。“你想干什么?”对方没有说话,只拿出一张帕子来,女人想尖叫呼喊,但是很快被对方制服,口鼻被捂住,女人很快便晕了过去。   许志扛着女人从楼道里走到自己家。他将女人绑在椅子上,而自己坐在沙发上,喝着刚买来的红酒等待着女人的苏醒。在女人醒来前,他给自己换了一身燕尾服,照着镜子,许志觉得今天是自己最帅的时候。女人醒来第一眼看到许志的那张脸,她惊恐万分,想挣扎却根本就不可能挣扎开来,手脚都被绑在椅子上,而嘴上是透明的胶带。女人很是绝望,她不知道自己面临的是一个怎样的人,从之前他总是在蹩脚的制造偶遇自己的时候,就发现这个男人有些怪异,时常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直到这次自己被他迷晕绑架过来。   是要钱吗?还是其他原因?她不知道,只能靠猜测。而如今自己嘴被封住又说不了话。“你想说话吗?”许志表情有些恶劣的笑了笑,“我不想让你说话。我只想让你知道,我对你的爱。”他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甚至还给女人展示了自己的收藏,全是女人被偷拍的照片。女人越来越觉得心寒和可怕,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她只好暂时放弃抵抗,她想看看之后能不能找机会跑出去。但是很遗憾,他给女人准备的红裙,还没有穿,因为许志很有耐心的,他把女人重新从椅子上撕下来,重新捆好,然后温柔的把女人放进浴室里,最后一点点一寸寸的帮她洗澡,他小心翼翼,就像面对一个稀世珍宝一样。   许志把女人关在屋里,一直叫女人笑,可女人就是不肯笑,想到她的笑容只会给别人的时候,许志有些不高兴,他不知道为什么。时间久了,他开始不耐烦起来,他抓着女人的头发怒道:“为什么?为什么就是不给我一个笑容?”女人只死死的盯着许志,面无表情,也不说话。过了好久,许志才恍惚记起,女人早已冰凉,似乎是她在自己给她洗澡的时候挣扎,想逃跑,被自己用刀子割破了喉咙。他望着脖子上那条红线,出神。许志的电脑上播放着《杀手》的mv,他转头看着mv里的一切,突然笑了。   一个月以后,电视上播放一起案件,凶手因为暗恋不成而杀害单身女子,给女子穿上大红长裙并将女子泡在福尔马林里。抓捕的时候因为反抗,被当场击毙。   距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医院里,一个穿着红色长裙乌黑长发的女子望着窗外出神,病床上躺着一个面容苍白而干瘦的男子,他带着氧气罩,安静的睡着。女子手上的病例单上显示着男子如果再不醒来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植物人。   事实上,她觉得男子已经是一个植物人了,她并不想再这样继续浪费时间下去。她走到男子的病床前,想将男子的氧气罩给拔了,这样解脱不好吗?但是她又有些犹豫。这个时候她发现男子已经死亡。仪器从开始的跳动转为平行线,发出刺耳的声音。   医生和护士赶来查看,确认对方已经死亡。对女子说,“节哀。”女子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开始准备办理后事,遗体在太平间呆了一个晚上就被拉到殡仪馆准备火化。   在举行葬礼的时候,每个来参加葬礼的亲朋好友都会最后看一眼,女子拿着花,走在最前面,她慢慢的盯着这个刚死去的男人,觉得他的眼皮在跳动,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错觉。   突然,这个已经判定死亡的男人睁开了双眼。一众人吓得直往外跑。只有女子一个人还站在原地。   男人推开玻璃,走了出来,他微笑着对女子说:“我,许志。回来了。”女子摇摇头,“不,许志已经死了。你现在叫徐波。”   。 第18章因香   青子衿每日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照镜子。不是她爱臭美,而是因为自卑,不知上初中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脸上就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了许多痘痘,不管她用什么方法,痘痘总是总是顽固的出现在她的脸上,密密麻麻很多,偶尔还会有恶心的脓水出现,让她饱受着别人对她的嘲笑好多年。   直到大学毕业,她都因为这个难看的痘痘而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也幸好,她做兼职的那家奶茶店还肯愿意留下她。奶茶店的老板不仅仅是看她因为这张脸处处碰壁而感到可怜,同样也是因为她在奶茶店做兼职的时候,会一丝不苟完成的非常好,还会戴上口罩。这样别人也就不会发现她脸上的问题。于是青子衿就在奶茶店留了下来成了一名正式员工。   今天早上照镜子的青子衿看到脸上的痘痘明显消了许多,她不由得想起三天前……   早上的时候,闹钟刺耳的响起,青子衿按掉闹钟,打着哈欠起了床。她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瞅着镜子中那张布满痘痘的脸,越看越觉得自己都看不下去。到底该怎么办呢?她想,要不要自己攒钱去做个手术?就这样边想边收拾东西,麻利的拿起包走出了家门,今天是上早班的日子,奶茶店一般十点才开门,她也不着急,只顾着埋头思考慢慢走着。前面有个姑娘急匆匆的跑过不小心撞到了青子衿,差点摔跤。青子衿连忙扶住那姑娘,关心的问道:“你没事吧?”那姑娘抬头看了一眼青子衿的脸,吓的脸色苍白,尖叫一声跌跌撞撞的跑开了。青子衿愣了一下,她摸了摸脸颊这才想起,今天想得太入神,竟然忘了戴口罩,于是她从包里摸出口罩带上又继续走着。前方有一个人在发传单,对方将传单塞到青子衿手中,青子衿看了一眼,上面写着一家美容院的名字和简介,有一行字吸引了青子衿的注意。是治疗痘痘的。上面的话语十分令人心动。   青子衿是有些心动,但是又害怕失望,这些年她不知道用了多少方法,都没有效果,她将传单紧紧捏在手里,快步向奶茶店走去。   老板看到青子衿来了,朝她招了招手,“子衿,你来了,帮我试试我最新调配的奶茶怎么样。”青子衿看着那杯红色带着绿色的奶茶有些犹豫,她不想将自己的脸露出来,怕吓到老板。“来吧,给你。”老板摸出一根吸管来,插进奶茶里递给青子衿。青子衿接过那杯奶茶将吸管从口罩下方塞了进去,吸了两口。味道很不错,有着淡淡的清香还有奶的味道,其他的就再也尝不出来了。老板笑眯眯的看着青子衿,笑道:“这可是加了不同于以往的材料进去。味道怎么样?”青子衿点点头,“很好喝。”“那是!我告诉你,这里面除了牛奶和茶还加了其他药材。”老板得意的冲青子衿说道,“我觉得你名字很好听,不如就用你的名字来作为这款奶茶的名称吧!”青子衿很是受宠若惊,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个时候老板眼睛很尖,她看到青子衿的手里攥着的传单,一把扯过来瞅到。“咦,这不是咱们附近的那家新开的美容院吗?我堂妹说效果还不错,我也想去试试,对了,你要去吗?我看你一直这样也不好。这上面写着可以治疗痘痘的。”老板惊讶的说道,青子衿胡乱的点点头,她已经失望过多少次,再多一次也无所谓,就当陪老板吧。   “欢迎光临。”面前的女子穿着旗袍,微笑的对青子衿两个人说道。这天老板专门放了她一天假,让她和自己一起去这家美容院。刚走进去就看到那个漂亮的旗袍女子。她的肌肤吹弹可破,白里透红,身材又极好,旗袍穿在她身上,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面对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子,老板是有些羡慕的,她也想像那个女人一样,旗袍女子似乎看出老板的想法,主动推荐了一款美容养颜和瘦身方法疗程,女子说的天花乱坠,很快就忽悠着老板掏了钱,进去做美容了。而青子衿只安安静静的坐在美容院的一个沙发上,不说话。存在感极弱。“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耳畔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青子衿抬头看见一个穿着汉服的女子对她微笑。“我……”青子衿有些慌张,她不知道该怎么说,眼珠转呀转,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汉服女子应该是明白什么,她引领着青子衿走到一个小隔间里,点上一支香,和她面对面坐了下来。“我是这家店的老板,有什么问题你可以来问我,我会帮你解决的。”青子衿有些犹豫,她小声的问道:“你这里……可以治疗脸上痘痘吗?”汉服女子愣了一下,随即又含蓄的笑了笑,“当然可以,只不过这种方法,只有我会,平时也很少有人专门找我。”青子衿将口罩取下,再一次认真的问道:“如果说是这样的呢?你有办法吗?”   汉服女子看着青子衿摘下的口罩,又仔细看了看那张布满痘痘的脸,不再微笑,她慎重的点点头,道:“我可以帮你治疗,但是如果说用了之后会发生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是有很大的副作用,你还想用吗?”青子衿犹豫了片刻,还是狠下心来,去试试吧,反正大不了就是没有效果而已。   汉服女子递给了她一个小瓶子,嘱咐道:“每晚睡前敷一点在脸上,不要用太多,会承受不住的。用完了再找我拿。今天我先帮你药浴,之后就不用了。”青子衿听了女子的话,严格按照她说的去做,过了三天,果然脸上开始有了好转,她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她拿起那个小瓶子仔细端详着,却又什么都没发现。只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说不出的香甜。   就这样日复一日,青子衿坚持用着,直到脸上的痘痘已经完全消失不见,她看着镜子中那个陌生的自己,一阵恍惚。原来,自己是长这样的吗?小巧的脸蛋,弯弯的柳叶眉,高挺的鼻梁,水灵灵的大眼睛,粉色而薄的唇。之前因为满脸可怖的痘,而不敢仔细看镜中的自己,现在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把自己的脸露出来了。   青子衿走到奶茶店的时候,老板没有认出来,只以为是顾客,所以热情的招呼,待她开口的时候老板才一脸惊讶的上下打量着青子衿。“你真的是子衿?你的脸好了?”青子衿笑着点点头,“还要感谢老板你带我去那家美容院。要知道,我以前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效果,这次可找对方法了。”老板哈哈一笑道:“既然感谢我,那就留在我这里别走了,我可舍不得你这么好的员工。”   “那是自然,不是老板你,也不会有我的今天啊。”青子衿很高兴,跟老板谈论的很愉快。而青子衿也说话算话,并没有辞职,依然在奶茶店工作,她觉得能这样每天开心的笑着,能坦然面对所有人的目光,就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至于那个汉服女子所说的副作用,早就将之抛在脑后。   凡事需要讲究因果,你需要什么东西就会付出代价,而代价的多少是取决于你自己。因为青子衿恢复正常,她开始谈恋爱,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青子衿的父母看到青子衿的变化,喜极而泣。   当某一天醒来,青子衿发现自己被困在街边一棵树里。她眼睁睁看着过往的人群,却无能为力。深夜,她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一样,睁着眼睛,努力的想离开这棵树。总是不得其法。忽然远处传来一阵香甜的味道,她作为一棵树还是有嗅觉的,她觉得这个味道很熟悉,一时想不起来。却看到那个穿汉服的女子走向前,站在青子衿的面前。   因为青子衿被困在树里,她对这个把自己困在树里的人并没有什么好感。。汉服女子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我是真的没有想到,原来是这样的。罢了,我帮了你,却没想到也害了你。”   女子摸了摸树干,青子衿流下了一滴眼泪,她开不了口。“因香,原来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用的。”说罢,青子衿流下的眼泪,在女子眼里就是树脂,她用刀将树脂刮下来,疼的青子衿眼泪流的更多,女子也不停的刮着,直到再也刮不出来为止。   汉服女子将刮下来的树脂装进瓶子里,离开了。离开的时候,她低声嘟囔道:“这次这个因香大概还可以用很久了吧。下一个又会不会有效果呢?”   没有人听见她说的什么,只留下青子衿依然困在树里,她的泪流干了,眼睛通红,像是出血了一般。   她后悔了。青子衿想,如果自己不答应是不是就不会成现在这样。但,结果就是结果。代价已经付出,再后悔也没有用。   。 第19章桃花   无数次的做梦,梦醒来,就会忘记。只知道这是一个无比香甜的美梦。可我梦到的是什么呢?   我叫姜郁黄,是一名大二的学生。这个梦,从我十岁开始就一直出现,直到现在。我从来记不住梦里的情景,但我知道这么多年梦到的一定是同一个场景。   这么多年,我从未谈过恋爱。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这些人没有一个是我想要的,冥冥中我认为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一个穿着华丽容貌俊美的男子向我伸手,问我:“姑娘,可愿与君偕老?”我笑着搭上他的手,与他共同走在红色的地毯上,比翼连枝当日愿。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我的室友,而我的室友却嘲笑我痴心妄想,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模样,还整日做白日梦。我不以为意,因为,谁没有个想法呢?何况,我坚定的认为,那一定是真的。尤其是在我第一次清醒的记得我的梦的时候,更是坚定了我的想法。   春分,周围的桃花都开了。我和室友一起去爬山赏桃花,我的体型有些偏胖,爬起山来就疲惫得很,所以很快就落在她们后面了。我听着她们嘻嘻哈哈的声音,慢慢爬着,她们说先走一步,到山顶等我,我累得不想说话,只挥手示意让她们先走。   我走三步停一步,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爬到了山顶,她们都已经开始拿出零食,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吃了起来。“呼!终于爬上来了。”我喘着气走到她们身旁,她们见我到了,都将手边的零食递给我。爬山很耗费体力,我也不客气,接过来撕开就吃,薯片咔呲咔呲的声音不停响起。   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歇息够了,我们准备再转一会儿就下山。这时候我发现在一棵比较大的桃花树下,站着一个修长的男子,他的侧脸轮廓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异常的妖冶。尤其是这棵桃花树上的桃花朵朵都又大又非常漂亮,更是衬的人比花都好看。我看的整个人都呆住了,这不是我梦里的那个男人吗?   果然上天是眷顾我的,让我这一次遇到了我的真命天子。前段时间,我做的梦开始断断续续,但是又记得非常清楚,一切还是那么美好。梦里,那个男人站在桃花树下,轻风一吹便纷纷落下,一瓣瓣落在他身上,还有自己身上。男人对着我微笑,并向我走来,伸手拂去我肩上的花瓣……   我痴痴的望着,直到对方发现我,并走到我面前。他替我拂去肩上的花瓣,并问道:“你一个人吗?”我摇摇头,指了指旁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室友。对方蹙眉,“为什么你不跟她们一块玩?”我愣愣的看着他,脱口而出,“因为你好看啊!”他笑了笑,正要说话,却被我的室友打断了,“郁黄,你在干嘛,过来呀!帮我们拍照。”好像并没有注意到那个美男子,我抱歉的冲他点点头,朝着室友那方走去,“来了来了!”因为和这样一个美男子说了话,又是和梦里一模一样,我剩下的时间都乐呵呵的,不管她们说什么我都说好,叫我做什么我都答应,她们很惊奇的问我发生了什么好事,我只笑而不语。后来没过多久,我在我们学校门口又一次遇见了他,这次我鼓起勇气向他要了联系方式,他给了我他的微信号。   我看见他的头像是一片桃花林,很有意境。放大后,看到一个比较模糊的背影站在桃花林下,我想这一定是他吧。我很遗憾要了他联系方式后,并没能多跟他交流,大概他有事吧,只急匆匆的离开。我叹了一口气,到底什么时候他才会跟我多说几句话呢?想到这里,回到寝室,厌厌的我躺在床上,盯着他的头像发呆。我似乎忘了问他名字呢。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有他的微信不是吗?   我翻了翻他的朋友圈,里面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想来,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发朋友圈的人吧。快要吃晚饭的时候,我的室友们陆陆续续的回来了,她们问我为什么不去上课,我也同样很惊讶,今天有课吗?我从床上爬起来,翻了翻柜子里的课表,上面显示今天空白一片。我愣愣的说:“不是没有课吗?你们上的什么课。”室友们也很纳闷,但是也没说什么,很快整个寝室里又欢声笑语一片。   夜晚,我窝在被窝里刷着微博,一条微信消息跳了出来。看着那个熟悉的头像,是他!我激动的一下子坐了起来,不小心把头给撞了一下。“呀!要死呀你。”上铺叫了一下,我不好意思的摸摸头,“没事没事,你睡吧。”   我打开他发的消息。 ⑧ ○ 電 孑 書 w W W . T X t ○ 2. c o m   你睡了吗?   没有。你在做什么呢?   我?在思考人活着和死亡的意义。   为什么这么想呢?   因为人,活着,总会有各种各样的贪,尤其是期望长生不老,事实上只有死亡才是永恒的。   也许吧,呵呵。   我一直跟他聊着,直到半夜手机快没电了才依依不舍的放下手机,跟他约定明天再聊。我觉得他非常有趣,跟他相谈甚欢,这样下去,是不是有进一步的可能呢?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沉沉睡去。   梦里,我又一次梦到了他。这次我梦到我和他手牵手,一起散步在河边,他还吻了吻我的额头……   我从梦中醒来觉得怅然若失。现实跟梦的差距,有些遥远,不过我依然坚定的认为,迟早我和他会在一起。就这样抱着别人认为不可能的想法一天天的跟他聊着,偶尔他也会约我出去。每当我打扮美美的出门,室友们都会用一种怪异的目光看着我,还有人阴阳怪气的说:“哟,胖妞也有人追啦?约的哪家公子呀?”她们的讽刺我都毫不理会,我也不会告诉她们我和他之间的所发生的事。谁知道她们会不会看上他,从而来抢我的人呢?   我不相信她们。   出门之后,我给他发了一条微信。   今天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很期待和你的见面。   我也是。   你在哪里?   我在楼下,看到你了。   我抬头,看见他穿着一件白衬衫,配牛仔裤。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就像童话里的王子一样。我快步走向前去,冲他笑道:“你等久了吧?”他笑而不语,只拉着我的手向校门口走去。他的手微凉,牵着我,让我以为我还在做梦,我伸出另外一只手掐了一下自己的脸,疼痛的感觉让我清醒的认识到,这不是在做梦。我被他一路带出校门,来到学校外。我疑惑的问:“我们去哪儿?”他说:“带你去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于是我跟着他,一路来到了上次爬山的地方,那里的桃花更胜更漂亮了。“真美啊!”我喃喃道。   “是呀,花开到最极致的时候也就是凋谢的时候。你看它们现在这么艳丽漂亮,事实上消耗的却是它们的精血,人也是一样。当人活在最灿烂的时候戛然而止,最后也就成了一抔黄土,生前再美也没有什么用。而你不一样,你是最特别的一个……”   “最特别?”我的脸有些羞红,他这是在向我表白吗?我扭捏着回答道:“你也是最特别的呢。”   “是吗?是在你眼中,还是在别人眼中?”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0 2. c o m   “当然是在我眼里啦。你是不一样的。”我认真的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你是第一个看到我不嫌弃我的人。”他笑了笑,“人的身体不过是一具皮囊,有什么好嫌弃的呢?要看的不应该是有趣的灵魂吗?”对,就是这样。我听到他的话猛点头,果然他是最懂我的。“那么你愿意脱去这一层皮囊,用灵魂的方式跟我在一起吗?”他的目光温柔,浅浅微笑。我的脑海里只有那句跟我在一起,天啊!他真的向我表白了,我要怎么办?怎么回答他呢?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在我的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吻,带着湿意和凉意的。   我欣喜的一下子抱住了他。“我愿意!我当然愿意。只要能跟你在一起。”他回身抱住我,“只要你愿意,我们一直都会存在。”   同一个寝室的人发现,姜郁黄已经好久没有出现在寝室里,学校里任何地方都没有。她就这样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姜郁黄去了哪里,只知道这个人不仅是一个胖到两百斤的人,还精神出了问题。时常对着空气自言自语,时而微笑时而羞涩。好像有个不存在的人在跟她谈话,她也对所有人抱有一份敌意,不管问她在和谁说话,都不肯开口。同寝室的人也松了一口气,自从上次她从桃花山离开后,就开始变得奇奇怪怪起来。看她们的眼神就好像自己想要抢她东西一样。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皮囊正躺在桃林中最大的一棵桃树下。而我的灵魂和他永远同在。   。 第20章夜月   摄影师齐学站在一家酒吧门口,他抬头望了望,拿起自己手中的相机照了一张。这家酒吧没有任何现代感,有的是古朴到近乎古代的味道,但里面的人却时代感强烈,给人的冲击与反差相当大。因为是白天,生意比较冷淡。   他缓步走了进去,一名穿着黑长裙,戴着黑面纱的女人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个女人站在台上唱着一首奇怪的歌: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心之忧矣,之子无带。   有狐绥绥,在彼淇侧。心之忧矣,之子无服。   齐学要了一瓶酒,坐在一个角落里,他眯着眼,看着这个女人,点起一支烟,开始吞云吐雾。他听到这个女人唱了两遍这首歌才下台。他起身向女人走去。“美女,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有何不可。”女人轻笑道。随即跟随齐学,坐了过去。“你刚刚唱的什么歌?我从来没听过。”齐学开口问道。女人并没有回答他,而是问道:“你知道九尾狐吗?”齐学微微一笑,“传说中的九尾狐,有九条尾巴,长得很漂亮,常常出来引诱男子来作为自己的食物。不过,与这首歌有什么关系?”女人摇晃着手中的酒杯,淡淡的酒味飘散在她的鼻尖,因着面纱,齐学看不清她的表情如何,只觉她依旧淡淡的,她轻声说道:“那你相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九尾狐这种生物?”齐学听完,愣了一愣,随即大笑道:“这种子虚乌有的事,怎么可能有……”   女人漂亮的眼睛,盯着齐学,一字一顿的说:“如果说,我就是呢?”齐学又点起一支烟,“美女,你就别开玩笑了,快告诉我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吧,我可是好奇的很呢!”女人撩起面纱的一角,将酒一饮而尽,话语中似带着些醉意,“古人有曰有狐绥绥,千载夜静夜深沉,且记一曲胡不归,却道有狐不归。”女人站起身,推开酒吧的门,离去。齐学独自坐在椅子上,静静地沉思。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天渐渐黑了,如墨一般,唯有月儿露出脸庞,照亮着街上,可惜外面红灯酒绿的世界,月儿再圆再亮,也透不过灯光的照耀。齐学也推开酒吧的门,走了出来。   他拿着相机,在街上走着,脑海中不自觉的想起那个女人的话。奇怪的人,奇怪的话,尽让他有些心不在焉,也未曾和往常一样细细观察这俗世中的一些可入镜的东西。不知何时,他便走入一家宅院门口,这处宅院便是古时安家的,如今荒废了许久,也不曾见政府将之用作景点,只是禁止任何人进入,还派了个守门的老头。   齐学鬼使神差的站在了这宅院面前,也不离去,他对这安家大宅很是好奇,曾无数次想要进入却奈何不得。如今他管不住自己的好奇,便做一回梁上君子,从一处僻静的地方翻了进去。守门的老头此时在自己的屋中,他坐在床头,大宅院里没有电灯也没有网络,什么都没有,他只能点着煤油灯,开着收音机,跟着咿咿呀呀的戏曲,轻哼两声,以解寂寞之愁。老头听到一些响动也不以为意,这大宅院荒废着,老鼠之类的自然也多,再不济也是个小偷,但这院儿内什么都没有,能偷到个什么?哪怕是个值钱的小玩意都没个影儿,那小偷见什么也没,定会大失所望,悄悄离开。他也继续窝在屋里哼着戏曲儿。   齐学走在这黑压压的大宅院内,乘着月光他四处打量着,不知不觉中他看到前方有一盏红红的灯笼挂在走廊的一头,他便信步走去。   大红的灯笼,在微风中轻轻摇晃着,齐学凝视着它,觉得心头有些难过。他不知道为何要挂起这盏灯笼,但他想,总是那守门的老头,怕半夜路难走,也就顺手挂着了吧。可是心里的那种难过的感觉却依旧不散。   他坐在灯笼的旁边,走廊上的长椅虽有些灰尘,但他并不在意。齐学的目光盯着这灯笼,烛火在里头闪闪烁烁,他用指尖轻轻触碰了一下,觉得烫手,便又收了回来。   月光照耀着安家大宅,往日的气派与风光已不再,朦胧中显得有些沧桑,整个宅院安静的只剩虫儿的声音。一名少女坐在走廊的一头,那头正挂着一盏红红的灯笼,少女着一紫衣,杏眼柳腮,头发黑亮,鬓缀珠花,生得明**人,在这灯笼的照映更显得明媚,只是蹙眉不语,面含忧郁。   她伸手想触碰红灯笼,又收了回来,望向前方,是黝黑的长廊,四周挂着红红的灯笼。原这少女名为安若欣,她理了理头发,依旧注视着长廊。许久,她埋下头,轻轻唱道: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心之忧矣,之子无带。   有狐绥绥,在彼淇侧。心之忧矣,之子无服。   丫鬟小翠抱着一件灰色白领扣的披风从走廊的另一头走来,眼见自家小姐穿着如此单薄,便快步走了向前,赶忙将披风披在她的身上,担忧道:“小姐,快回去吧,晚上天凉,要是有什么好歹,做奴婢的少不了老爷夫人的责骂。”安若欣一直盯着灯笼,也不答她,自顾自道:“你相信月会带给你幸福吗?”   小翠很是诧异小姐的这番话,她接口道:“月?小姐,别多想了,只要乖乖的回去,自然就会有幸福。”“如果让我嫁给那个痴痴傻傻什么都不懂的王家三儿,真的会幸福吗?”面对安若欣的质问,小翠也不知如何回答,她只能劝道:“小姐,您就不要再想这个问题了。小翠也不知道,也许问问夫人就会知道。”“算了,咱们回去吧,我累了。”安若欣站起身,幽幽的叹了一口气,让小翠扶着她缓缓朝房间走去。   走廊上的灯笼依旧在风中轻轻摇晃,灯笼里的蜡烛还在燃烧着,红彤彤。远处走来一名黑色衣裙的女子,黑色纱巾蒙着面。   她眼见着这处明明有人,行到此地却又不见了踪影,便自言自语:“是谁在唱歌?一连唱了好几天,唱的如此好听。这首歌到底叫什么?”女子想不通也就不想了,她望着月,抬起芊芊玉手,在明月的照耀下,翩然起舞。虽无丝竹之音相伴,但心中有曲,自得其乐。   齐学小心翼翼的走着,借着月光查看这周围,看样子像是走到了花园里,走廊离这里也没多远,仅仅几步之遥。他摸索着,将手机拿了出来,手机上一格信号都没有,皱了皱眉头,只好当手电筒来照亮。他的脚像是磕着什么东西,收回脚一看,是一个玉佩,却不是很大,齐学捡起玉佩,在手机光的照耀下看了个大概,这个玉佩看起来很精细,他想,或许这玉有些年头了吧。   白日里,安若欣站在花园里,幽幽的叹息。她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父亲自从商后一帆风顺,她以为自己会嫁给一个能配得上自己的男人,不说才貌双全,大抵也还不错吧。可是谁知天不随人愿,父亲的生意一落千丈,家中岌岌可危。父亲为了家族,不得不和王家结盟。王家三少爷,五岁时生了一场大病,醒来后便已痴痴呆呆。这让安若欣如何甘心?丫鬟小翠到也不是不知,只是她故意装傻,一派天真无邪,安若欣又如何看不出。但是她也只能无奈,为了家族放弃自己的幸福,虽不愿却又不得不。自古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不从?安若欣手里握着一块玉佩,那是去年父亲从京城回来的时候,给自己带的。“小姐,小姐……”见小翠急急跑来,气喘吁吁的叫她,安若欣把手中的玉佩塞进袖子里,埋怨道:“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小翠也不在意,“小姐,刚刚奴婢听到夫人对老爷说,下个月初是吉日,就让小姐您嫁过去。”   安若欣默然无语,她没有理睬小翠,转身离去。藏在袖中的玉佩掉了出来,也没察觉。   没过多久,安若欣嫁去了王家,安老爷的生意也渐渐开始好转。安若欣整日郁郁寡欢,每晚都在走廊上,望着月,低声吟唱。   那个神秘的黑衣女子终于找到了安若欣。她第一眼望去,见她眉宇之间带着愁容,却又漂亮的吸引人。她终于又听到了那熟悉的歌声: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齐学忽的,听到前面有些异动,他将手机的光照相前方,依稀之间看到是一个女子,可是一眨眼就不见了。他捏了捏手中的玉佩,拿着它继续向前走去,只见前面的一个房间内还有着微弱的灯光,齐学犹豫了片刻,还是悄悄走了过去,却见一个老头在屋内咿咿呀呀的唱曲儿。   老头突然停了下来,他颤颤巍巍的走到门口,打开了门,只见齐学愣在当场,老头也不说他什么,只是叫齐学进屋子来,“小伙子,陪我这老头子说说话吧。”齐学没有言语,他以为这老头是来抓他的,又或者将他撵出去,却没想到他会叫自己陪他说话,实在是奇怪的很。   老头坐在床头,给齐学讲了一个故事,百年前安家大宅里漂亮的千金小姐,嫁给了一个姓王的傻子,生活的很不幸福。有一天,那王家傻子突然清醒了,好像变了一个人,对安家小姐很好。没过多久,一个和尚跑来说,王家少爷是被妖精给附体了,于是做法驱邪。没想到王家少爷突然变成一只毛茸茸的动物,和尚说那是狐妖,他要将狐妖消灭,却在这时,那狐妖跑掉了,再也不见了踪影。而安家小姐却上吊自杀了。   看了看手机时间,原来快到深夜了,齐学起身给老头说再见,老头也不勉强他,笑呵呵的亲自将齐学送出安家大宅。在门口,齐学又一次的看见了那个神秘的黑衣女人,那女人望着月,又唱起了那首歌,在月下起舞。   第二天,齐学从去安家大宅经过,却见大宅门大开,众人纷纷议论,原是这守门的老头昨天下午就死了,到了今天才发现,要不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动物在这里玩耍,莫名其妙的将门推开,好事者走了进去,怕还不得发现。   齐学想起昨晚老头讲的故事,苦笑着摇摇头,这个世界真是怪异。   。 第21章穿山甲   王不留这个名字来源于中药材王不留行。有活血通经,下乳消肿,利尿通淋的功效。因此王不留总会被人笑称为“不留鸟”。虽然有点不太好听,但他也不是很在意,大家都是学这块的,开开玩笑也就过去了,谁还计较谁呢?   最近让他既甜蜜又苦恼的事,那就是自己的老婆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也不知怎么回事,王不留的老婆总是喂不饱自己家那小子,经常吃着奶就哭了,最后一看,原来是他老婆没奶了。于是王不留就去给自家老婆买了很多下奶的药材,什么路路通,木通,通草之类的,就是没什么效果。这就让他有些发愁。   这日,他的大学同学在街上碰到他,冲他打招呼。王不留勉强笑笑,回应一句也不再说话。同学觉得奇怪,就多嘴问了一句:“最近你老婆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这不是喜事吗?你怎么还愁眉苦脸的?”王不留叹了一口气,回道:“这不是最近饿着我家那小子了嘛,当妈的没奶水了,只好喂点奶粉,但这也不是个事儿啊。”   同学点点头,一脸的了然,“用过其他方法了吧,没效果?”“是啊,你有没有好的推荐方法。”王不留想这位是跟自己一样学这块的,还是大学同学,多半有方法。同学若有所思,片刻后说道:“穿山甲有奇效。”说罢便离开了。   王不留听着老同学的话,回忆起读书时候学的内容,确实有这么一回事,可是自己该去哪里买呢?一般说来,普通药店是不可能有的,毕竟这是一种非常贵重的药材。他很苦恼,只好去找大型企业买,然而大型企业都是不允许私人买卖的,他更不知道该去哪里才能买到。看到儿子一天天的没有奶水喝的样子,而妻子因为这件事愧疚不已,很是心疼。他开始着急上火,四处打探,却一无所获。   “兄弟,出来钓鱼。你也别为了这事儿太着急,肯定有办法的,哥们带你出去散散心,等你回去说不定就有消息了。”好友卢晓东在电话里劝慰道。他早就想带着王不留出去转转了,这些天看他憔悴的样子实在不忍,趁着周末大家都不上班,一大早就来约王不留。王不留一开始只是推脱,可是实在经不住卢晓东的一再邀请和劝慰就答应了。他带上钓鱼工具开着车,来到了和卢晓东约定好的地点。   暖坡是当地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那里有一个自然湖泊,之前人比较多还热闹,但是因为一次奇怪的事发生,让当地的人都不太会去那里玩耍了,久而久之,那里几乎已经杂草丛生。据说当时有个小孩在湖边玩耍,不小心落水,大人都在玩儿自己的,全部都没有注意到孩子落水,其他的人也没有发现,毕竟小孩一开始就在湖边玩耍,也没太在意,就这样小孩连挣扎都没有,就这样沉入湖底。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小孩已经救不回来了。可奇怪的是,不论怎么打捞都找不到小孩的尸体,有人说是小孩被水猴子拉下去了,于是开始人心惶惶,没过多久又发生了好几次溺水事件,从此以后再也没什么人去那里玩耍了。   而这次卢晓东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就是考虑到王不留的情绪,他认为王不留需要安静的地方,好好散散心。等他到的时候就看到王不留已经开始钓起鱼来,他走过去挑了挑眉,道:“你不是说不想出来吗?结果比我都积极。”王不留笑了笑,指了指旁边的位置,说道:“既然选择了出来,就不要让自己太过于累心。坐这儿吧,咱们好久没有这样过了。”   “是啊,一晃好多年过去。”卢晓东也感叹一句,把自带的小板凳放在王不留身边,也坐下来开始摆弄起钓鱼的工具。两个人一边闲聊一边钓鱼。也不知是什么原因,看着湖泊里的鱼不少,时不时翻腾两下,但总钓不起几条来。   中午的时候两个人自带了一些食物,随便吃了,又继续接着钓鱼。钓鱼是很考验耐心的,直到落日时分,两个人才收拾好东西,提着桶离开。在离开的时候,王不留隐约看到有个东西在爬着,他示意卢晓东不要说话,然后慢慢的把桶放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朝着那方走过去。入眼一看,原来是一个长着角质鳞甲,体型狭长,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长,背面略隆起,且头骨呈筒状,吻尖长的动物。正扒拉着蚂蚁来食。王不留松了一口气,他以为是什么奇怪的生物,原来是穿山甲。只不过他觉得很奇怪,穿山甲这种生物不是已经濒临灭绝,并且多生活亚热带的落叶森林么?不然王不留也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愁眉苦脸。不过这里是城市周边,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一只呢?他也没想太多,只觉得终于有办法了,他趁着这只穿山甲不注意的时候将之逮住给带了回去。   “你?”卢晓东诧异的看着王不留手中提着的动物,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帮着他把装鱼的桶放进车的后备箱。满心欢喜的王不留没注意到卢晓东的异样,他一心想着怎么做才能解决自己的问题。   等回到家后王不留迫不及待的把这只穿山甲提出来仔细观察着。他发现这只穿山甲的眼睛很亮,并且带着泪花,两只爪子一拱一拱,哀哀的小声的叫着。看起来像是在哀求王不留不要杀它。王不留虽然也不忍心,但一想到自家老婆和儿子,也就狠下心来。   穿山甲是以鳞片入药,并配与王不留行是下乳之要药。王不留熬了几天将一切都准备好,看着熟睡的妻子和儿子,他觉得万分满足,只要有用。一切都不枉费!   卢晓东已经好多天没有见到王不留了,自从上次和他在暖坡那边钓鱼,他抓到一个奇怪的生物后,就开始变得不一样了。王不留告诉他,这是穿山甲,卢晓东不信。谁不知道本城里是不可能有穿山甲的,何况,那个生物和穿山甲一点都不相似。那生物的眼睛黝黑,死死的盯着你,让人感到一阵恶寒。还有那狭长的背部,呈现出红的像血一样的颜色,没有鳞片。爪子尖利,嘴里有着一排锋利的牙齿,老远都能看到,上面还有碎肉末。王不留似乎陷入魔障,不管怎么劝说他都像听不到一样,自顾自的提着那个奇怪生物回了家。卢晓东很是担心,因为有事,拖了两天才去看他,却发现王不留家里没有一个人。这让他很是郁闷,他给王不留打了一个电话,对方接起来说自己在国外旅游,妻子和儿子在娘家由她妈照顾。   卢晓东这才放心了一点点,但是他还是觉得很不安,他试探的问了一句那天那个生物,王不留很是愉悦的说,很有用。   等到王不留从国外回来的时候,卢晓东又去找了他一次。他发现王不留似乎开始喜欢吃牛排,而且是三分熟带血丝的那种。王不留以前从不喜欢吃牛排,也不喜欢喝红酒,那天他破天荒的点了一瓶红酒。而且他看着玻璃杯中的红酒,似乎眼神很奇怪,奇怪到令卢晓东不安。   再后来,卢晓东就再也找不到王不留了,包括他的妻子和儿子。联系方式找不到,就像这家人人间蒸发了一样。但是却听邻居说他们搬走了,卢晓东并不相信。毕竟他们住的房子是自己陪着王不留经过东奔西走,精挑细选,才定下来的。他们两口子是有多喜欢这里,卢晓东是最清楚不过了。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卢晓东也放弃了寻找王不留的可能性。再后来,他也逐渐忘记了王不留一家,就好像一切都是他臆想的一样,包括那个奇怪的生物。他每天过着同样的生活,像别人一样结婚生子。   卢晓东的老婆很漂亮,身材很好,生了孩子后也依然很注意自己的身体。唯一不好的是,卢晓东的老婆为了保持身材,很多东西都不吃,奶水不足,总是让孩子有上顿没下顿的。逼不得已让孩子喝奶粉。这让卢晓东愁眉不展,老婆太爱美了也不是一件好事啊。不过还能怎样,忍着呗。   有一天,卢晓东下班回家,刚走到小区里面,还没进单元门,听见草丛里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一时好奇,便悄悄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映入眼帘的是两只大的穿山甲和一只穿山甲幼崽。卢晓东惊呆了,他再一次想起了当年王不留手里提着那个奇怪生物的时候,还有王不留消失的时候。想到这里,卢晓东的脸色很难看,他的心里翻江倒海,最后许久他才好不容易定了定神,又悄悄地离开了。   他把这件事当做一个秘密。谁也不告诉。毕竟,这太不可思议了。假如他的猜想是正确的,那么他不去打扰才是真正最好的选择。   。 第22章鱼(1)   阳光洒在桌案上,透露着点点光,桌上摆放着一盘菜,仔细一看是一条清蒸鱼,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屋内的摆设古朴典雅,墙上挂着一副山水画,颇有大家风范,屋内没有一个人,而桌案上的那盘鱼早已冷掉。   屋外整洁,青石板上除了昨日夜晚下的雨滴答在上面,遗留下的雨水,再也没有半分东西。空旷无比。整座房子好像在远离世俗,没有污染的地方,周围是一片竹林,有时风吹过会带来沙沙的声音。时间仿佛定格在这个屋子周围,回到了古时候,若说是哪个朝代,到也说不清。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双小巧的穿着绣花鞋的脚踏进了这座房子里。裙摆处往上看去,裙身绣着仙鹤,裙身颜色为淡红又有些偏橘色,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上身为黑色绣大红牡丹吊带,外穿黑色薄大袖绣彼岸花。引入眼帘的是一张秀美女子的脸,头戴金钗配流苏,手腕处两只玉镯,行走之间声音清脆。她身后是一个身高八只有余,穿一身素色深蓝晋襦,俊朗男子。   两人进屋后,彼此跪坐在桌案两侧,彼此对望,又相互不开口说话。   “停!停!停!”旁边传来一个声音打破了安静的画面,“这是谁放的?怎么把一盘鱼放在男女主中间?不知道我要的是唯美的画面吗?一盘鱼在这里,这是在煞风景,知道吗?”说话的是导演,安金程。白色短袖配牛仔短裤,穿一双运动鞋,配合着他那张圆圆的脸,大有气势的一句话,在他身上怎么也凶不起来。旁边的一个小姑娘听到他说的话,立刻开口道:“导演,再唯美,可咱们演的是恐怖片啊,鱼就是重点!这就是诡异的地方啊。”安金程愣了一下,他摸着自己圆圆的下巴,思考了一下。“也对。我怎么给忘了,我拍的是恐怖片。”听到他自言自语的众人包括在桌案前坐着的两位男女主都有些不忍直视。这位导演是出了名的磨叽,又外加健忘,追求唯美,偏偏又总会在拍摄期间出现跑偏的情况。整个过程中,安金程身后那个小姑娘不知道提点了多少次才把剧情扳回正轨。   一天的拍摄下来,苏荷有些累,这次拍摄的地方在一个远离城市又没有什么可以玩儿的地方,而这个古风简单的房子,是他们自己搭建的,可以拆卸。不知道是哪个牛人设计的,和影视城那种没差多少。回到镇上的小旅馆,苏荷就去洗了一个澡。环境简陋,她也不挑剔什么了,毕竟好的住宿条件还要再远一些,何况整个剧组都窝在这个小镇的旅馆中,就是跑去拍摄的地方也要开车一个多小时。   小镇上没什么可以玩的,大多人到了夜晚都在自己家里,不会出门,整条路都黑黝黝的,就是想出去也会有些害怕。苏荷躺在床上刷着手机,无意中她看到一篇推送文,上面写着“鱼是人类怨气变成的,不要吃鱼,因为鱼会让你变得很可怕。”等等这一系列内容,作者还举例说明了很多。苏荷嗤笑一声,现在的人什么天方夜谭的事都敢乱说。于是她便不再有兴趣,直接关了手机睡觉。想到明天还要跟那个男人一起演戏,深情款款的把戏怎么看也不像恐怖片啊。想到这里,她闭上眼睛把这些都抛之脑后,安心睡去。   没过多久,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了刚睡着的苏荷,她打着哈欠,掀开被子揉着眼睛去开门,门外什么人都没有,她有些疑惑,“谁大半夜不睡觉,来开这种玩笑?”嘀咕着,把门关好准备重新回到床上,谁知没走两步就又听到敲门声,她有些烦躁,“别敲了!”打开门准备寻找那个开玩笑的人,给他一顿说教。谁知开门后看到的却是那个经常提点导演的小姑娘。   小姑娘提着一个袋子,笑着道:“我不知道苏姐你睡了,真是不好意思。”苏荷看到小姑娘道歉也没了火气,但是脸色依然不是很好,她礼貌的冲那个小姑娘点点头,问道:“是有什么事吗?”小姑娘举起手中的袋子说:“导演说今天苏姐和风哥都辛苦了,这是他特地买的吃的,来让我给你们送来。”苏荷接过袋子,微微一笑,“麻烦导演了。你要不要进去坐会儿?”苏荷侧过身邀请她进去,小姑娘摇了摇头,“不了,苏姐。你还是早点休息吧,我还要去找剧组其他人。”苏荷点点头也没强求,她看着小姑娘准备离开,突然想到了什么,叫住了小姑娘问道:“你,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还有别的人?”小姑娘疑惑的四周张望一番,走廊里空无一人,除了她自己。“这里只有我一个人过来,并没有看到别人,怎么了?”苏荷摇摇头,“没什么,麻烦你这么晚还送东西过来。”   两人分开后,苏荷怎么也睡不着,她翻来覆去,迷迷糊糊。似乎觉得门外有小孩子玩耍的声音,让她觉得吵闹,但又没有真切的听到。第二天苏荷起床的时候成功的有了黑眼圈。她挂着两只大大的熊猫眼憔悴的面容走出了房间。让众人都吓了一跳,纷纷询问她怎么了,苏荷勉强笑了笑,说是因为认床不习惯,所以才没有睡好。   吃过早饭,刚刚还是晴天一转眼就乌云密布,没过多久就开始下起了瓢泼大雨。剧组计划的竹林外景只好作罢。那是最后几场重要的戏份,但那个地方一旦下雨就坑坑洼洼还特别脏,不符合导演的美学审美,所以不急在一时,推迟一天也可以。   苏荷有些无聊,她坐在旅馆里发呆,电视上放的什么内容也不知道。缓慢而沉重的敲门声打断了她的发呆,敲门的声音有些响,当苏荷走到门口的时候,敲门的声音消失了,她定下脚步,把耳朵凑在门边仔细的听着门外是否有动静。她似乎听到门外是两个小孩子在嬉笑打闹,但听不真切。她正思考着是不是昨晚也是有小孩子恶作剧。   “砰砰砰砰砰。”一阵急促的响声像炸铃一般在苏荷的耳边响起,靠在门上的苏荷被吓了一跳,她猛的一下打开门,门外依旧没有一个人,包括她听到的嬉笑的小孩子声音也没有。当她疑惑的想关上房门的时候,发现门边脚下有一条鱼。   那条鱼还在地上活蹦乱跳的,苏荷后退了两步。有些惊恐。这条鱼是哪里来的,怎么会在她的门口?而这个不停的敲门声又是怎么回事?她不知道,她一点都不知道,就是觉得很害怕。她把门噗通一声关上,快步走到床边坐下,又觉得不安,她挣扎了片刻,又起身走到门边,悄悄把门打开一条缝隙,她往门外的地上看了看,那条鱼不见了!她将门大打开,再仔细一看,确实什么都没有。苏荷松了一口气,看来是自己最近太累,出现幻觉了。当她再次准备关上门的时候,感觉有什么东西卡住门动不了,于是她低头看了一眼,吓的她差点尖叫起来。   鱼!那条鱼!又出现了!莫名其妙的消失,又莫名其妙的出现。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出现幻觉了。苏荷跌跌撞撞的跑去敲开了导演安金程的门,一边急促的敲门,一边喊,“导演,快开门!我有急事!”等安金程开门开后,苏荷什么都不顾直接冲了进来。   “什么事急急慌慌的?”安金程端着茶杯,有些疑惑。和他一起在房间里讨论的编剧以及片中男主百风同样惊讶的望着她。苏荷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说了一句:“鱼,走廊上有鱼。”   什么鱼?三人有些不明所以,安金程朝着门口外张望着,并没有看到苏荷口中所谓的鱼在走廊上。不过还是问了问苏荷到底怎么回事。苏荷将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百风听完笑道:“看来你是真的累的出现幻觉了。别忘了咱们拍摄的剧情。”苏荷一想也是,她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轻声道:“应该是吧。”一边的安金程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随即看着想要离开的苏荷,叫住了她,“小苏啊,你刚刚说的情节,不觉得很符合我们拍摄的剧情吗?”导演想改剧情?这是众人的第一想法。安金程接着把剧本翻出来,指着其中一处说道:“这段可以加在这里。”   走廊外一片安静,只听得一个房间里隐约传来的声音,时而大声时而小声,毕竟旅馆的房间不隔音,可以很明显知道导演和编剧两个人又开始新的一轮争吵,辩论,谈拢,再争吵,再辩论,再谈拢的循环中。   天刚擦黑的时候,楼道的灯就亮了起来,忽明忽暗。远处,似乎传来小孩子的嬉笑打闹的声音,而又不知道是在哪里。近处,能听见皮鞋走在水泥地上,发出沉重的响声,还有拖箱子的声音……   。 第23章鱼(2)   三人打着哈欠从导演安金程的房间里出来,不知不觉已经是深夜。苏荷朝着走廊上那唯一的小窗户看去,外面似乎已经没有再下雨了。但是她总觉得黑夜里有什么不同寻常,她一直盯着那个方向出神,什么也没看到。“你看什么呢?”身后说话的人是百风,他正准备回自己房间,好好休息,又发现苏荷站在原地直勾勾的盯着窗户,才忍不住开口问道。苏荷像是被惊吓到一样抖了一下,她见说话的是百风,才松了一口气。“你怎么还不去休息?”苏荷觉得有点尴尬,她随意的找了个借口打破刚才那个气氛。百风皱眉问道:“你是看到什么了?”苏荷连忙摇头,“没事,你还是快去休息吧,明天还要拍戏,没有精神不好。”百风看她的脸色仍然不是很好,他想了想,觉得就这么不闻不问总归不太好,毕竟是一个剧组的。于是他摆了摆手说:“我送你吧,你今天状态不好,脸色很差,又和导演说了那么久。”   两个人一前一后往苏荷的房间走去,百风想说些什么,但是又因为苏荷的脸色不好,也没说什么。默默把她送到门口就想离开,“那个,你有没有听到或看到什么不寻常的?”苏荷在进门前开口道。百风疑惑的看着她,摇了摇头。还没等他再说些什么,苏荷只快速的说了一句晚安就把门关上了。百风错愕的看着那道门,摸了摸鼻子,自己有那么不招人待见吗?好像自己也没怎么着吧,他无奈的转身往自己房间走去。他撇过没有什么灯光的楼道,黑黝黝的一片,也让他一个大男人觉得不舒服起来,他加快了脚步回到了自己房间。   在百风关门的那一刹那,他不知道有一条奇怪的鱼用怪异的姿势一点一点的沿着他走过的路跳到他门口。百风一晚上都没有睡好,他隐约听到门外有小孩子的争吵不休,还有皮鞋沉重的啪嗒啪嗒声,以及箱子拖拽的声音。   第二天早上百风拖着疲惫的身躯出现在众人面前,而苏荷的精神看起来比昨日好了许多。   竹林边,穿着一袭白衣的女子站在那里,有风吹过,女子身上的白衣飘然,她的唇,红的鲜艳无比,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手里拿着一把带血的剑,她望着的方向是那座房子。   屋内,地上躺着一个黑衣的男子,四周都是斑斑血迹。那个桌案上除了一盘鱼以外,还有袅袅烟的香炉,桌案上那盘鱼似乎活了过来,鱼嘴张了张。   而屋角处有一个蜷缩的女人,她喃喃道着:“有鬼!有鬼!不,鱼。是鱼。那些人死了变成鱼来杀我了。”   “好。这一幕不错。”导演安金程满意的点点头,身后的小姑娘又开始质疑起来,“导演,这算恐怖片吗?”安金程瞪着眼睛,对着小姑娘吼道:“这怎么不算?我们要相信科学,抵制迷信。这一切都是人为制造幻觉,成功复仇的故事,中间穿插恐怖的幻觉,哪里不是恐怖片了?”小姑娘有些委屈,她耸了耸肩小声嘀咕道:“可,这不是悬疑片吗?”安金程听到后,拍了小姑娘一脑袋,没好气的说:“是你拍还是我拍?你是导演还是我是导演?”一路拍下来,这小姑娘就把自己给带的改了几次剧本,他气呼呼的抛弃一众剧组的人,跑到屋外,点了一支烟开始吞云吐雾起来。百风见状也跟着走了出去。安金程见百风过来递给他一支烟。沉着脸不说话。   “导演,还有最后一场戏了,你说要临时加的那个。”   “嗯,在女主刚住进这个房子的时候。”   “我觉得,在另外一个地方可能更合适。”百风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提出自己的想法。“女主在经历过一系列诡异事件后,发现都跟鱼有关,然后那天晚上她第一次见到鱼,一条明明被清蒸后却依然活蹦乱跳的鱼,一路从锅里跳到女主面前。”安金程看了一眼百风,说道:“你是导演还是我是导演?”掐灭手中的烟,继续进行吆喝起来。百风有些无语,他也同样掐灭手中的烟,进去开始新一轮拍摄。   她光着脚站在门边,直勾勾的盯着地面。地面上一条诡异的鱼,正一点一点的从远处跳到她面前。借着手里蜡烛昏暗的照射下,鱼的影子不是鱼,而是张牙舞爪的人影。她仿佛听到有人在她耳边嘶吼,却怎么也靠近不了她。她一声尖叫,于是慌张的跑了。剧组的人一开始以为苏荷入戏了,却没想到她是真的跑了,连忙追了出去。追到竹林深处,众人看见苏荷正在用手挖着什么,满身泥土。百风上前去想拉她起来,却被她一把推开。她的眼神可怕,又有些扭曲。百风没有办法,只好蹲下来帮她一起挖着。他想知道苏荷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又在这里挖着什么。   很快两个人就挖出东西了,是一个小盒子。但是苏荷没有停下来,她还在继续挖着,眼看坑越挖越大,百风只好先将那个盒子打开。打开后的百风惊悚了一下,里面装的不是他想象中的小首饰之类的,而是一节骨头,看起来像是人手指。接着,所有人都看到苏荷又挖出了一口小棺材,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小棺材周围还有好多人骨,一看就是小孩子的。   安金程果断打了妖妖灵,他没想到自己拍摄一个片子都能遇到这种事。等来人查看的时候,自己这片子也不能继续拍了,反正也拍的差不多了,他思索着,看要不要换个地方补拍一下,这时候,他看到摄影师跑出来的时候还扛着机器。不由得感叹一声果然自己团队的人就是敬业啊。   想到这里,安金程拍了一下自己脑袋,这一幕不是可以修修剪剪拿来用吗?他跑到发愣的摄影师面前一把抱过摄像机查看起来。里面的内容,除了一开始正常的拍摄,就是一群人跟着苏荷追出去,然后苏荷挖土,百风拉苏荷的场景。小小的棺材和小小的人骨散落在棺材周围,看着视频的安金程,都觉得有一股寒意。   就这样,安金程拿着这段视频和拍好的片子拿回去剪辑起来,这次他亲自操刀。当时现场也被围了起来,剧组的其他人录了口供后,都跟着安金程回去。而现场的苏荷早已体力不支昏了过去,百风和小姑娘两个人把苏荷送到了医院。一路上这个小姑娘还在那里愤愤不平,说剧组的那些人平时看起来都挺好的,没想到一出事就把人丢在那里不管,还夸奖百风,说他人好,不像别的人那么冷酷无情。这夸的让百风有些哭笑不得。“我们这是拍的网络电影。何况我们又不是什么大牌明星,自己照顾自己也是正常的,一个圈内的人能互相照顾就算不错了。都出来混口饭吃。”百风也没想那么多,他还是和小姑娘两个人在医院守着苏荷醒过来。他到现在为止,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一天一夜后,躺在床上的苏荷终于醒了过来。但是她的神情依然不对,就像没有灵魂的躯壳一样,只睁着眼,不论说什么都不理睬,像听不到一样。百风很无奈,他最近也有很多事要做,没办法照顾苏荷,何况他跟苏荷非亲非故,帮到这里已经是极限了。于是百风嘱咐了两句,想办法通知苏荷的家人就匆匆离开了。   回到家后的百风感觉非常累,他洗了个澡就躺在床上沉沉睡去。他不知道自己床边有一条扭曲怪异的鱼,在活蹦乱跳。门外忽远忽近的小孩子争吵的声音,拖箱子的声音又一次出现了……   他睡得太沉,丝毫感觉不到外面的动静。   很快,安金程导演的片子《诡之鱼》在网上发布了,点击率很高,很多网友纷纷讨论里面的场景,尤其是女主挖土那一幕。有的人说是真的有的人说假的,众说纷纭,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也不知道。当初发生的事,全剧组的人都默契的没有说出来,因为太诡异了。因为这部片子,百风的身价算是上去了,很多拍网络电影的影视公司都找上了他,他也把苏荷抛在了脑后。直到那个小姑娘找了过来。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百风温和的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她的面容有些憔悴,也不知道到底怎么了,此时他正在另外一个拍摄现场,休息期间,他递给小姑娘一瓶水。小姑娘道谢后开口道:“苏姐不见了。我到处找都找不到。我已经联系上她家人,可她家人也不知道她到底去了哪儿。”百风回想起当时苏荷挖土的模样,喃喃道:“有没有可能她去了那里?”哪里?小姑娘有些摸不着头脑,突然反应过来,跳了起来,想来她也知道了。   百风一把按住激动的小姑娘道:“我陪你去。我要看看到底怎么回事。”于是两个人又一次踏上了当初拍摄《诡之鱼》的小镇。来到了当初的竹林。   那天,阴沉沉的,似乎随时都会下雨一般,两个人走进竹林,风刮过,所有的竹叶开始沙沙响起。小姑娘有些害怕,她扯着百风的袖子跟在他亦步亦趋。这时候百风停了下来,小姑娘不明所以,等她顺着百风的目光看去的时候,她惊呆了。   眼前的场景宛如修罗地狱,所有她认识的剧组的人,包括导演,躺在到处是血泊的地面,面目狰狞,他们身上跳跃着成片成片各种怪异的鱼。   两个人不知道,在他们背后是一个拿着刀子,满身鲜血的女人。那个人是苏荷。   。 第24章绿萝藤蔓   君姐从来都不会养植物,但是自己又特别喜欢,这就让君姐很苦恼,她坐在娜娜的店里,盯着那一盆盆的植物,不住的叹气。   娜娜正在给植物浇水,她已经给君姐推荐了好几款非常好养的植物,也不知道为什么君姐就是养不起来。好几次她都上门亲自去查看过君姐养的,明明按照方法来,可就是会一天天的枯萎下去。   “娜娜呀,你家这盆绿萝长得真好看。”君姐的声音在娜娜身后响起。娜娜无奈的转身说道:“君姐,你要不放弃养植物吧,大不了以后多来我这儿看看,就当陪我这个无聊的人。”君姐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拒绝了娜娜的提议,君姐算是比较倔强的一个人,她想养就会想尽一切办法要养好。“这可不行,做人没得半途而废的道理。何况养花,也是一样。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就要去寻找改变,直到成功为止。”娜娜听到君姐说的话,也只能笑笑,她知道君姐的性格,也没多劝什么。只是下次,她又该养什么?哪个植物才能让她养活到是有点发愁。   “老板,这个怎么卖?”门外有个小姑娘来买花,娜娜也没再继续跟君姐多聊,招呼客人去了。君姐也只能四处看着店里的花花草草,娜娜的店中有一盆绿萝长得特别喜人。君姐看了又看,很是喜欢,等娜娜的客人离开了之后她就迫不及待的要求娜娜把那盆绿萝卖给她。娜娜瞅着那盆绿萝有些为难,这是之前一个朋友放在她店里的,她朋友说这盆绿萝是她从一个小商贩手里买下来的,这绿萝有些神奇的效果,具体神奇到什么程度她也没细说,只是她自己最近有些忙碌,要去海南岛出差,就暂时把绿萝放在这里两三个星期。   娜娜很爽快的答应了,但是现在要看还有几天时间朋友就要来带走她的绿萝了,没想到君姐居然看上这盆有主之物。“君姐,这盆可是不卖的……”娜娜犹豫着说道,她知道君姐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但是毕竟不是她的东西,怎样都不可能随意把别人的东西给她。“多少钱?我买了。你加多少我都要。”君姐有些不悦,她觉得娜娜就是在抬价,一盆绿萝才值多少钱,至于吗?要不是看在认识那么多年份上,才不会跟她啰嗦。看到君姐不耐烦的态度娜娜也非常的不高兴,“这盆绿萝是有主人的,它主人在外出差,让我帮忙养几天而已。别人的东西我无权做主。”娜娜的语气也有些不太好,生硬的回拒了。   因为娜娜的强硬拒绝,让君姐很不开心,她固执的认为娜娜是在加价,于是两个人不欢而散。君姐气呼呼的离开了娜娜的店,越想越气,她生起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来惩治娜娜,那就是偷走那盆绿萝。   让娜娜失去这盆绿萝,到时候她就没法拿着来加价骗人了。想到这里,君姐加快了脚步回到家,她要准备一下。而娜娜在看君姐离开后,也拿起手机给自己的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吐槽自己的客人想强买她的绿萝之事。朋友在电话那头也很生气,“你那个客人真的太不可理喻了。明知道这是别人的东西,她还想明抢?明抢不成会不会暗地里给你下绊子?”“下绊子倒不会,依照她的自尊心,她应该做不来这种事。”娜娜安慰了朋友一阵,保证不会把绿萝买出去,又表示自己不会受欺负后才挂了电话。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已经晚上十点,到了该关门的时候,于是娜娜收拾了一下就锁好门离开了。   到了第二天早上娜娜来开门的时候,她似乎觉得门口有些不一样,但又说不出来。她开了门进去,入眼就看到了朋友的那盆绿萝,娜娜走到那盆绿萝面前,凑近仔细观察着,好像比之前长得大了一些,叶子也多了一些,夏日果然是能让绿萝长的格外快的时候。娜娜像往常那样把每天该打扫的都打扫了一遍,就开始把发出来多的特别多的多肉给剔出来装在另外的小巧可爱的盆子里,还颇有闲情逸致,弄的非常好看。今天娜娜心情很好,客人也多,卖了好几盆多肉出去。她突然觉得,君姐要是以后都不来了最好,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的,哎。之前不还好好的吗?为什么突然之间两个人就闹翻了。   事实上真的如娜娜所想,君姐好几天都没有来过了。但是朋友的那盆绿萝也突然消失不见了,这让娜娜很是着急。她左右犹豫着要不要给朋友打电话的时候,君姐突然出现了。她匆匆走了进来,一开口就是问那盆绿萝的来历。娜娜摇头说不知道,毕竟本来就不是自己的东西,又怎么会知道什么来历不来历的呢,何况那盆绿萝不知道被谁偷走了,真是可恶。娜娜在抱怨的时候,她悄悄地观察君姐的神色,只见君姐脸色苍白,看起来特别憔悴。最重要的是,大热的天气,她居然穿了一身长衣长裤。   娜娜试探的问道:“君姐,你身体不舒服吗?看你脸色不太好,要不要去医院看看?”君姐的脸色变得似乎更加苍白了,她勉强挤出一丝微笑说:“不用了,只是没休息好。我还有事,先走了。”也不等娜娜搭话,飞快的离开了。   娜娜看着君姐狼狈的身影,若有所思。绿萝,在君姐手里吗?它是怎么到的君姐手中的?这盆绿萝真的有神奇的事情发生吗?没有人回答她,她也不知道答案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思考没多久就被抛在脑后。她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告诉朋友这件奇怪的事,不过再过两天朋友就要过来了,那么到时候再说也不迟吧。现在重要的是君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尽管她非常好奇,也只能偷偷地听别人八卦。君姐住的小区就在她的花房店附近不远,周围的客人大多都是这周边熟悉的。今天恰巧遇到一个曾经来她店里买过花的老太太又来想买盆多肉回去,这个老太太可算得上是这边出了名的八卦党资深人员,就没有她挖不到的八卦消息。   老太太买了多肉后并没有立刻离开,她神秘兮兮的对娜娜说道:“你知道那个整天仰头走路,总鼻子哼哼,以为自己了不起的吴君吗?”娜娜愣了愣,才反应过来这不是说的君姐吗?她连忙问道“知道,她刚刚还来过我的店呢,怎么了?”老太太左右看了看,凑到娜娜耳边悄悄地说:“小姑娘我告诉你啊,你可得离她远点,她中邪了。”娜娜惊讶的捂住差点尖叫的嘴,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老太太。老太太眼见镇住了眼前这个小姑娘,满意的点点头。她又继续说道:“你没看到她家里不知道什么养了一盆绿萝,老大一盆,那叶子都发的到旁边人家去了。这都是她家邻居亲口给我说的,说是亲眼看到她家里绿萝成妖,把她附身了。”   原来,君姐养了一盆绿萝,放在生活阳台的台边,她家邻居也是爱好养花的人,见这盆绿萝有些喜人,便在给自家花花草草浇水除草之类的时候多注意了点,这一看不要紧,就发现也没看她怎么浇水,这绿萝开始长的可吓人了,有一次一觉睡醒起来发现,那绿萝的叶子都从君姐家爬上自家的铁栏杆了。于是就跑去敲开了君姐家的门,君姐脸色很不好,她听到邻居说的话没做什么解释,就准备把门关上,这可气坏了邻居,堵着门不让君姐关,非要让她给个解释,让她把自己家的绿萝修剪一下。   可谁知邻居发现了君姐背后有个东西在不停蠕动,一开始邻居还以为是她家养的蛇,可没想到等到那个蠕动的东西凑到君姐肩膀上的时候,看起来很像是绿萝的藤蔓,这可吓坏了邻居,也没再找君姐理论匆匆回了家。事后就把这个消息给老太太说了。这才让娜娜听到这么神奇的像灵异故事一般的八卦。   说完八卦的老太太的,抱着两盆多肉笑眯着眼离开了。娜娜觉得真的需要给自己朋友打个电话了,虽然她不信这个世上真的有什么不可思议的神奇事件,但是解释不出来的也可以这样想。她需要验证一下自己的朋友到底有没有撒谎,绿萝真的有鬼吗?听完娜娜的叙述,朋友沉默了片刻,说道:“我这盆据说是在宝光寺开过光。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像你说的那样诡异的事,应该不可能吧。不过我倒是怀疑你口中那个君姐偷了我的绿萝。”   额,好吧,娜娜一想也是,谁还没事讲点夸张的八卦呢,不能当真。至于朋友说的,她也丝毫没有怀疑,毕竟她自己也觉得有可能君姐报复自己从而偷了绿萝。于是她和朋友约定过明天来。娜娜想了想,翻起了监控,之前她一直没想起这件事,平时用的太少。当她看到监控上显示君姐光明正大的开锁进了店内,她觉得异常愤怒,不知道什么时候君姐偷了她的钥匙去刻了一个回来。于是娜娜决定亲自去找君姐要那盆绿萝回来。   毕竟偷盗是不对的,哪怕只是一盆不值钱的绿萝!也不能因为报复,而做这种事。   第二天一大早,娜娜带着朋友去了君姐家。却没想到君姐家大门虚掩,无数绿萝藤蔓从大门伸出一个角,娜娜伸手拉开了大门,顿时惊呆了。   房间内布满了绿萝藤,而君姐瞪着眼用一种奇怪扭曲的姿态,躺在地上,她的身上插满了绿萝藤。手脚还在抽搐,想说些什么又说不出口。   。 第25章阿母伞   炎热的夏天似乎刚来,就连续几天开始降温,动不动就大雨小雨齐齐而来。   今天周末,好不容易白天的时候不冷不热刚好合适,却不巧傍晚的时候,一场雨刚好落了下来。外面正下着大雨,妙音站在商场门口,有些懊恼,她翻遍了自己的包也没看到伞,她记得自己明明带了伞的呀,怎么会没有呢?有句俗话说得好,“晴带雨伞,饱带干粮。”这话说的不错,晴天的时候带上一把雨伞,预防万一突然下雨而没有带伞的尴尬,吃的饱饱的时候出门还要准备上别的吃食,用来预防突如其来的计划而没有吃食的饥饿。换句话说就是提前做好准备比临时更轻松。妙音一直做的很好,可今日也不知怎么回事,伞似乎忘在了哪里而不自知。   妙音看着外面越来越大的雨,跺了跺脚,一转身就想进商场买一把。却看到一只手伸过来,手上拿着一把雨伞,拦住了进门的妙音。她顺着手的主人望去,看到是一个年轻帅气的男孩子,有点羞涩的样子,他抿了抿唇说道:“这把伞给你用。”妙音有些惊讶,她并不认识这个男孩子,怎么好意思接受别人的好意呢,于是她推辞一番,准备进去自己买一把,可谁知道这个男孩子把伞塞给了妙音怀里,不声不响的就跑开了。无奈之下,妙音只好拿着这把伞。   伞身不是很大,上面是淡淡小碎花。清新淡雅,怎么看都不像是男孩子的。也罢,妙音没有多想,她打着伞快步离开商场,朝着自己家走去。   走到一家花店的时候,妙音的脚步顿了顿,她想了想还是走了进去。“您好,想要买点什么?”漂亮的老板娘热情的声音,传入妙音的耳里,但是她并没有回答,只是望着一束花出神,那是一束康乃馨。   老板娘似乎有点明白了什么,她笑着将另外一束包裹的很好的康乃馨递给妙音,说道:“今天是母亲节,去给你妈妈买一束吧。”妙音接过老板娘手里的那束花,付了钱又匆匆打着伞离开。回到家中的妙音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怀里的这一束康乃馨其实早已经没有了真正的用武之地。   她想了想,将她和母亲之前拍的合照放在电视柜上,又将怀里抱着的康乃馨找了一个瓶子装了起来放在合照旁边。也许这样会好受点啊。妙音这样想着。   一年前妙音的母亲因为肝癌去世,她哭的死去活来。这些年妙音是母亲一手拉扯大的,而父亲这个词,对妙音来说既熟悉又陌生。当妙音还小的时候,父亲就出轨别的女人,还和别人生了一个儿子,于是父亲理直气壮的责怪母亲不争气,生不出儿子,是个不下蛋的母鸡,还把一个赔钱货当宝贝。就这样,父亲和母亲离婚了,母亲带着小小的妙音,揣着几百块钱和几件衣服,被奶奶给扫地出门了。   小小的妙音到现在还记得当时奶奶那副扭曲的面孔,拿着扫把赶人的样子,面目可憎。她奶奶说:“快走,快走,都离婚了还赖在这里不走干什么,带着你的赔钱货快滚,我们家有后了。你记住,不准来骚扰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妙音都因为奶奶说的话而自卑,她想如果自己是男孩子就好了。可是妈妈却笑着告诉她:“这个世上有男人就有女人,没有女人,人类生存繁衍都会成问题,灭绝是早晚的事。所以不要在意你奶奶说的话,我们有手有脚,可以过得更好。”   妙音似懂非懂的看着母亲,她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很多年后她长大了,才明白母亲这句话说的是什么意思,男女生而平等,没有谁比谁高贵,就好比自己的奶奶,她同样作为一个女人,却把同为女人的母亲看的很低贱,不过就是因为母亲生了她,她只是一个女儿而已。现在不是流行叫做“你家有皇位要继承吗?大清已经灭亡了。”这类的话。是呀,人生而平等,没有谁比谁高贵,又不是封建社会,需要皇位来继承,女子也能顶半边天,凭什么要看不起女人呢?   自从母亲离婚后,都独自一人,没有再婚,一个人带着妙音过日子,外公外婆也经常来帮忙,这让妙音觉得母亲很累很辛苦。但是母亲总是说自己很快乐。她说:“离开你父亲之后我过得很自由,我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工作,不用整天围着你父亲转,不用听见你奶奶的怒骂,整个家里充斥着负能量。虽然辛苦一点,但是起码活的有尊严。”她为了更好的生活,从一个家庭主妇转变为职业女性,经历了多次碰壁,她不得不去一点一点的学习新的知识,找到一份工作后还那么拼命。妙音很感激母亲这么多年的努力和辛苦,同时她也希望自己像母亲那样优雅,自信。   事实上她做到了,可还没等到母亲享受生活的时候,就因为患肝癌去世。母亲去世前还笑着对妙音说:“死亡不可怕,快快乐乐的活着体体面面的离开。看到你那么优秀,我知足了。”妙音望着那束康乃馨,出神。母亲节快乐,妈妈。妙音心里暗暗说道。   雨依然淅淅沥沥的下着,妙音将伞撑开,放在阳台。雨水顺着伞面滴落下来。她走到鞋柜前,一眼就看到自己那把被遗忘的雨伞,孤零零的躺在上面。她叹了一口气,粗心大意的后果呢。如果母亲还在,一定不会让自己犯这样的错误。   她还是很不习惯,没有母亲的生活,家里一丝烟火气息都没有。她想了想决定给外公外婆打个电话,他们老两口从来都不会和自己的儿女住在一起。   打完电话的妙音觉得好像从心里温馨起来,她抱着大大的抱枕缩在沙发上,看电视。阳台外的雨伞好像动了动,接着一个身影慢慢从伞里显现在阳台。是一个穿着优雅旗袍的中年女人,她嘴角含笑,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她缓缓走到妙音背后,看着妙音迷迷糊糊的在沙发上睡去,抱枕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到地上,电视里放着不知道是什么节目,遥控器还抓在手上,她的眉头时而紧锁,时而放松。   中年女子轻轻将妙音手中的遥控器抽出来,将电视关掉。又从房间里拿出一张薄被盖在她身上。   妙音睡眼朦胧,她好像做梦梦到自己母亲了,她小声的嘟囔着妈妈,妈妈依然是那么温柔优雅,她“看”到母亲坐在她身旁,就像小时候那样,拍着她的背,给她唱歌,哄她入睡。   “宝贝你在睡梦中,百合花一样的脸孔。宝贝你在我心中,像没有乌云的晴空。看你眼里的懵懂,听你长大后的冲动。你的天真的笑容,像最灿烂一道彩虹。看你学会飞翔,脚步越来越坚强,你的每个梦想,都会是我的愿望。终于你的信仰,自由自在的成长,记忆会在脸上,写下幸福时光。”   妙音迷糊中好像又一次听到了母亲唱歌的声音,还感觉到母亲在温柔的拍着她的背。她觉得很幸福,这个梦很幸福。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妙音抓着手中的被子愣住了,电视也不知什么时候被关了,她从沙发上跳起来,往厨房跑去。厨房的灶台上放着她最爱的皮蛋瘦肉粥,还冒着热气,锅里有刚炒好的韭菜鸡蛋,还有热气腾腾的花卷。下一刻妙音朝着阳台奔去,她想看看到底是谁进了她的家,什么时候离开的,为什么跟母亲那么相似。   阳台上空无一物,昨晚她放在那里的雨伞不见了。妙音朝着阳台下面看去,昨天那个给自己伞的男孩子,站在楼下,冲她挥了挥手中的雨伞,便离开了。妙音看到,男孩子身边跟了一个中年女子,那是她的母亲。   母亲对她微微一笑,化作一缕烟钻进了伞里。妙音顿时泪崩,她蹲在地上嚎啕大哭。哭完之后端出早饭,一点一点的吃着。这是她最熟悉的,母亲的味道。   楼下,男孩子拿着雨伞说道:“你可还满意?”雨伞抖了抖,男孩子像是明白了什么,他说:“你想一直待在伞里?你不放心她?”伞又抖了抖,有些剧烈。   “她以后会好好生活,好好照顾自己,还会有个好的人生。你无需担心,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跟着我离开,给她积德。”男孩的话触动了中年女子的心,她躲在雨伞里沉默。“就这样吧。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不如就叫你阿母伞吧!”男孩笑嘻嘻的带着装有女人的雨伞离开了。   阿母伞,带有母亲执念的一把伞,放心不下自己的儿女,最后化为精怪,只为了能照顾儿女的一把伞。它跟着男孩去了它该去的地方,为自己的儿女祈福积德,期望自己的女儿一辈子顺顺利利,和和美美,开开心心。   。 第26章说说我的想法   到现在为止,故事已经更了二十多章,其实怎么说呢,我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但是我会尽我所能去把我想要表达的东西表达出来。这两天听到子轩暮幽说我写的深奥,这是我一点都没想到的。   其实从一开始我的故事,大部分都是有些开放式的结局。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可以把这个故事想成这样,也可以想成那样,大部分我不会直接告诉你,所以这才是所谓深奥吧。   不管这本书能不能签约,我都会认认真真的写完。   然后,大姨妈驾到,今天顺便休息一下,最近其实我一直都挺忙的。上班,学习,写作等等。所以今天不更了。   有没有读者还是说明一下~(≧▽≦)/~   。 第27章年芳十八   在一望无际的海上,有一座无名的小岛。小岛上各种珍惜名贵花草树木丛生,小岛上还有一座巨大的城堡,而城堡在那些花草树木的点缀下显得异常美轮美奂。   城堡中住着一群女子,一群穿着黑色长袍,面无表情,几乎动作一致的女子。或者说,像人偶一样。她们的身后有着一个手持长鞭妖艳无比的女人,金色大波浪配上烈焰红唇,还有一双修长的大腿,踩在十二厘米的高跟鞋上,发出噔噔噔的声音。   在黑夜中,一群手持白色蜡烛黑衣的,步伐一致,动作一致,包括所有的一切,都一模一样,除了她们的脸,在幽长又寂静的走廊中,没有人说话,显得格外压抑。午夜十二点,城堡中的钟声响起,发出沉闷的声音。所有的女子都走进一间很大的房间,里面摆满了一张张单人床,整整齐齐,每个人的床上都一模一样,连褶皱都没有,整个大的房间里除了床就什么都没有了,所有女子都住在这里。   她们在钟声敲响的最后一声时已经全部躺下,没有发出丝毫多余的声音。   她们手中的蜡烛已经熄灭,放在门口的小篮子里,那一点微弱的光也没有了,整个城堡在黑夜中显得格外阴森。那个金色大波浪烈焰红唇的妖艳女人,看着女子都已经入睡后关上了门。   女人似乎已经适应了黑暗,她熟练的走进了隔壁另外一个房间。房间里昼亮无比,她眯了眯眼,等适应了一下亮度后才又继续往里走去。房间里是有一个相貌看上去还算不错的中年男子,翘着腿坐在办公桌后面,办公桌上放着一叠厚厚的纸张还有一盒烟,一杯水。   “今天姑娘们听话吧?”男子转着笔,挑眉问道。女人撇嘴,将鞭子随意的挂在墙上,坐在办公桌的另外一头,“哪天不是这样。都快无聊死了,还要我每天盯着一群死人脸。”女人从桌上拿起那包烟,抽出一根点燃,开始吞云吐雾。男子低低一笑,又一直盯着女人看,却不说话。女人看到他眼睛都不转的盯着自己,皱眉道:“你盯着我干什么?”男子摇头,放下手中的笔,站起来撑着桌子,俯身凑到女人面前,说道:“三天以后,客人要来,你做好准备了吗?”女人一口烟圈吐在他脸上,让男子的眼睛眯了眯,细腻滑嫩的手轻轻抚摸着他的面庞,“放心,保证让客人满意。”   裴倪躺在床上,睁着大眼望着天花板。她这段时间一睡觉就会做噩梦,梦里她被绑在床上,有人拿着刀对她说着什么,可是她却听不清楚到底说的什么,她感觉到刀子在她身上划破的冰凉触感,每每被吓醒后她就再也睡不着,但是她不敢乱动。她来到这里已经三年了,可是她却不记得自己到底是怎么来的,只隐隐约约觉得自己不应该是这样。记得最初的时候,她只知道自己第一次站在这个地方,看到那些如同木偶般跟她同样大的女子,完美又一致的重复每天的日常,除了吃饭睡觉解决个人问题以外,就是读圣经,听神父讲解,背女德论,谨听修女教诲,拿着蜡烛在城堡的长廊中边走边唱着古怪的歌。   她接受不了,便想逃跑,可是她怎么也逃不出去,那个拿着鞭子的女人总会像幽灵一样找到她,并把她带走,当着所有人的面,给了她几鞭子还关禁闭。在禁闭室里,她必须要抄写完一千条女德论,以及大声背出来,第一次她背不下来,就一直关在禁闭室里,一直背,直到背熟后才放她出来。从那次以后,她再也不敢逃跑。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数着日子。   裴倪觉得自己很悲哀,她不记得过去,也不知道未来何时才是个头,关在这里不见天日,而那些跟她同样的女子却早已习以为常,她曾经试图跟她们讲话,但是她们总是用一种谴责的态度告诫她,不要随意攀谈。她快疯了,这三年的时间,她想逃跑的念头再次浮现在脑海中。   这次她不敢轻易逃跑,她在寻找机会,一个让她能够顺利逃脱的机会。果然没等多久,机会就来了。那个女人说明天就会有一批客人要来,希望她们能好好表现。如果表现的好,就会得到奖赏,去一个美好的地方。所有人都难得浮现出向往的神色,只有裴倪的心里为这个美好的地方打了一个问号,真的是这样吗?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的计划。   等到客人来的那日,女人让她们穿上了另外一套白色连衣裙,看起来似乎活泼可爱了许多,但她们的一举一动依然那么刻板,裴倪从心底觉得很悲哀,可是悲哀的是什么呢?她有点茫然。“客人到了,好好表现。”女人的话拉回了裴倪的出神,她今晚必须离开,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和那些女子一起来到大厅。   大厅里坐着几个年老的贵妇人。是的,就是贵妇人,就像中世纪的那种。她们每个都抬着高傲的头颅,坐姿优雅,看起来雍容,但是隐藏不住身上散发迟暮的气息。她们像打量货物一样看着这一群女子,裴倪发现其中有一个目光中包含着嫉妒。嫉妒?她是什么时候学会这个词的?是以前失去的记忆吗?她不知道。   几个年老的贵妇人让她们转了几圈,又挑出几个左右看看,最后满意的点点头。女人就让她们一群女子回去了,裴倪不动声色,她走在最后一个,只等到所有人都消失在大厅,踏入长廊的时候,裴倪看准时机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她小心翼翼的跑到一个窗子旁,她往外望去,外面是阳光和草木的气息。她深呼吸,真的很美好。   她从窗子那里翻了出去,很幸运,这个城堡里此时除了那些女子所有的人都在大厅。那些看守女子的人很自负,或者说完全没有想到在洗脑刻板的方式下还会有人心生反抗之心逃离。所以都不知道裴倪已经从城堡的窗子翻了出去。   裴倪隐藏在这些茂盛的花草树木中,小心的四处查看着,慢慢走着,没有注意到那里有一个缓坡,突然她脚下一滑,翻滚往下而去。石块和泥土蹭着她白色的衣裙,显得她异常狼狈,头碰到地上有些晕乎,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她坐在地上,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落入一个大坑中,大坑中散发着恶臭,还有苍蝇到处乱飞,都是从黑色大口袋中传出来的,她没有兴趣去查看这些口袋中到底是什么,只想往上攀爬,但是听到一阵喧闹,她变了脸色。   没想到这么快就找了过来,她连忙将身上白色连衣裙弄的脏兮兮看不出颜色,又忍住恶臭将那些黑色大口袋往身上堆。过了好一会儿,她没听到动静后才敢探出头来看看,确定没有人后准备继续逃离。   但是她发现黑色口袋在她拉扯往自己身上堆的时候被自己撕破开了一个口子。她看到是一只手臂,已经发青,她愣了一下,便将这个口袋完全撕烂,引入眼帘的是一个少女的尸体,她的胸中已经空了,心脏没了。她疯狂的撕开了别的黑色口袋,口袋中各种死法的少女,有的没了脸,有的全身上下的肌肤都没了。裴倪感到一阵反胃,她捂住胃,干呕起来。   原来这就是自己和那些女子最后的归宿。眼前的一幕刺激到裴倪,她紧紧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尖叫,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庞大的记忆灌入她的脑海中。   裴倪不应该叫裴倪,叫裴佩。裴倪是她的姐姐,三年前突然消失不见,一家人到处寻找都找不到姐姐的踪迹,伤心之下父母带着裴佩离开了生活多年的家,还没开始新生活,就出现意外,父母双双在车祸中死亡,只留下茫然不知所措的裴佩一个人,三年前的裴佩才十五岁,还未成年。这个时候有个漂亮时尚的女人出现在她面前,她对裴佩说自己是母亲的好友,看裴佩可怜,愿意帮忙。就这样,这个女人顶着裴佩的长辈身份带着懵懵懂懂不知道该怎么做的裴佩一步步举行完父母的葬礼,就带着她离开了。   再然后就是裴佩失去记忆,误认为自己是裴倪,被带到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自己的姐姐早已死在这个令人绝望的地方。原来梦里的那把刀不是在她身上划动,是在姐姐身上。三年后的今天,裴佩满十八岁,和当年失踪的姐姐年龄一样。   裴佩使出吃奶的劲,爬出了大坑,一个劲的奔跑,她的念头只有一个,那就是逃!   她跌跌撞撞,一直往前跑着,终于跑到了小岛边,那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她已经无处可逃。而这个时候女人带着一群人追了过来,看到裴佩站在海边,乌黑的长发随风而动,那件早已看不清模样的白色连衣裙,是那么的显眼。   “没想到还有一个漏网之鱼。”女人的眼中带着复杂的神色,她缓缓开口道。裴佩只冲她笑了笑,“谢谢你们当年帮我安葬我的父母。”女人愕然,不明白裴佩的话,却又什么都没说,只挥手让身后的人去把裴佩给抓回来。   裴佩看见他们追来,径直朝着海里走去,然后众人眼睁睁看着海水和波浪淹没了裴佩单薄的身躯……   当裴佩睁开眼睛的一刹那她知道自己得救了。此时她正躺在病房的床上,推开门,进来的是一个穿着制服女【警】。   。 第28章长生楼(1)   白为阳,夜为阴。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阴平阳秘,此消彼长。阳在外,阴之使也;阴在内,阳之守也。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   讲台上一个着道袍的大胡子男子,正摇头晃脑的讲着阴阳学说。底下的人却有些心不在焉,他们都在窃窃私语,讨论着一会儿该去哪儿玩。突然之间,站在讲台上的道士扔出一支粉笔,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然后命中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粉笔砸在他的鼻梁上,差点让眼镜落下,他连忙伸出中指扶了扶眼镜。周围的人连忙坐好,也不再窃窃私语。被砸中的男孩子,看到道士那严厉的目光,缩了缩脖子。“卓凡,你站起来回答我的问题。阴阳的相互关系是什么?”道士一手拿书,一手背在身后,把他叫了起来。戴眼镜的男孩子就是卓凡,他尴尬一笑,站了起来,回答说:“不知道。”道士又扔了一只粉笔在他桌上,瞪了他一眼,“不知道你还可着劲聊天。去,今天晚上把阴阳学说抄五遍,不抄完不准睡觉。”“啊?师父,你……”卓凡急的想说话,对上道士似笑非笑的眼神,他就再也不敢说了。没精打采的坐下继续听道士讲的内容。   下午五点,道士终于讲完,放他们半大小子休息。他们欢呼一声收拾东西准备出去玩儿,卓凡的几个小伙伴们都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抖擞着离开。卓凡坐在位置上,翻出本子和笔,道士将书扔在他桌子上,他找到那页后就开始抄写起来。他的字写的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再看看他的本子已经厚厚一叠,显然是早已习惯。“快点写完,写完后带你出去逛逛。”道士扔下这句话悄飘然离去。听到这话,卓凡更是加快了写字的速度。   时间刚过完晚上九点。卓凡将笔搁下,他甩了甩手臂,扭了扭脖子,冲外面喊道:“师父,我抄完了。”坐在外面的摇椅上,一手拿着蒲扇,一手端着茶杯,正看着电视的道士应了一声,“厨房有吃的,自己去拿。”卓凡走到厨房从铁锅里端出一碗蛋炒饭,拿了一双筷子出来狼吞虎咽起来。他一边吃一边问道:“师父,今天晚上咱们去哪儿?”道士将手中的茶杯放在一旁的茶几上,摇着蒲扇道:“小孩子家家,别多问,一会儿带你去就去。”   “哦。”卓凡咽下最后一口饭,抹了抹嘴,站起身来快速的把碗洗干净。只见道士换了一身休闲装,背着手,往外慢悠悠的走着。卓凡老老实实的跟在身后。   两个人来到一个名为人间仙境的酒吧门口。卓凡的目光带着一丝怪异,瞅着道士。道士发现他的异样,拍了一下他的脑袋,“想什么呢,一会儿跟紧点。”   卓凡随着道士的脚步往里面走去。道士显然对这里很熟悉,他带着卓凡七弯八拐的进了一个房间,里面有几个看起来就很豪气的男人,正在商量什么,见到道士进来,都上前迎接,“八爷今天怎么来了,真是稀客呀,您老最近有空?”道士嗯了一声,“我带一个小子过来见见世面。”   几个人听闻打量了一下在道士身旁的卓凡,见他一副懒散的模样,时不时用中指扶眼镜。都觉得有些不靠谱,其中一个用不赞同的语气说道:“八爷,咱们需要谨慎严谨的人。”道士摆了摆手道:“这小子有点天赋,就是太跳跃了,今天带他来磨一磨性子。”   众人了然,想明白后的他们甚至对卓凡抱有一丝同情。   到现在卓凡对他自己将要面对的事情一无所知,他只百无聊赖的四处张望,神游天外,想着小伙伴们今天晚上又去了哪里玩。   道士,也就是八爷。一把拉过卓凡往密道走去。   迷迷糊糊的卓凡进了密道后,他正想问问八爷到底怎么回事,却发现人已经不见了。密道里的灯还在,他一边大声的喊着师父一边往前走去。   当他走过长长的密道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道门,他好奇的推门看去,里面黝黑一片,他犹豫着到底进不进,可谁知一只手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背后,把他推了进去。他吓了一跳,转身朝后看去,黑黝黝的什么都看不见,他只听到砰的一声门被关上了。   “今天来教你另外一课,五行图。”八爷的声音在空荡黑暗的地方传到他耳边,这让惶恐不安的卓凡一下子安定下来,他盘腿坐在了地上,在黑暗中聆听师父的课。   “万物自有自己运动的规律,五行相生相克,就是木、火、土、金、水。木曰曲直,代表事物的生长、升发。火曰炎上,代表温热、升腾。土爰稼穑,代表生化、承载、受纳。金曰从革,代表清洁、肃降、收敛。水曰润下,代表寒凉、滋润还有向下运行的过程。   五行之间除了相生相克以外还有相乘相侮。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这是五行相生规律。而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便是相克的规律。   五行的相乘相侮,便是对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或者不胜的一行的过度制约或者反向克制。   你现在根据我给你讲的内容试着去走一遍这个五行图。”   八爷的声音消失,周围亮起了幽蓝的灯光,卓凡琢磨着八爷刚刚说的话,是金木水火土吗?在幽蓝的灯光下,卓凡扶了扶眼镜,先一步踏上了刻有金字的地方。梆的一声,卓凡的脑袋上被一个东西砸中,疼的他龇牙咧嘴。他朝上望去,打在他脑袋上的是一个木棒横在上面。   卓凡有些生无可恋,他退出这个金字,往另外一边站去,又是一个木棒打了下来,他左右退去,依然时不时被挨打。   在被打的同时,他听到自己师父的声音在吼道:“你是笨蛋吗?刚刚才给你讲的内容你就忘了?”卓凡愣了愣,他摸着脑袋回想刚刚师父讲的内容,五行应该是木、火、土、金、水得顺序,他飞快的跳到木字上去,终于没有木棒砸了下来,于是他顺着方向走去,一路顺畅。   “木克土怎么走?”   “水克火怎么走?”   “眼睛属于五行中的哪个?”   “西方属于五行中的哪个?”   “秋天属于五行中的哪个?”   就这样,卓凡在不停的跳跃和木棍挨打中渐渐掌握了五行学说,这个时候他也已经累到不行,他躺在地上,喘着粗气道:“师父,我……我……真的……不行了……”八爷干咳了一声,开了一个玩笑,“男人不能说不行。”   但是还是放过了卓凡。让他从密道里走了出来。   一身汗味又狼狈不堪的卓凡扶着墙从密道里走了出来。当他看到八爷的时候,眼泪汪汪的扑过去,抱住了八爷的大腿,嚎叫道:“师父,求放过!”八爷想甩开他,却被卓凡死死抱住,于是只好瞪了一眼还在干嚎的卓凡,说道:“这点程度你就要死要活,我没你这么丢脸的徒弟。起来!”   卓凡跟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摸摸自己的鼻子。“叫你师兄弟们一起过来,今晚十一点半有事要做。”说着,看了看手机,说道,“还差半个小时到十一点半,让他们在半个小时之内到银河路59号,不然……”   卓凡听到后,不由得幸灾乐祸,他掏出手机,从通话记录里翻到一个叫番番的名字,打了过去。对方过了很久才接起电话,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只觉得很嘈杂,“喂,阿凡,你抄完啦?快过来,我们在老地方吃烧烤,就等你一个了。”卓凡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考虑到对方根本看不到,他也做什么,直接了当说道:“师父叫你们全部都去银河路59号,说有事要做。还有,他还说,限定半个小时之内到,不然……”   “喂?喂。我这信号不好,等会给你打过来。”对方还没等卓凡把话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卓凡没好气的收起手机,跟在八爷的身后,一路往目的地而去。   深夜,银河路上空无一人,只有路灯还在发出昏暗的灯光,照映着在路上狂奔的几个人,领头的番番,一边跑一边看手表,上面显示还差两分钟到十一点半,于是他又使出吃奶的劲,开始飚起来。身后几个人看到番番如此卖力也跟着发了疯一样的跑。   终于,在时间刚好指向十一点半的时候,到达了银河路59号。   八爷和卓凡已经站在那里很久了。   “师父,我们……到……到了……”番番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八爷负手嗯了一声,没说什么,径直往前走去。   在他们的眼前,是一栋废弃的小洋楼。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阴森。师兄弟几人缓过气来,互相对看一眼,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还是跟着八爷一同走了进去。   小洋楼的大门,被悄悄打开又悄悄关上,谁也不知道有那么一群人走进了这栋具有离奇故事,且人人都绕道而行的小洋楼。   。 第29章房   洛川站在太阳底下,一手撑着伞,一手拿着大大的行李箱。她穿着浅蓝色的连衣裙,风一吹便有些飘然而起,差点让她走光。   洛川有些懊恼,她站在这里已经等了足足一个小时。天知道她给白桥打了多少个电话,都快打爆了,对方就是不接。   明明说好了今天要来卢城,让他来接自己,结果又放自己鸽子,她决定自己去找一家酒店住下。手机导航找到一个距离比较近的酒店,一瘸一拐的拖着行李箱走了过去。   等到晚上快要入睡的时候对方的电话才姗姗来迟。“大小姐,明天几点?”白桥的声音懒洋洋的,让人听了像猫抓一样。此刻的洛川已经怒到极点,她冷声说道:“明天早上十点来XX酒店门口等我,不然你就等死吧!”说完便挂了电话,也不等对方再打来的电话,直接关机。   白桥哀叹一声,听着那头已关机的语音,有些不妙。他翻了翻手机的来电显示,几十个未接,又看了一下日历,上面显示的是5月12日。“完了完了,洛川肯定得骂死我。”白桥抓了两把头发,头几天洛川就跟他说好了今天要来,结果自己彻底忘记了,和几个朋友打游戏打的昏天黑地,直到晚上才想起,还以为是明天。   洛川和白桥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彼此的性格都了解的十分透彻。最近家里人在让洛川相亲,她实在是受不了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帮她选的人,便落荒而逃,直接来投奔白桥。   白桥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到了卢城,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平日里交给一群摄影师四处拍照,他除了负责收钱带一些顾客以外就没别的事做。最开始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工作室起步后他就放松下来,和几个好友一起打游戏。   第二天一大早白桥就跑到洛川下榻的酒店等待着。他希望洛川能看在自己给她买早餐的份上,饶了自己。事实上,洛川在看到白桥可怜兮兮的提着一大堆好吃的东西的时候已经消气了。她没好气接过东西,让他跟着自己到了酒店房间。   东西已经收拾好,只等着被拖走了。   “老白啊,帮我找个好点的房子,我最起码要租个半年。”   “可以,我住那里楼下有间房刚好在出租,环境还不错。吃完早饭我带你去。”   两人吃完早饭就朝着白桥住的小区走去。   小区环境优美,洛川很满意,她觉得价格应该比较偏贵吧?不过让她意外的是,这间房出租的价格并不贵,还特别便宜。主人家和白桥认识,说是看在朋友的份上便宜租给她。   洛川也没多想,就这么住了进去。套一的房,家电齐全,各方面都很好,里面一尘不染,让洛川很满意。   “老白,你是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一个朋友的。看起来不错啊。”洛川拍了拍白桥的肩膀,一脸的欣慰。白桥的脸色犹如吃了苍蝇一样,他铁青着脸挤出一句,“大小姐,你能不能别动不动就给我拉cp?你这想法是不对的!我是钢铁直男,懂吗?爱好女!”   洛川嘿嘿一笑,没再说什么。但是谁知道她内心想的是什么呢?这让白桥很无奈,这小妮子脑子里装的全都是男男cp的各种内容,而所有的cp都逃不过自己,纠正了那么多遍也纠正不过来。   就这样洛川正式在白桥楼下住了进去,无聊的她也被白桥安排进了自己的工作室打杂。   夜晚,洛川正睡的香,她不知道卧室房间的门悄悄被打开,但是外面空无一人。过了半晌,门又悄悄地关上,仿佛有人走了进来一般。这一切洛川都不知道。   第二天一早,洛川起床后觉得脖子酸痛,她只觉得自己昨晚没睡好,有点落枕吧。她用手揉了揉,就收拾一下往白桥的工作室走去。   “洛姐,早上好。”   “早上好。”   洛川笑眯眯的跟一个可爱的小姑娘打招呼,甚至还上手去抚摸她的小脑袋。小姑娘鼓着脸不开心的说道:“洛姐,我不是小孩子。”“对对对,我们疏影当然不是小孩子。”洛川依旧笑眯眯的逗着人家小姑娘。   疏影原本还想说些什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一样,神神秘秘的把洛川拉到一边,小声问道:“洛姐,你是不是和白老大住一个小区啊?”洛川挑眉,“怎么了?”   白老大指的就是白桥,整个工作室的人都这么叫他,谁叫他是老板呢。洛川刚来的时候他们还纷纷猜测白老大是不是带老板娘来巡视工作了,毕竟白桥平时没什么事不怎么爱来工作室,这次破天荒的来了一个漂亮的女人。   后来认识了才知道,两人只是青梅竹马,却并不是情侣,一个郎无情,一个妹无意。   疏影认真的对洛川说:“洛姐,你可千万不要住五栋一单元1404那间。”这不就是自己住的那里吗?有什么问题?洛川很是好奇,“这套房子据说是你们白老大朋友的,当初租给我的时候还便宜了很多呢。”   疏影当时就变了脸色,她告诫道:“这个房子有鬼!不然不会那么便宜了。洛姐,我劝你赶紧搬出去。”   有问题?洛川脑子里浮现出各种血案鬼魂等等一系列的脑补。越想越觉得奇怪,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疏影已经离开了。   因为一大早听到这个事,洛川一整天的脸色都不太好,她甚至不想再回自己住的房子了。她不停的给自己做心里建设,好不容易做好准备了当开门的一瞬间又被吓的惊呆了。   房间里整整齐齐,像她刚进来的一样。什么东西都没有变。她顿时脸色不好看起来,洛川鞋子也没脱,直奔自己的卧室,发现全部都空了,衣柜里面的衣服也不见了。   她找了一圈,才在一个角落里找到自己的东西。她沉着脸给白桥打了一个电话让他立马从楼上滚下来。白桥听了洛川说的话,下巴都快掉了下来。看到屋里的变化,才不得不信。   “这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知道!今天一回来就变成这样了。之前在这里住的好好的,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   “你等着,我去问问。”   她把自己的猜测说了一遍,也没说是疏影说这间房有问题,就这样洛川坐在沙发上,等待走出去的打电话的白桥。   过了一会儿,白桥走了过来,他的脸色很不好。看到他走过来,洛川就迫不及待的问起来,“怎么样,问到什么了吗?”   白桥抹了一把脸,说道:“查到了。这个房子的主人不是他。而是一个移民去新加坡的人的,只不过那个人只是把房子空在这里了而已。谁知道他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说这房子是自己的,竟然也没人怀疑。”   可是这跟自己刚刚发生的事又有什么关系呢?   洛川有些疑惑,而白桥说应该是他不敢让人长期租住这个房子,害怕万一原本的主人突然回来,被发现了不好。就故意趁人不在的时候把房子收拾回原来的样子,让人以为有鬼,这样人就不敢住了,也不敢去找他要租金,他就能白白得一笔钱。   这样的话也说得过去。洛川接受了,但是她怎么也不愿意一个人住在这里。一想到有陌生人有这个房子的钥匙,晚上的时候还会出现在这里,她就觉得可怕,于是强烈要求白桥在这里陪她。   两个人把东西又收拾好,在房间里聊天,看电视,吃零食,直到半夜一两点也没人过来。白桥打了一个哈欠,准备上楼去睡觉,但是强行被留在这里,只好在客厅打地铺。   白桥睡的迷迷糊糊的,听到卧室开门的声音,他随口问了一句,“洛川你还没睡吗?”却迟迟没人回答。只听到一阵翻找东西的声音。他被吵着睡不着,爬起来打开灯嘀咕道:“大半夜你不睡觉干嘛啊。”   可等他揉了揉眼睛看到的一幕被惊到了,呈现在他眼前的是所有的东西漂浮在半空中,像有人在收拾一样,快速的分离原本不属于这个房子的所有东西。   白桥连忙跑进去叫醒了洛川,两个人有些害怕,尤其是洛川,她觉得这个房子肯定有鬼,她拿起被扔在角落的所有东西,直接让白桥帮忙带上楼,她在白桥的屋子里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这一天她并没有去工作室。   她想起当时疏影讲的话。她说这个房子里有鬼,于是她给白桥说了。可白桥一脸迷茫的看着洛川,说道:“我的工作室里根本就没有一个叫疏影的小姑娘啊。”   什么?没有?洛川的脸都白了。她再三跟白桥确定,确实没有这么一个人,那么她这几天遇到的是谁?她为什么又知道这个房子的事?   “这几天工作室里的摄影师都出去拍摄了,前台接待在你来的第二天就离职了。整个工作室就你一个人充当前台接待。”   听到这个话,洛川又忍不住问道:“离职的那个人叫什么?”   “她不叫疏影啊,叫清茜。”   洛川最后还是回去了,她租的那个房子又被人挂上了出租网,等待着下一个人的来临。   白桥还是一如既往的开着他的工作室。谁也不知道他还是一个写手,他写了一个长篇连载故事,名字叫《房子》。   。 第30章狐者异   他自从作为一个妖怪出现在这个世上,就和其他妖怪不同。   他变化万千,可不仅仅是容貌看起来有些不一样。有人说他是一个血红大眼,口水长滴不停搜索食物,即使在尸体上的或垃圾箱里的食物也不放过,甚至吞食腐肉的鬼怪。   因为是妖怪,他向来不和人住在一起,但也不被其他妖怪接受。自从出生以来,他注定了要遭受各种排挤。而这种排挤来自他的名字,他也不知道是谁叫的,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被冠上了狐者异的名字。   为什么会这样呢?就算问他自己,他也答不出来。他一直受别的妖怪责难,说他太傲慢,行事不分好歹等等。他反驳说别的妖怪不也是这样吗?那么就会被扣上顽固的罪名。   最让他悲愤的是,满天神佛也不喜欢他,天地之间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为什么呢?他想问,却也没有可以问的对象。后来,他除了流浪也只能流浪。   江户最繁华的地方,有一家药铺。这家药铺的主人实力雄厚,除了药铺外还有船行等其他十多间铺面。   药铺的唯一继承人是一个体弱多病的少爷,长崎川南。   长崎川南因为身子骨弱,所以一般不出门。如果有太阳的时候就会在走廊中走一走,活动筋骨。这让药铺的主人很担忧,以后这若大家业,怎么办?   这日早晨,川南似乎有些受风寒,他时不时咳嗽两声。容吉一发现川南的情况就匆忙去熬药,没一会儿就端着汤药过来,喂他喝了点。旁边跟着他一起来的还有几个小鬼,一手一个七手八脚的拿来一盘点心,扳碎了让川南吃下。   他们面容可怕,但看久了也并没有什么,只不过是一群会让房子咯吱作响小鬼罢了,这种小鬼名叫鸣家,到也真心实意的对待他们的少爷,长崎川南。   容吉是一个大妖怪,真身是一只白泽。他是长崎川南祖母的守护神,自从川南出生后就来照顾他,因此在这个药铺里时常会有一些妖怪出现。   容吉一脸温和的看着川南,问道:“少爷,感觉好些吗?”川南苍白的脸露在被子外面,他虚弱的笑了笑道:“还好呢,吃了药一会儿说不定就能去走廊上晒晒太阳。”   鸣家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在川南耳边响起,川南并不觉得烦躁不安,相反他很喜欢。因为他并没有什么朋友,常年卧病在床的人足不出户,又怎么会有什么朋友呢?要说有,那也许还真的有,不过都不是人类罢了。   川南所有的快乐都来自于妖怪们给他讲的所有趣闻,还有他们的陪伴。只不过他遗憾的是自己并不能去外面走走。   他羡慕正常人能跑能跳,快乐的行走的阳光下。他想,如果有一种药能让我身体变好的,那该多好?   容吉知道川南的想法,但是并没有说什么,毕竟一个从来没有出门过的人又怎么不会有向往呢?   天气渐渐变的温暖起来,川南的身体看起来似乎好了许多。甚至他可以坐在院子里看着小池塘的鱼。这让众人欣喜若狂,连川南自己也觉得很开心,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能走到这里。如果自己身体能慢慢好起来,是不是以后就可以出门了?   不过遗憾的是,第二天川南的身体就稍微差了一些,被容吉强硬的按在床上。川南有些闷闷不乐,容吉看他不开心的样子就想跟他讲个故事。   啪嗒啪嗒的声音响起,川南的房间门被打开,从外面伸出一个脑袋,是药铺的伙计,他对川南说道:“少爷,外面有个少年说有一种可以治好少爷病的药。”   治好自己病的药?川南有激动,他撑着身子,挣扎着想起来。又被容吉按了下去,“让他进来吧,少爷就别起来了。”   于是那个少年就被带到川南的房间里。少年四下打量一番,伸出手,手上放有一个小瓶子。他道:“这是我从天狗那里得来的,我想要跟你做一个交换。”   川南看着这个穿着朴素的少年,有些心动还有些犹豫。容吉冷冷的看着眼前的少年,他想把这个人给轰出去。自己真是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呢,他怎么能让这样一个满嘴谎言的妖怪走近了少爷身边呢。   “你是狐者异。”容吉开口道。   少年点头。他笑道:“白泽大人是不同寻常。”   川南不解,狐者异是什么意思?不过他也不是特别在意,他的目光定格在狐者异手中的小瓶子。“你想要什么?”   狐者异微笑,“你可以猜猜看我需要的是什么。猜到就可以交换。”   容吉有些不满,“少爷,您可别相信这个家伙的话……”   “为什么不呢?我并没有撒谎。这颗药吃了之后就会变好。我只需要一个小小的交换条件罢了。你不想让你的少爷好起来吗?”   容吉沉默,即使他明知道这是令人憎恶的狐者异,也不得不承认他从内心是想让川南好起来的。   狐者异离开了,他说等川南想好自己到底是想要什么,如果不对那么交易作罢。   川南的眼底充满了渴望,他吃了很多的药,身体也总不见好,如果这个药真的能立马让他好起来,他愿意付出一些代价。   容吉有些担心,他看着为了得到那副药冥思苦想的川南。为他端上一盘点心,一边喂他一边说道:“狐者异是天地间最让所有妖怪讨厌的妖怪,他是妄念和执念的化身,据说满天神佛都不喜欢他。他本身不是长这样的,不过他以少年的模样出现在这里,还要跟少爷交换,这到底是有什么目的呢?”   川南诧异,“妄念和执念吗?也许是我的执念将他引来。说不定就是为了帮我呢。”最后,川南开了一个玩笑,显然没有安慰到容吉,反而更加让他担心了。   容吉再三告诫道:“少爷,您千万不要再和狐者异有什么联系了。据说和他有联系的都会有灾祸发生。”   “这样看来,有些可怕呢。”川南听后咂舌。“不过这样,他也一定很可怜吧。”   “少爷为什么这样想呢?狐者异本身就是可怕的意思。”   “可……关心狐者异就是不分好歹吗?”   不管容吉怎么说,川南都觉得不可思议,他觉得狐者异太可怜了呢。他的出生注定了要被人和妖怪们排挤。   就像自己一样。自己身边除了妖怪们也再没一个朋友了。   是啊,孤零零一个人,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到处都是不喜欢他的人和妖怪,他该多难受呀。   狐者异真可怜。川南如是想到。   这天晚上,川南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不受人待见的妖怪,他想住在一座荒寺里,可寺里住了很多流浪汉,他们拦着门不让他进,他们说:“嗨,你快离我们远一点,我们不想跟你同住一个地方。墙角也好,臭水沟也好,这才是你能呆的地方。”   就这样,他流浪了很多地方,没有一个妖怪和人愿意接受他,反而引出一些不该存在的怨气。   从梦里醒来的川南侧着脑袋望着门边。他的眼泪一滴一滴的往下掉落。   枕边放了一盘饼,他坐起来咬了一口。闻到食物的香味,川南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门外响起啪嗒啪嗒的声音,但是却怎么也没有进来。   川南撑着身子将门开出一条缝,他看到了那个少年模样的狐者异站在门口徘徊。   “狐者异。你要吃吗?”   他把门打开,将拿起一块饼递了上去。   狐者异抿嘴,伸手接过饼,狼吞虎咽起来。“谢谢。”   川南静静等狐者异吃完,他望了望天说道:“外面似乎要下雨了呢。”   “所以呢?”狐者异不解。   “今天可以在这里呆一个晚上。”川南认真的盯着他,说道。狐者异打量着川南的目光,他的身体颤抖,似乎想确认川南说的话。   “真的吗?我真的可以待在这里吗?”   “当然,你可以的。”   川南笑了笑,他的目光里似乎带着光。   站在一旁的容吉叹了一口气,心想道,少爷果然还是太善良呢。   就这样在川南家中多了一个妖怪。有吵闹不休的鸣家,有一脸愁容的容吉,还有追着鸣家上蹿下跳的狐者异。   第二天川南醒来的时候,发现枕头前留下一个小瓶子,是那个狐者异的。   他有些疑惑。容吉一如往常端着吃食走了进来,他微笑着问道:“少爷,今天感觉还好?”   川南点头,目光注视着那个小瓶子。容吉顺着川南的目光也看到了,他默默收起了瓶子,说道:“狐者异已经离开了。”   “嗯。”川南没有再说什么,他突然觉得自己不是特别想要这个药了,他现在更担心的是狐者异的离开。   容吉在一丝不苟的煮茶,等到茶修好了,他又开口道:“是不是世上总会有一种特例?”听到这个话,川南有些不明白。   容吉也没再说什么,他把小瓶子打开,喂给了川南。然后递上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   狐者异是妄念和执念的化身,如果他是引出人执念的原罪,那么,当别人的执念是狐者异本身的时候呢?   。 第31章寺庙   太阳刚从地平线升起,农人们已经开始忙碌起来。   从一家农家小院中走出一个男子,他拿着书,摇头晃脑。   “哟,唐秀才今日起的早呀。”一个拿着锄头的汉子对他笑道,眼里闪过不屑。看得出平日里对这个男子是很不满意。男子瞪了他一眼,没有理睬。继续拿着书摇头晃脑看了起来,一边看一边向远处走去。   拿着锄头的汉子朝着地上呸了一声,嘀咕道:“什么玩意,真当自己是秀才了不成。自家老娘累死累活,也不说来帮一把,整天拿着书也没看他考上秀才啊,得意什么!”   唐羽不知道那个汉子对他的不屑,依然聚精会神的看着,就算他知道也不会和他计较,在他眼里,没有什么比看书更重要的事了。   他今日早起是因为听说山上有个寺庙,很是清净。于是想在那里读书。   可是依照他的体力,他估计自己没个一个时辰是爬不上去的。所以他起了一个大早,一边看书一边慢悠悠的往山上走去。   尽管如此,他还是走了很久,寺里刚吃完午饭,他才爬了上来。来到寺庙,他已经饥肠辘辘,一个小和尚看他疲惫不堪的样子,很好心的端了一碗稀粥和两个馒头。   唐羽狼吞虎咽的吃着,实在是好久没有这么费体力了,让他有些吃不消,半路就饿了。   “阿弥陀佛,施主来此有何贵干?”等唐羽吃完后,小和尚将碗收走,方丈这才慢悠悠的过来问了一句。唐羽双手合十,朝着方丈行了礼,便将来意说明。“大师,小生听闻本寺清净,想来读书是为甚好。不知大师可否让小生在此处读书几日?”方丈听完后也没多说什么,就招手叫来一个小和尚带着他往禅房走去。   到了禅房后,唐羽便一屁股坐了下来,他觉得累极了。不过见小和尚还在,他到也没有太过放肆,他从荷包里拿出一吊钱来递给小和尚,小和尚看到那一吊钱,连忙摇头,“施主,小僧不能收。”唐羽一把将钱塞到小和尚手里,说道:“这是我在贵寺住宿的费用,如果有需要,还请小师傅帮忙用这吊钱去采购。”   听到这番话,小和尚这才收下。他对唐羽双手合十,道:“小僧法号圆真,施主有事叫小僧便是。”说完便退去,房里只剩唐羽一人。   唐羽在寺庙里呆的第一个晚上外面就下起了狂风骤雨,唐羽裹紧了被子点着蜡烛继续看书。   也不知过了多久,雨停了。唐羽望了望窗外,已经很晚了,他准备吹灭蜡烛休息。   突然听到窗外传来女子嬉笑的声音。唐羽皱眉,佛门圣地怎么会有女子的声音?尤其是还在夜晚的时候。难道这个寺庙是……   唐羽有些厌恶,他没想到原来这间寺庙居然是这样藏污纳垢。   第二天早晨起来的,唐羽就想离开,但是一想到自己给了那个小和尚一吊钱,就这样离开不划算,于是就忍了下来,他到要看看,这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施主昨夜睡得可好?”圆真见到唐羽走了出来便向他走去,向唐羽行了一礼问道。   唐羽本来不想理圆真,不过想到自己还要住几日,也就没有摆什么脸色,只干巴巴的说了一句还行,就没了下文。   圆真见唐羽这幅模样,有些摸不着头脑,却依然有礼貌的准备离开,他需要给唐羽准备早饭。   唐羽见圆真要走,便叫住了他,“昨晚可有听见什么不同寻常的声音?”圆真摸了摸自己圆圆的脑袋,笑道:“想必昨晚施主不习惯寺内情况吧,昨晚风大,雨也大。下了整整一晚上,直到早晨小僧做早课的时候都还在。也就如今这会儿才停。寺中枝叶繁茂,所以才吵着施主了。”   唐羽有些惊讶,昨晚不是停过雨吗?他想了想也没有太在意圆真的说法,毕竟,自己又不是专门来找茬的,至于昨晚到底是自己听错了还是确有其事,他也不太想计较了。   一开始,本着对佛教圣地的一种尊敬尊崇,当知道寺庙中有藏污纳垢之事的时候,他是愤怒的。他觉得玷污了他心中的圣地,而且最重要的是打扰到他看书。   到后来他就不生气了,因为他觉得跟自己无关。他的目的是来这里读书的,不是来管闲事的。   就这样,唐羽在这座寺庙里呆了有好几日,几乎每晚都下雨,也会听到一个嘻嘻的笑声。   唐羽实在忍不住了,他决定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他打开门,向外走去。他的窗户是朝着山另外一头,他为了去看情况,提着灯笼绕了好大一圈才走到自己窗户那里。   然而他却什么也没听见也没看见。看来真的是自己太累了,听错声音了吧。唐羽摇头想到。   “咦,书生你怎么过来了。”   随着一个娇俏的女子走来,甜的发腻一般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   果然有女子!   唐羽退后两步,一脸震惊的看着女子,他没想到,寺庙里真的藏了一个女子。“你……”   “你什么你,书生今夜你不看书吗?”女子嘻嘻一笑道。“哼,真是有伤风化。”唐羽不敢面对眼前这个女子,只匆匆丢下一句话便落荒而逃。   盖因那个女子实在是太美了,而那种美似妖姬,又似仙人一般缥缈。唐羽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子,他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便索性离去。   而看着唐羽离开的女子,原本笑嘻嘻的脸,突然阴沉下来,她随手一挥天上便下起了雨。   雨点很大,打湿了唐羽的衣衫,也打湿了他手中的灯笼。他只好摸着黑,进了自己的房间,将一身湿掉的衣衫换下。   这晚,唐羽做了一个梦,他梦见那个漂亮的不似人一样的女子,趴在他身上,一双白嫩的手在他身上摸索着。   早晨,圆真发现唐羽没有起来,他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人回应,便做主自己开了门进去。   发现唐羽双颊绯红,在床上迷糊着。他连忙叫来方丈。方丈从山下请了一个大夫来给唐羽看诊,大夫给开了药,便对方丈说道:“这位公子,昨夜可是去了什么不该去的地方?”方丈看向圆真,而圆真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几人面面相觑。   方丈只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就将大夫请了出去。大夫在走之前说道:“大师,这位公子想必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远离了这佛法圣地,被山野精怪迷了魂。老夫观他并无风寒迹象,也无其他问题。只有大师才能解决问题。”   方丈没有说话。他知世人皆以为佛法无边,而僧人该是什么降妖除魔都会,却不知他只是一个普通得僧人,如果他什么都会,也不必在这山上待着了。   送离了大夫,方丈回头又去看昏迷发热的唐羽,有些发愁,他叫来圆真仔细询问着。听到说唐羽这几日晚子时都会听见不同寻常的声音,就觉得奇怪。   佛家圣地是不可能出现什么山野精怪的,可为什么会有这么怪异的事情发生呢?   方丈决定今夜守在唐羽身边。   被强行灌药却依然昏迷的唐羽在夜间的时候突然醒了过来。这让方丈松了一口气,他问道:“施主,昨夜可否遇见什么事?”   唐羽醒来第一眼就看到了方丈,他还迷糊着,但是当听到方丈的问话,顿时吓的惊恐起来。他瑟瑟发抖的大喊道:“不,不要过来,我错了。不要杀我。”   看到唐羽这副模样,方丈也确认了,他定是遇上什么不该招惹的了。   方丈坐在唐羽身边念着金刚经,听到念经的声音,他渐渐安静了下来。确定自己还活着,唐羽松了一口气。   他惊魂未定的跟方丈讲述了接连发生的事。   原来他从梦见那个女子开始,就被拉进了一个黑暗的地方,女子伸手在他身上摸索着,但是他又动弹不得。   只听得那女子说:“奴隶就是奴隶,逗弄两下就敢跑。你说如果大殷人还在,日子哪儿有那么难过。”   接着女子身边另外一个声音说道:“媚娘娘说什么自然是对的。”   “嗯,算你识相。”   “那媚娘娘,这个奴隶是不是……”   “弄好一点,肉干不错。”   听到这个话,唐羽终于能够睁开双眼,他四下望了望,看到自己周围都是挂的各种各样的肉干,很显然,这不是普通羊肉做的,而是人。头颅高高挂在长矛上,大小肠四处扔在地上,还有各种残肢。   唐羽吓的魂不附体,他似乎知道自己将要面临的是什么状况了。他用颤抖的声音问道:“你们是谁?想要干什么?”   眼前是那个漂亮的女子,她身边站着一个怪物一样丑陋的人,正拿着刀,磨着。   “本神最近饿了,你快点,不然我大雨淹了你这地方。”   神?原来她是神!神就可以随意像猪羊一样对待人吗?唐羽很悲愤,他努力挣扎着。   不知道为何,他就像有吸力一样被卷进了一个洞里,再后来他就醒了过来。   方丈听完他的话,若有所思。   他让在门口守着的圆真去拿一本书来,而自己则跟唐羽开口道:“阿弥陀佛,施主这是遇到真神了。”   唐羽的脸上有些愤恨,“神就该做这么残忍的事吗?这跟魔又有什么区别。”   方丈没有多说什么,只等着圆真将书找来。递给了唐羽便离开了。“施主,保重。”方丈说道。   寺里依旧如往常一样,只是却少了读书声。唐羽失踪了,他在醒来后的第二天就离开了,可离开后去了哪里却不得而知。   方丈只默默的让圆真把一棵树下的角落里的几块骸骨,埋葬了。每日面对诵经。   唐羽手中的书没有拿走,是方丈递给他的。上面写着殷商文化的故事,有一个叫媚的雨神。   。 第32章穿越   冯怜觉得自己很幸运,她终于满足了自己的愿望,来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时代。大周王朝是这个世界上最灿烂辉煌的一个时代,一代女帝无双大帝,以一己之力开启了盛世的发展,奠定了华夏在全球历史上的地位。而她的后代也同样杰出,玉坤大帝更是让整个大周王朝达到了巅峰时代。   是的,冯怜穿越了,她来到了大周王朝,她很幸运的成为了玉坤大帝身边一个书记。也就是记录官。   冯怜的梦想就是能和玉坤大帝来一场浪漫的恋爱。   想到与玉坤大帝能亲密接触,她激动万分。   “冯书记,你有什么事?”尹落坤看着眼前这个女子满脸绯红的看着他,有些奇怪。他记得冯书记之前非常尽职尽责,也从不会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他不禁皱眉。   冯怜听到尹落坤的声音,回过神来,她扭捏的道:“陛下,现在已经很晚了,要不您先去休息吧。”   尹落坤听到冯怜的话,更是眉头皱的很深,但是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温和的说道:“冯书记,你如果不适就先离开,让陈书记接替。”   冯怜听到这个话,喜滋滋的应了。等那个姓陈的书记来了以后才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玉坤大帝真体贴啊,而且也好帅。”冯怜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她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一个身影一闪而过。   等冯怜回到自己家里,瞬间就沉着脸。   冯怜在被穿越之前是有丈夫的,丈夫是一个小官,但是甚在温柔,对原身也很不错。因为女帝的影响,大家都知道女子也能有大成就,所以在这个时代男女之间还算比较平等,原身的丈夫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毛病,对自己妻子官职比自己高也没有什么不高兴。   但是自从冯怜穿越来以后,面对这么一个当小官的丈夫,自然是怎么也看不顺眼。长得没有玉坤大帝好看,还懦弱无能。   冯怜心心念念的都是如何与尹落坤发展一段爱情,对迎接过来的丈夫看都不看一眼。   “小怜,今日办公如何,累吗?”丈夫沈君豪的温言细语,却没得到任何回应,冯怜径直走进自己的房间,把沈君豪关在了门外。   沈君豪握紧了拳头,有些愤怒。自从上次发烧以后冯怜就变得奇怪起来,对自己的态度更是越来越差。   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好吗?为什么她会有这样的态度。还是说她心里装了别人,如果说是这样的话,那把话说开和离便是。没得这样冷漠以对的。   两人已经分房而睡好几天了,冯怜的母亲还来问过自己,可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后走向前敲了敲门道:“小怜,你不舒服吗?需要我叫大夫来吗?”冯怜在房间里回味着刚才在大殿中尹落坤的一举一动,听到沈君豪的声音有些不悦,她冷冷的道:“不用,你不来打扰我就是最好的!”   沈君豪放下了敲门的手,转身离开了。   丫鬟碎蝶端着一碗汤走来,看到沈君豪正独自坐在客厅里愁眉不展,将汤放在他面前,说道:“夫人还是这样吗?”   沈君豪先是点头又摇头,他盯着碗里的汤,看着它冒着热气。“碎蝶,你来沈家多少年了?”   碎蝶满脸疑惑,却又开口回答,“有六年了,那个时候刚满可以签长工的年龄,就来了。”   “你还记得夫人一开始是什么样子的吗?”   碎蝶听到这个话,努力回想,却发现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原本的夫人到底是什么样子,什么性格。她有些惊疑的看着沈君豪,“老爷这是……”   “你也觉得奇怪不是吗?”他喃喃自语道,最后将碗里的汤一饮而尽。   冯怜决定了,她要去偶遇大帝,俗话说想要俏一身孝,她偷偷地做了一身白衣穿上,然后往皇宫而去。   这日,尹落坤处理完了政务,准备往皇后宫里而去。皇后是一个大气的女人,与他育有两子一女。因为先帝的影响,他更崇尚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思想,在他宫里,除了皇后就没有别的妃子,所谓上行下效,官员和百姓也都如此推崇。   当他走到梅林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一个身穿白衣胜雪的女子。他皱了皱眉头,准备绕道而行。却叫那个女子叫住了他,“陛下。”   “原来是冯书记。可有什么事吗?”   “并没有什么事,只是……”   冯怜娇滴滴的说着,显得她柔弱令人怜惜。但是显然尹落坤很不满意,他开口训斥道:“如今冯书记家并没有什么丧事,还是莫要穿这种素衣为好。何况是在宫里。”   这句话让冯怜的脸色一白,他没有想到,居然是这样的结果。她应了一声便匆忙狼狈的离开。   这段时间她一直不停的换着花样的在尹落坤面前蹦哒   可越是这样,冯怜就越勇猛,她甚至不惜想通过下药来达到目的。事实上,攻略尹落坤已经成为了她的执念。   冯怜一直坚信自己是有着女主光环的人,大帝一定会拜倒在她石榴裙下。   这让尹落坤烦不胜烦。原本好好的一个书记,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于是他干脆给冯怜撤职,让她回家休息去了。   这个时候的冯怜还做着美梦,她以为自己当时下药成功了,而撤职,是想让她换种方式进宫,她野心勃勃,准备了几十种方案,想等自己一入宫就拉下皇后。   可是她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尹落坤来迎接她入宫。她有些着急,是不是因为皇后还有大臣的阻拦,所以才迟迟没有册封她呢?于是冯怜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就往皇宫走去,走到宫门外就被侍卫拦下。   “冯书记,你现在已经被撤职了,现在皇宫不是你该进来的了。”冯怜有些不悦,她不顾阻拦,硬是闯了进去。   冯怜在闯进去的时候还在想,等我当了皇后,一定要处置了这群拦着我的人。抱着这种思想,冯怜站在了尹落坤办公的书房门口,她痴痴的看着尹落坤,轻轻开口道:“陛下。”   “你怎么来了?”尹落坤有些惊讶,他不是给冯怜撤职了吗?怎么还能进宫来?   “陛下,我好苦呀。”说着冯怜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泪水涟涟,直往尹落坤身上扑了过去。吓得尹落坤连忙躲开。   冯怜幽怨的看着狼狈躲开的尹落坤,再次开口道:“陛下,你怎么能如此薄情寡义!”   尹落坤一脸迷茫,自己什么时候对她有过情意了,他自认为自己洁身自好,对属下一视同仁,唯一温柔的就是对皇后了,可是不管怎么样也轮不到她呀!   见到尹落坤这般,冯怜更是悲愤了,她没想到,后世传说的玉坤大帝竟然是这样一个人!明明占有了她,却不肯承认。   “陛下,你难道忘了一个月前那个晚上吗?”   这个时候尹落坤才想起,她说的到底是什么,他黑着脸正要答话,就见门口站着皇后。   皇后的脸色发白,手指隐隐颤抖。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尹落坤再也忍不住,他追着皇后就出去了,不管冯怜如何。   冯怜失魂落魄的回到沈家,她没想到事情变成如今这个样子,浑浑噩噩,也没在意沈君豪的冷漠。   她现在只想扑倒床上嚎啕大哭。   “冯怜,我有事要与你说。”沈君豪叫住了冯怜,她没察觉到沈君子对她称呼的变化,不过就算知道了也不在乎。她在意的只有尹落坤。   她厌恶的看了一眼沈君豪说道:“有什么事快说,我很累,想休息了。”   沈君豪阴沉着脸递给她一张纸,上面写着和离书。“签了吧,既然你我两看生厌,不如各自安好。”冯怜拿着和离书一脸的不可思议,“你说什么?你要与我和离?”   “是的,这段时间我也看清楚了,你既然另有所好,我便放你自由。”   “我不同意!”冯怜撕掉和离书冷笑一声,“你想甩开我,和碎蝶那个小贱人在一起是吗?我不会让你们两个得逞的。”说完她便离开了。   冯怜很不高兴,一开始是玉坤大帝的薄情寡义,再然后是自己丈夫的背叛,想要与她和离。在她心里,只有她甩了别人,没有别人甩她的道理,毕竟她可是有女主光环的人。   还没等到冯怜想好下次该怎么做,她就被抓进了大牢里。   “你们做什么?放开我!我犯了什么罪,你们凭什么抓我!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陛下最喜欢的人,你们要是再不放开我,到时候我一定让陛下治你们的罪。”冯怜叫嚣着,却没看到众人对她露出怜悯的眼神。   “不知死活。”监狱长对着冯怜翻了一个白眼,他实在没想到,这个女人这么疯狂,连陛下都敢肖想,还惹得皇后生气,差点没把陛下气疯。   冯怜在监狱里被关了好多天,从开始的嚣张跋扈到气息奄奄。她一直念叨着奇奇怪怪的话,让人觉得她发疯了。   这日尹落坤第一次踏进了大牢里,站在了冯怜面前。他面对蓬头垢面的冯怜,居高临下。   “你不是冯怜。”尹落坤很肯定的说道。经过他的调查,冯怜之前和现在的变化实在太大了,可他怎么也想不起之前的冯怜是怎样的,时间越久就越模糊,皇后得知这件事后怀疑这是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幽魂占据了冯怜的身体,在到处兴风作浪。而尹落坤似乎别有想法。   “陛下,我怎么会不是呢?我是你的怜儿呀。”冯怜可怜兮兮的伸手想拉住尹落坤的衣袖,却被躲开。   他嗤笑一声,“你以为当初你下药成功了吗?那可是我特地给你配的迷幻药呢。没想到你这么不知好歹。脑子进水了吗?以为我会对你有感情?”任凭谁突然见到一个变化太大的人都会怀疑。谁都不是傻子。   冯怜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尹落坤觉得十分无趣,他离开了大牢,对身边说了一句杀了吧。   冯怜死了,她死在大牢里,眼睛充满血,嘴巴长的大大的。   谁也不知道,在冯怜死亡的那一刻,天地间一阵动荡。   。 第33章美人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让云鹤中深信不疑。   云鹤中家境富裕,从小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奴仆环绕。他什么都不需要操心,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龄,却一点都不愿意。   他说,“如果要我和那些胭脂俗粉一起,我宁愿一辈子不成家。除非能让我找到一个合心意的。”   就这样,云鹤中到了快25岁还未成家。父母是替他操碎了心,可他就是一个也看不上,他认为那些书中描写的女子非常美好,而现实中却一个都没有。如果一定要找一个,那么他宁愿找一个和书中一样的颜如玉。   一日,云鹤中正坐在庭院里读书,他听到丫鬟来禀报说门口晕倒了一个女子。夫人已经派人将她带回府中。云鹤中轻微的点头,表示知道了。他并不是很在意那个女子,只是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将她带回,是不是还想着给他找一个寻常人家?   “鹤儿,你还在看书吗?歇息一下吧。”母亲从丫鬟手中接过点心,坐在他面前,一脸的温和。云鹤中见母亲来了,放下书疑惑问道:“母亲怎么过来了,不是有事吗?”   母亲拍了拍他的手笑道:“你不是说看不上那些胭脂俗粉吗?今日可不就捡到一个你心中的颜如玉,你快看看。”说着就招手叫女子过来。   云鹤中抬眼望去,只见一个穿着粉色襦裙,娇俏可人的女子站在他面前。   母亲将女子留下与自己儿子相处。她眼看着女子模样不错,定是能让他满意。事实上,云鹤中也不是特别满意,他觉得女子身上的气质缥缈,但是相貌不是很他心中那般,聊胜于无,便与女子攀谈起来。   这一攀谈才惊喜的发现,女子谈吐不凡,与他甚是相合。到也不是很计较了。   “不知姑娘为何晕倒在此?”   “小女子家道中落,流落他乡,父母双亡。得知姨母在此地,便想来投靠,可却因为多年前突然失去联系找不到。一路上又累又饿所以这才……”   女子有些不好意思,她轻声解释。她还说自己叫玉娘,甚是感激贵府的帮助,如今能暂居贵府,希望能做个红袖添香的丫鬟服侍在云鹤中身边,只等到找到姨母后便离开。   云鹤中了然。他觉得女子留在身边也好,至少能有个与自己聊得来的人。于是便答应了下来。   这一呆就是三五个月,云鹤中的母亲有些着急,他与女子似乎并无情意,想做主开口为他迎娶玉娘,又怕两人皆不同意,这可让云鹤中的母亲为难了。身旁伺候的大丫鬟怀月出主意道:“夫人,何不设下宴席邀请玉娘与少爷一同入席,且到正酒正浓时趁机定下。想必少爷不会反对。否则也不会将玉娘留下这些时日。”   云夫人听到怀月的话,笑道:“这到是。这些年来,有哪个女子能入他眼,想来这个玉娘定是尽心了。”   于是云夫人设下一桌上好席面邀请玉娘,让云鹤中作陪。   “玉娘啊,如今在这府中可还习惯?”   “一切都好,夫人。”   “那玉娘可有考虑过日后?且不说你孤身一人,就是令高堂健在也没得让姑娘这般。”   云夫人说了很多,话里话外都是暗示玉娘与云鹤中之间的事。而云鹤中像是没听出来一般,任由两个女人你来我往。   最后玉娘羞涩道:“如今玉娘身旁并无长辈,夫人对玉娘就像娘亲一样关怀备至,玉娘不甚感激,以后玉娘还想日日能与夫人相见,更希望能侍奉夫人,就如家母一般。”   听到这话,云夫人满意了,她看了一眼没有搭话的云鹤中,见他并没有反驳,就当他答应了。   三个月后,全城的人都知道云家的少爷终于要成亲了。而新娘子是谁却没有人知道。只听闻确实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   正在筹备婚礼的云鹤中有些发愁,他母亲放话出去说自己娶的是一个美人,可自己怎么看也不像,如果让别人知道差距如此大,大概会嘲笑自己吧。   云鹤中甚至不想再筹备了,原本因为玉娘的知情识趣也厌恶起来。察觉云鹤中突然冷淡的原因,玉娘并没有在意,她只微微一笑,关上门,几乎足不出户继续绣着嫁衣,直到出嫁那一刻才走出来。   迎亲的队伍从云府出来从城里绕了一圈又回到云府。从小门将新娘子迎了出来,再从正门进去。   来喝喜酒的众宾客只看到一个身材婀娜多姿的女子盖着红盖头再丫鬟的搀扶下缓缓走了出来。   窃窃私语的声音让云鹤中有些不满,他们都在讨论新娘子到底是各种天姿,但是这一切都影响不了云府的老爷和夫人两个,他们盼着自己儿子成亲多年,自然不在意。   既然走到这一步,云鹤中也没有办法,他勉强挤出笑容,和玉娘拜了天地,正式成为夫妻。   把新娘子送回房里,众宾客都开始闹起洞房来,起哄让云鹤中把新娘子的盖头掀开,让大家看看是何模样。   云鹤中本不愿,但是在众人的推搡下,他还是揭开了盖头。   引入眼帘的一张如同画中仙子一般的脸,羞涩的垂下眼帘。   云鹤中痴痴的望着眼前的玉娘,他呆住了。从没见过如此好看的女子,而这张脸偏偏又是日日与他相对,最熟悉的脸。   脸还是那张脸,却又感觉与之前不一样,可以说眼前的玉娘是集所有书中美好女子的一切,云鹤中想不明白。   云鹤中的不满消失殆尽,他甚至欣喜起来,尤其是看到众人羡慕与赞叹的眼神。   客厅里推杯盏言,云鹤中带着满面笑容。直到把自己喝的昏昏欲醉,才进了洞房。   看到玉娘的模样,他颤抖着伸手去抚摸她的脸蛋,很真实。   这晚,昏罗红帐。云鹤中带着满足的笑意沉沉睡去。却不知玉娘那深邃的眼神一直盯着他。   自从成亲后,玉娘越发的美貌,一日比一日更胜。云鹤中有些担心起来,他怕那些见过玉娘美貌的人会窥视,于是他把玉娘关在了房里。不允许她被任何人看见。   包括侍奉他的亲爹也不允许。这让云夫人很不满,她道:“鹤儿,玉娘是你妻,她需要操持家中事务,你这样对她,不怕她寒心吗?”   “娘,玉娘现在容貌越来越不似凡人,儿子是真的怕。”云鹤中苦恼。   不管云夫人如何说,可他就是不为所动,依然将玉娘关在房里,玉娘也不生气,她一如往常。   直到有一天,云鹤中病了。严重到一病不起的地步。   云夫人和老爷求神问佛,到处寻找名医。可也阻止不了云鹤中的一天天衰弱下去。这可急坏了他们。   这个时候一个道士上门来,夫妇二人听闻是青羊观的道长来,连忙迎了进来,可谁知道长他看了一眼云鹤中就直摇头。   “令公子是要被接引的人,贫道不能阻止,否则有违天理。”   “这……”夫妇二人面面相觑,不知是何意。只见道长掐算几指,又道:“令公子还有三日,就要被接引。而接引他的是一位玄女。这三日,云老爷和云夫人好好的和令公子相处吧。”   说完道长就飘然而去,再也不复踪影。   这时候被关的玉娘走了出来,她娉婷袅娜的模样一如最初,她道:“爹娘,还请三日后准备一盘水果和三柱清香,玉娘与夫君一同前往。”   夫妇二人带着愁绪,不明白玉娘为何,但是见玉娘坚持,只好准备。   在云鹤中被道长预言要被玄女接引的头一天,玉娘突然不见了。他们四处寻找怎么也找不到。   第二天,云鹤中快要咽气的时候,整个云府顶上霞光万丈,彩云中有一仙女踏着朵朵莲花,走了下来,她先是挥了挥衣袖,桌上摆放的水果便干瘪没有水分,而三柱清香依然还在,仙女对着清香深吸一口,随后冲着云鹤中道:“快来。”   云鹤中咽气了。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的身体化作点点光芒,被仙女收进了衣袖中。   仙女对着目瞪口呆的夫妇二人展颜一笑,道:“夫君已被我接引,了却凡尘。日后请爹娘多多保重。”   仙女消失后,他们才知道原来玉娘就是那个玄女。整个城的人都看见了,无不跪地膜拜。   至此以后,城里家家户户供奉起玄女画像,包括云府众人。   传说,云家公子与玄女有三世情缘,因而下凡来应劫。这第三世已经缘尽,可玄女仍然情深似海,非要接引他去往天上,希望云家公子与自己做一对长久夫妻。   而供奉的人家中有女子的将她视做祈愿神女,期望自己能得到美好的姻缘。   远在青羊观中,那个给云鹤中预言接引的道长一时名声远扬。此刻的他,正站在山顶,望着夕阳。   他掐指再算了算,只叹了一口气,道:“是福抓不住,是祸也难辨呐!”   云鹤中以为自己死了,当他睁开眼发现原来自己还活着。可他不解的是,自己被铁链栓着四肢,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不见天日。   他依稀记得众人都说自己应该被身为妻子的玉娘也就是玄女,接引去天上,可事实上并没有。   只不过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真实到底是怎么回事。   。 第34章寡母(1)   莫离忧坐在村长牛车上,听着絮絮叨叨的母亲说话,时不时应一声。“儿呀,你现在是光宗耀祖了,再过两年妈就该跟你去享清福了。到时候你讨个婆娘,给妈生个孙子,来带带。妈别的没啥会的,就会带娃,想你小时候啊……”   “妈,我只是去上大学。”莫离忧有些无奈,他不知道该怎么跟母亲解释。莫离忧所在村子是在一个偏远的地方,村子里不富裕,可以说自己是整个村子唯一一个大学生了。而他母亲是一个地道的农村妇女,没有什么文化,也不明白什么大道理。   在她心中,成了大学生就是光宗耀祖,就能扬眉吐气。以后会有很多钱,过两年就能变成有钱人。再娶个老婆,生个孙子就更好了。   事实上,莫离忧很清楚的知道,没有什么是自己能完全掌握的,自己是个小人物。在山窝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却在大城市里什么也不是,靠的只有自己。   回到学校后的莫离忧看着身上揣的五百块钱,叹了一口气。除开一路颠簸到坐火车,来到这里读书,身上的钱也没多少,尤其是现在正是刚开学的时候。他要想办法赚钱。   走在校园里,他满眼羡慕的看着那些无忧无虑的校友,打篮球的打篮球,谈恋爱的谈恋爱,一路上说说笑笑走过多少人。他们光鲜亮丽,衬托出他灰扑扑的样子,真是格格不入呢。   莫离忧想到做兼职,之前他也做过,但是都非常影响自己的学业。毕竟兼职的时间和自己上课的时间有那么几次冲突,之前他在面包店做兼职,要上课之前的头两天他都要找人换班,每次和人换,不免让人心里不舒服。于是他就没有再做这个了,而这次他又该做什么呢?   正当他想的出神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前面有人,于是便撞了上去。   “诶,你这个人怎么回事,走路都不带眼睛的吗?”随着声音望去,是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说话比较冲的是一个穿着时尚的短发女孩。他连忙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注意到。不好意思撞到你了。”   “算了,没事。晚卿别生气,我们还要去看电影呢。”这次说话的是另外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子,她对着莫离忧笑了笑,又对那个短发女孩说道。   两个女孩嘀嘀咕咕起来,并没有在意莫离忧,便走远了。只剩下莫离忧一个人站在原地,看到两个女孩远去的背影沉思。   三天以后,莫离忧把自己身上的钱投了一半进去市场买了一堆小巧可爱的饰品回来,再经过自己的手改动一下,变得有趣又时尚。   于是,莫离忧只要没上课就蹲在校门口开始卖饰品。因为新颖和有趣,价格也不算太贵,很快他手上的东西就卖光了。他想了想,又跑去买了一些多肉植物和饰品回来继续加工。   他省吃俭用,很快就赚够了生活费,为了庆祝自己的第一桶金,他跑到商场里想买一套衣服。   看到商场里的衣服他忍不住又用手摸了摸自己身上那件穿了很久,质量也不算太好的衣服,自嘲的一笑。他选了很久,找到一家既平价又舒适的服装店买了一件回来。   刚走出来,就碰到那两个被自己撞到过得女孩子。很显然对方也是在逛街。他想上前去道谢,毕竟当时如果不是看到她们身上佩戴的精致的小玩意,也不会有自己卖饰品的想法。   不过一想到自己跟她们并不熟悉,贸贸然走上前去搭讪并不好。所以准备直接离开。   那个短发的叫晚卿的女孩子,眼睛很厉害,一下子就看到莫离忧,她捅了捅身边跟她一起的林清语道:“清语,你看,是他。”   林清语疑惑的看向晚卿指着的莫离忧,有些不明所以,很显然她已经将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忘记了。   “他就是最近在学校门口摆摊的人,他手上的小玩意还挺好看的,不过我每次去的时候他都卖完了,真是可惜。”晚卿一脸遗憾的说道。原来如此,林清语点点头。   “那你下次记得早点去不就好了,谁让你这么磨蹭的。”   “哎呀,人家不就是怕忘记带东西嘛,总要检查一遍。”   “你看他要走了,不知道是不是再去进一些好看的小玩意回来。”   随着林清语的话落,晚卿急忙拉着她追了出去,一边跑一边道:“现在我要抢占先机,不然下次又没了。”林清语只好无奈的跟着她跑去。   “那个,请等一下。”莫离忧听到身后有个熟悉的女孩子声音,似乎是在叫他,他转过头去,看到是那两个女孩。   “有什么事吗?”莫离忧疑惑的看着两人,说道。   “那个,你现在是要去再进一些小玩意吗?”晚卿听到他的问话,急忙开口。听到这里,莫离忧点点头,他不知道这两个女孩想要干嘛。   “太好了,你不知道我每次来你都卖完了,今天我想跟你一起去,看看有什么自己喜欢的。”   莫离忧恍然大悟,他答应了两个女孩的请求,一起去往平时自己去的市场。   莫离忧三人坐的公交车,一路上听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不由得微笑。   他都不记得是多久没有跟同学一起出去走走了,自从他开始为了自己的日常生活赚钱开始,就没有任何多余的时间与和同学,室友,一起出去玩儿过,现在只是去市场进货,哪怕这两个女孩子并不认识,他也觉得很美好。   买好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后,当着两个女孩子的面,将东西重新翻了一遍,让两个女孩子一阵赞叹。没想到他的手这么巧。林清语想道。   从那以后莫离忧身边多了两个女孩子作为朋友,有时候他的东西,偶尔会直接送,也会优先卖给晚卿和林清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作为朋友我可以送你们东西,但是卖东西的话,不可以总是免费送。毕竟这是自己辛苦做出来的,自己也要赚钱吃饭。   虽然看起来抠门点,但也是事实。这让林清语对他不由得产生了一丝好感。   随着时间的日渐加深,很快林清语就向莫离忧表白了。可莫离忧拒绝了林清语,他说:“我家里很穷,跟我在一起会吃苦。也许我也不会有很多时间来照顾你,我没有时间来陪你出去逛街,陪你看电影,也没有时间谈恋爱,更何况我也不想耽误你。你好好考虑吧,你值得更好的人。”   可是林清语并没有放弃,她觉得莫离忧非常的吃苦耐劳,又很优秀,她觉得自己可以陪他一起吃苦,怎样都不怕。   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林清语的坚持打动了莫离忧。她每天都会帮莫离忧送饭送水,帮他卖东西,还会帮他出主意,搞设计。就这样,两个人终于在一起了。   林清语觉得这辈子都没有这么踏实过。同时她也发现了自己对设计的天分和爱好。   之前林清语想找个轻松的专业来读,就选择了设计,也没想到原来设计这么磨人,她很多时候都是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甚至很多时候需要设计的东西,都是找人来帮忙。   如果没有莫离忧,大概她就会浑浑噩噩的读完大学,再随便找个不相干的工作。现在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干劲十足。   大学毕业的时候,莫离忧和林清语在网上已经开起了网店,将自己设计的东西挂出去卖,赚的钱也比之前多了许多。   莫离忧的生活也比之前好了许多。正因为他赚了比较多,所以他会将一部分钱存起来,留给自己的母亲,自己够用就行了。   毕业后的莫离忧和林清语,专心致志的做着网店。他们还瞄准市场,与厂家联系做起了汉服的生意。两个人越来越忙,但是感情也越来越深。已经开始准备谈婚论嫁的地步。   莫离忧又开始犯愁了。因为他得知林清语家境是比较优越的,跟自己一点都不配。他很纠结,怕林清语的家人不愿意接受自己,该怎么办呢?   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林清语,林清语拉着他的手安慰道:“你放心吧,我爸妈很好说话的,而且这些年我们在一起,做生意开网店,经历了那么多。我爸妈也是非常支持的,我爸还说像你这样的人,是非常优秀的。不用担心。”   “可是,我怕给不了你想要的。至少目前,我还做不到给你更好的生活。”莫离忧抿了抿唇,他见过太多所谓“凤凰男”的推荐文章,他也明白自己的情况,这让他很是迷茫。   在林清语的安慰下,莫离忧终于放下心结,去见林清语的父母。   见到莫离忧的时候,林清语的父母是有些惊讶,他们没想到自己女儿真的把他带了回来。   不过并没有表露出什么不满,毕竟人家上门来是客,而且还非常有礼貌,带了一些实惠又不抠门的礼物。一看就是平日里懂得持家。   又想到这些年自家女儿的改变,越来越干练,越来越好,不由得也脸上有了满意的神色。   跟上进有正能量的人一起,自己也会变得上进,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从林清语家出来,莫离忧松了一口气。想到自己的母亲,莫离忧又对林清语说道:“过两天,我把我妈接过来玩儿两天。不过,到时候你要做好准备。我妈妈……是一个地道的农村妇女。有什么问题,你多担待。”   。 第35章寡母(2)   林清语听到莫离忧的话,微微一笑,表示理解。她明白莫离忧担心的是什么。   莫离忧絮絮叨叨,将自己母亲的事告诉了林清语。   莫母很早就嫁给了莫父,莫父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在莫离忧的记忆里还没有莫母来的多。莫父在莫离忧15岁的时候去世了,之后一直都是莫母把他拉扯大,莫母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自己儿子身上,所以莫离忧的压力可想而知。   将所有一切都告诉了林清语,莫离忧吐出一口浊气,他感觉心里那种憋闷的感觉,都消失了。   莫母第一次来到这个大城市,她穿着自认为最好的衣服,喜气洋洋的来了。可是一来,她就傻了眼,很多东西她看不懂,也不会用,没有手机没有网络,看不懂写的什么字。只好一个人傻傻的站在火车站大厅里,四处望着,期望能看到自己儿子的身影。   临走之前,莫母把自己的地和那间破屋给卖了。她还到处给同村的人说她儿子赚大钱了,还讨了一个城里老婆,要把她接过去享福。   事实上,莫离忧只是让莫母过来呆两天,先和林清语见见面,两个人的生活才刚稳定下来,房子还没买,平时莫离忧都是租的房子住,而林清语回家住,两个人挨着非常近,到也没什么。这次,莫离忧让莫母过来,是定好时间了的,却没想到,莫母提前两天来了。而且还没有通知他一声。   就这样莫母傻傻的在火车站等啊等,从白天等到黑夜,又不敢乱跑。她以为自己儿子知道自己来了会来接她,可是一直没等到,她愤恨的自言自语道:“肯定是那个女人缠着他,不准他来接我。我就知道大城市的女人没一个好的。”   凌晨两点,莫离忧在睡梦中接到电话,说他母亲在派出所等他。他吓了一跳,手忙脚乱的穿戴好就开车而去。   到了地方,接到莫母后,他有些诧异的问道:“妈,我不是给你说好了时间吗?怎么提前到了,还不给我说一声?”   莫母搓了搓衣角,尴尬的笑了笑道:“这不是一听到说要叫我过来,我就赶紧来了吗?没注意。再说我大字也不识几个,也不会打电话。”   “妈,你看你现在这样真的很让人担心,要不是遇到好心人把你送到派出所……”莫离忧很无奈,眼下最重要的是安置母亲,他把母亲带到自己租的房子里暂时歇息。   第二天早上,他给林清语打了一个电话,林清语虽然疑惑为什么莫母提前来了,但是什么也没说,快中午的时候林清语来了。   “伯母好。”林清语提着水果,笑语晏晏的进了门,“你来了,快坐吧。一会儿中午我们出去吃饭。”莫离忧做着自己事,抬头看了一眼林清语随意的说道。林清语应了一声,随即和莫母攀谈起来。   莫母看到这个漂亮的姑娘的时候,有些窘迫,为自己身上廉价的布料和土气的花纹,同时也很不高兴。因为她没有办法在林清语面前摆出一副未来婆婆的款来,给这个城市里娇气的“大小姐”一个下马威。   莫母很憋屈,因为林清语做的非常好,也很细心,这两天把莫母照顾的很妥帖。她找不到一丝不好的地方来。她觉得以后这样有损她当婆婆的威严。   不过后来一想,等嫁进他们莫家了,还不是可以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听话就是不孝敬长辈。一想到来的时候孤孤单单,又困又饿又累的样子,她就越发的觉得儿子被这个女人给迷倒了,都不来接她,让她受苦受累。   “妈,过两天我送您回去,家里的地不是还要种吗?我这边还有很多事照顾不过来,您先回去,等我以后买了房子再接您过来住。”莫离忧因为最近突然来的大客户的单子,正忙的焦头烂额,而林清语也很忙,她设计的图改了又改,总觉得不满意,还要和莫离忧一起帮忙照顾什么都不懂的莫母,带她出去玩儿。于是莫离忧决定先让母亲回去,等事情忙完了再带莫母好好的玩儿一下。   谁知道莫母跳了起来,“什么?你要赶我回去?我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大,你居然为了一个女人要把我撵回去?是不是她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你就这么见不得我?还是她看不上我这个糟老婆子!”   “妈,你胡说些什么呀,只是最近比较忙,照顾不到你。而且林清语她也有自己的事业要做。您先回去,等我们忙完就再把您给接过来。”   “她一个女人家需要什么事业,以后嫁了人还不是得在家里……”莫母不开心的嘀咕道。莫离忧叹了一口气,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自己的母亲,这个世界上男女平等的观念。因为莫母身处的环境就是这样,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观念根深蒂固。曾经的他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后来越是读书就越明白这个观念是错误的。   莫母作为一个女人,她把自己看的太低了,却又把自己唯一的儿子当做救命稻草一样,生怕自己儿子出息了又不要自己。   改变不了,也只能好言相劝。莫母和莫离忧胡搅蛮缠了半天,见自己儿子眉头皱的很深,又说服不了自己儿子,终于开口说了自己把老家的房子和地都卖了。   莫离忧知道后,他仔细盯着莫母看。莫母被莫离忧的目光盯得头皮发麻,她硬着头皮开口道:“我就住在这里不可以吗?这不是你买的房子嘛,我是你妈难道还不能长期住了?还是说是那个女人怂恿你,我告诉你,你要是想丢下我,我就去找人说你不孝敬长辈……”   “够了。”莫离忧的脸色很难看,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母亲还有这样的一面。   之前在他心中,母亲是一个一辈子辛苦,是一个慈祥温和的女人。他以为看到那么好的林清语会喜欢她。事实上,她字字句句都是在埋怨自己的不是,还有对林清语的不满。   林清语做的不好吗?很好。她从来没有在意过自己的家境,也没有嫌弃自己的母亲,反而照顾额很好。而自己自问是没有做出什么对她不好的事,她到底想要什么呢?   “这个房子是我租的,我还没有钱买房子。”莫离忧轻描淡写的解释了一下房子问题,也没再说什么。看到莫离忧的冷淡,莫母突然安静下来。   沉默了片刻道:“那妈该怎么办?”   。 第36章寡母(3)   莫母还是很不甘心,她觉得儿子是在骗自己,毕竟她听说了邻村有一大家子供养了一个大学生出来,毕业后没多久就住上了高楼大宅,还娶了一个什么集团的千金。回来的时候开的那小轿车,带的东西,简直看花了眼。据说还是什么外国进口的。还把人一大家子接到城里去享福去了。   再一想想自己的儿子,总觉得不是滋味。难道真的是有了媳妇忘了娘?还没成亲呢就敢这样糊弄自己了。   正想着,莫母的脸色也不好看起来。只听到莫离忧淡淡的说道:“妈现在要留下也可以,但是我希望妈以后不要再擅自做主。不然儿子会很为难的。生意才刚起步,也没多少钱,只能委屈您了。”   莫母听到这个话,也没在意莫离忧的脸色,顿时喜上眉梢。只要留下来还怕儿子不养自己吗?要是不养,就让大家看看自己养了那么多年,还是大学生呢,就是这么不孝。   莫母想的很美好,但是真正留下后才发现并不是这样,她在这里没有什么朋友,能唠嗑的也没有。也不会上网,只能看电视。出门去也找不到路,只知道菜市场在哪里。日复一日,莫母就很不习惯。   但是她依然坚持留下来。这一留就是三年,而莫离忧这三年也赚了不少的钱,他打算买一套房子,而跟林清语的婚事也要提上日程了。   莫离忧一想到这三年莫母的无理取闹,他就头疼。但是好歹还是懂了很多道理,不像刚来的时候闹了许多笑话。他打算自己一手把事情办好,不想让莫母插手,可是有些事是避免不了的。   最后他没办法,将事情的利弊告诉了莫母,让她安安静静的不要说话,最后在和林家人一起吃了顿饭,就定了下来。莫母也在这件事上没有做什么,她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听儿子的安排她才能过好日子。   林清语终于嫁给了自己最爱的,她的努力,她的眼光,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   可是,让她不开心的是,她总是能够在家里看到她的婆婆唾沫横飞指点江山的样子,说什么女人应该在家里相夫教子,女人不需要事业,生个儿子,在家里带孩子就好了。再不然就是说她花钱太多,说自己儿子辛苦赚钱,她不应该买那些化妆品,漂亮衣服,实在是太浪费钱之类的。   尽管莫离忧跟她说过,可以无视莫母的话,不用去在意。但是听的多了总觉得不舒服。   莫离忧也无可奈何,他原本想重新给莫母买套房子住,而自己到时候请个保姆的。可莫母不愿意,她又哭又闹的就是不愿意。   想到这里,莫离忧就更不想回家了,整天都在为了生意忙碌。而林清语看自己丈夫特别忙,也不忍心,跟着去帮忙了。这一忙就是大半个月。直到林清语晕倒被送到医院。   喜讯传来,林清语怀孕了。莫母这下子就理直气壮的让林清语在家里养胎了。   可是林清语不甘心,莫离忧把她劝了下来。“你看看你都累晕了,我怎么放心让你还去忙?何况你现在是双身子。好好休息休息吧,你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林清语听了莫离忧的话,最终还是安心在家里养胎了。   林清语养胎期间,莫母对她的态度确实很好,这让她心里的不舒服少了很多。她是个善良的女人,一点小事就能原谅对方。莫母喜气洋洋的买了许多东西给她,还有很多补品,她都一一接受了。林清语的父母上门来探望的时候看到自己女儿和婆婆相处的十分融洽,感到欣慰。   “小语,你告诉妈,在你怀孕期间她有没有苛刻你?”林清语的母亲拉着自己女儿去卧室里偷偷问道。林清语抿嘴一笑道:“没有。婆婆对我挺好的,什么好的都想着我。而且他对我也很好。”母女二人又说了一会儿话,看到林清语日渐大起来的肚子,觉得有些不对劲。她问到:“你这肚子感觉比一般的要大一圈呢。去检查没有,是双胞胎吗?”   “检查了,还没出结果呢。只是医生说我身子骨还不错,生孩子没有问题的。”林清语说起这事儿脸上的笑容更胜。“那就好。过两天我们再来看看你。”   林清语的父母看着自己女儿幸福,也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等到林清语快要生产的时候,莫母更是比谁都勤快,很多事都不假手于人,她一心盼着自己儿媳妇能生个大胖小子。   林清语在生产的时候因为婴儿过大难产了,只有做剖腹产手术才能。在门外焦急等待的莫离忧和莫母得知了这个消息,脸色都不好看起来。莫离忧沉着脸,皱着眉,很是担心林清语的身体。   而莫母这时候嚷嚷了起来:“不行,不能这么做。怎么能让我儿媳妇被开膛,破肚呢!那还能活吗?”莫离忧赶紧劝住莫母道:“放心好了,为了小语的安全,必须要做这个剖腹产手术,不然孩子生不下来。而且小语也不会有事的。”   莫母不信,她扯着护士的袖子大声嚷道:“杀人啦,杀人啦,黑心肝的医院哟,想害死我儿媳妇,还要害死我大孙子!我告诉你们,我大孙子出了事儿,我就跟你们拼命!”   莫离忧连忙拉住莫母往外面走去。一边走还一边不住的向护士道歉,护士也没计较那么多,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她拿到了莫离忧的签字就转身进去手术室里,隐隐约约还能听见林清语撕心裂肺的声音。   莫离忧好不容易把莫母拉到外面,气道:“妈,你在这儿添什么乱。我在这儿守着就行了。你回去给小语炖点鸡汤来。”见莫离忧生气了,莫母嘀嘀咕咕了半天还是走了,莫离忧并没有听到她说的什么,想也不是什么好听的话。他也没在意,专心的等着林清语出来。   林清语生了一个女儿,白白胖胖的,惹人怜爱。等到莫母提着装满鸡汤的保温桶过来的时候,看到是一个女孩,原本满面的笑容,顿时沉了下去。她呸了一声,冷哼道:“白伺候你了,居然是个赔钱货。还以为能生个孙子呢。”扔下保温桶就离开医院了,跟之前林清语怀孕期间态度简直是天差地别。   林清语抱着闺女坐在病床上,愣愣的看着翻脸不认人的婆婆,有些缓不过来。莫离忧刚刚从医生办公室里出来,跨进了病房就看到林清语呆楞的样子,不由得笑道:“怎么还反应过来,自己当妈了吗?”   林清语听到莫离忧的声音,她抬头望着莫离忧说道:“你妈说我闺女是赔钱货。”   她的语气很平淡,就好像在说一件很正常的事一样。可是说出来的话,却让莫离忧难受。他早该想到的,那么重男轻女的母亲,说不定还会说出更难听的话来。   深思熟虑,等林清语出院的时候让她去娘家坐月子。与自己母亲分开才是最好的。   他也不想因为这样的事而闹得家宅不宁。尽管有逃避的嫌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一边是自己相濡以沫的老婆还有刚出生的女儿,一边是含辛茹苦养大自己的老母亲,帮哪边都有问题。   莫离忧一想到以后就越来越觉得头疼,好好的日子,怎么就过成这样了呢?他又该怎么办呢?他想不到解决的办法。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是一个大问题,何况,自己母亲还是一个大字不识一个,且重男轻女的人。   把林清语和女儿送到娘家去以后,他开着车,回到自己家楼下。看着屋内漆黑一片,他不禁叹息。   。 第37章寡母(4)   莫母死了。   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当莫离忧发现的时候人已经僵直了。她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眼睛睁的大大的,嘴巴微微睁开,像是要说些什么。   莫离忧扑上去痛苦的喊到:“妈!你怎么了?你说话啊!”可惜莫母再也无法回答他的话了。莫离忧悲从中来,他使劲摇晃着僵硬的莫母,期待奇迹的出现,可是许久过去了,莫母依然直挺挺的躺在地上。   莫离忧像是突然惊醒了一般,他连忙打电话报警,他认为莫母的死不同寻常。   当林清语知道莫母死的时候,她只冷哼一声,“活该。”就再也没提过了,跟之前的温柔样子天差地别。莫离忧没有察觉到这一切,他一直在忙碌着莫母的后事,以及去三不五时的去做笔录等等。   只有林清语的父母发现了自己女儿的异常,他们非常担心,但是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自己女儿似乎变了一个人。   林清语变得不爱吃饭,也不爱管孩子如何,经常呆呆的坐在床头,偶尔说一些听不懂的话。谁吵着她了,她就会用一种仇恨的眼光看着对方,阴冷冷的。   这让林清语的父母都觉得不寒而栗。但是也不敢去打扰莫离忧,毕竟莫离忧已经非常疲惫了,他们也只能尽量的不去添麻烦,把林清语照顾好,可不管他们如何,林清语却日渐消瘦下来。   这更是急坏了两口子。到底该怎么办呢?   莫离忧这边忙碌了很久,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娘家坐月子的林清语,于是他又急忙赶过去看望自己的老婆。当他看到林清语的时候惊呆了。   林清语的模样变得让他有些陌生,而恐怖。乱蓬蓬的头发,脸颊上的颧骨肉眼可见,大大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一双手的指甲长的可怕,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被抓了肯定得出血。   “这到底怎么回事?”莫离忧皱着眉头看向林家父母。两个老人也是愁眉不展,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听完后莫离忧更是将眉头皱的更紧了。虽然他不想承认,但是事情的发展非常诡异。   先是自己的母亲莫名其妙的死了,接着自己的老婆又出现了这样的状况,他不由得怀疑起两个人的问题,是不是有什么联系。   但是他不知道,能有什么联系,莫离忧决定回一趟老家。   也许能够知道一些他不知道的事。   就这样,莫离忧匆忙的往老家赶去,只拜托岳父岳母好好照顾林清语。等他风尘仆仆的到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在镇上的招待所呆了一宿,就又往村里赶去,连早饭都没吃。   “哟,这不是咱们的莫大老爷吗?怎么这会儿回村了?”由于莫离忧的心急没看路,他和一个迎面走来的大叔撞了个正着。大叔正想骂人,定睛一看原来是莫离忧,顿时笑道。他还伸长了脖子往后看去,却什么都没看到。“你娘呢?咋没和你一起回来。”莫离忧没心情回答这些,但是还是很有耐心的说,“妈她去世了。我老婆刚生了孩子,还在娘家坐月子。我今天是来找找看有没有妈的一些遗物之类的。”   “哦,这样啊。”大叔恍然大悟,随即点点头,又道:“你妈拉扯你这么大,真是不容易啊,到了可以享福的时候却又走了,真是可惜啊。”大叔摇摇头背着手,那样子确实是在为莫母的死感到可惜。莫离忧敷衍了几句就匆匆离开了。   经过他的了解,当年莫母卖了那个老房子的时候,有个姓白的人家,特别干脆。也不在乎莫母的要价比较高的问题,所以莫母才能很快就卖了出去。   莫离忧走到自己从小到大的屋子门前的时候,深深叹了一口气。正要上前去敲门,却见门突然打开了,“你找谁?”引入眼帘的是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她滴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望着眼前这个陌生人。   “小妹妹,你父母在家吗?”莫离忧温和的询问道。小姑娘歪着头似乎不太明白莫离忧的意思一样,一直不说话,直到莫离忧重复了一遍,她才冲着屋里喊到:“哥哥,有人找你。”然后她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听到声音从屋里出来的是一个年轻男子,他看着眼前的莫离忧愣了愣。不过也没多说什么,直接让他进屋里。   “说吧,你是来测事业还是别的什么?”年轻男子飞快的摆好了东西,又自言自语道,“真是没想到我藏在这里也能被人找到。真是不知道你们哪儿来的狗鼻子。不对呀,我明明算过,这里是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呀……”   等年轻男子嘀咕完了,却发现莫离忧还呆在原地一直不出声。他连忙催促道:“快点,你要测什么赶紧的,我还有别的事儿呢。别耽误我的时间。”   莫离忧沉默了一下,开口说道:“我想测我母亲是怎么死的。”听完莫离忧的话,男子的脸色一变,他飞快的掐算着什么。没一会儿他脸色凝重的问,“你母亲和你是这个房子的前主人?”莫离忧没说话,点了点头。他眼睛紧紧的盯着眼前的男子,他只觉得这个人能够给他解答疑惑。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直觉而已。   男子叹了一口气,他摇了摇头道:“冤孽啊。罢了,我随你走一趟吧,有些事该了断了。”   这句话没头没尾的,莫离忧也没多问,就带着男子和那个小姑娘回到了大城市里。   男子怀念的看了看周围,什么也没说,跟着莫离忧来到了林家。   “这是?”林父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男子,不由得询问自己的女婿。莫离忧没说话,他只望着这个男子,男子微微一笑道:“伯父好,我是你女儿和你女婿的大学同学,听说她生病了,过来看看。”“哦,是这样,那请进。”林父连忙让出门口,让莫离忧和这个男子进来了,身后跟着一个小姑娘,她一进门就说了一句让人听不懂的话,“这里好大的雾气啊,黑黝黝的,我看不见。”   男子将她抱在怀里,小声说道:“有哥哥在呢,别怕。”随即又朝着林父说,“抱歉,这是我妹妹。不会说话。”林父连忙表示不介意,然后带着人去了林清语的房间。   林清语此刻坐在床头,直愣愣的盯着几人,而她更消瘦了,也变得更古怪起来。那模样简直不像一个人。这个时候,小姑娘又开口了,“阿姨,你背后的小妹妹,可以叫她出来玩儿吗?”所有人听到这个话,都觉得很惊悚,唯独男子没有什么反应,他摸了摸小姑娘的头,说道:“阿姨现在心情不好,你不要说话,让哥哥和叔叔帮忙开解一下,好吗?你可以去看会儿电视。”小姑娘歪了歪头,看了一眼林清语的方向,又看了看自己哥哥,抿了抿嘴,“好吧。那你要快点。”   男子牵着她的手,交给林父,“麻烦您了,能让我妹妹去看会儿电视吗?我想跟你女婿和你女儿好好聊聊。”林父直觉有什么不对,他怀疑这个男子并不是什么大学同学,而是请来的道士。可是这模样看起来又太年轻,也不太像。不过他也只犹豫了几秒便答应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房间里安安静静的,林父侧着身子去听,并没有听到什么谈话声。他有些烦躁不安,但是看着眼前这个坐在沙发上认真看动画片的小姑娘,他又按捺住。没一会儿,两个人出来了,男子冲莫离忧点点头,抱着小姑娘离开了。   从那次以后林清语渐渐好转起来。可究竟发生了什么才有这样的转变,谁也不知道,从女婿嘴里问不出来,而女儿也什么都不肯说,林母当时不在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林父也只好放弃。   多年以后,等孙女长到七八岁的时候,林父才知道,原来莫母当年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莫离忧,一个是个女孩。因为莫母的重男轻女,她认为这个女孩是赔钱货,没什么用,而且家里穷也养不起两个孩子,于是莫母便将这个孩子埋进土里活活憋死了。   这也许就是天道好轮回,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但是生生折腾了一翻无辜的人,有些不忍。   。 第38章折扇   阿九是镇上有名的混混。   他除了偷鸡摸狗,收保护费,欺负一些老实人以外就是喜欢搞恶作剧,但是好的是那些违法的事儿他从来不去做。   之所以说他出名,是因为他曾经因为捉弄别人反而被人捉弄的事。   大概是两年前,阿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脑子发抽吧,他突然想当一个好人。是的,就是好人,不去偷鸡摸狗不去收保护费,也不欺负别人,老老实实的过日子上班。   于是他去了一家公司当保安。当时跟着他一起混的小弟们一时间鬼哭狼嚎,抱着他的大腿就是不撒手。说:“如果你都从良了,那我们该怎么办?老大,我们跟你一起当保安吧!”   于是镇上的混混们都不见了,一个个的都跑去城市里当了保安,还有三个跟阿九成了同事。   可是阿九虽然不做坏事了,但搞恶作剧的毛病却改不了。   他看到公司里有个漂亮的小姑娘经常加班到晚上十点。于是起了恶作剧的心思,他和三个曾经的小弟现在的同事,合起伙来捉弄那个小姑娘。   一个拉线一个关灯,一个放录音一个扮鬼的,把人家小姑娘吓得哭的跑了。第二天哭着闹着要辞职,大家纷纷询问到底怎么回事。   当公司的人知道这是他们搞的鬼以后,决定给他们一个教训。   于是当天晚上,阿九三人打算再次故伎重演想吓唬一下另外一个公司的女孩子,结果没想到公司的几个小伙子也扮演了一把鬼,将阿九三人吓得直叫妈妈。   尤其是阿九,蹲在地上抱着一个垃圾桶,哭的鼻涕眼泪一大把。   而这件事也当做笑话经过他的小弟的口中传回了镇上,从此以后阿九出名了。   小镇上别的什么没有,就是八卦最多,凡是有点什么大家都心照不宣。而阿九的那点事儿也传的沸沸扬扬,大家都说,原来阿九一点都不像个坏人。大概是小孩子心性吧。   这天阿九下了白班,闲来无事在街上溜达。到了晚上,他觉得非常无聊,于是叫了几个狐朋狗友去了附近的酒吧,直到半夜才散场。   从酒吧出来,他已经摇摇晃晃了,很明显他喝多了。   但是他却不自知,一直嚷嚷着还要再喝,扶着他的两个朋友,看他这样,打算给他招辆出租车回去。   阿九摆摆手,脸颊通红,醉醺醺的说道:“不用,我就……住附近,我……自己能走。”朋友见他不用人管,也就叮嘱了两句,自己离开了。   阿九摇摇晃晃的往前走着,走到一旁的大树下,开始吐了起来。   一阵冷风吹过,让阿九打了一个寒颤,意识也有一些清醒。   等到他缓过劲来,又慢慢的往回走去,路上他跟自己的小弟打了一个电话,想让他们来接他。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三个人的电话一个也打不通。   气的阿九想摔了手机。   又想到这是自己好不容易赚钱买回来的手机,他就有些心疼。于是他便将手机揣进裤兜里,一摇一晃的往家的方向走去。   阿九所谓的家,是一个一室一厅的二手小房子。他的爹妈去世多年,只留下一点积蓄。尽管曾经的阿九再怎么混账也没想过动用过,直到后来他开始认真工作后才决定用爹妈留下的一笔钱买下了这个房子。   阿九的家距离酒吧不算远,也就二十来分钟的路程。   在回家的路上,他必须要穿过一条小巷子,然后再过一条马路才能到达。   小巷子里永远都是昏暗的光线,路灯下的影子,显得阿九很是孤独。   但是阿九并不觉得。他放声歌唱着,歪歪斜斜的在小巷子里穿梭。小巷子旁边有几户住户,其中有一户人家养了一条拉布拉多,听到阿九那五音不全的歌声,开始狂吠起来。   阿九隐约能听见那住户呵斥着自家的拉布拉多的声音。阿九不在意,听到狗叫更是哈哈一笑,继续往前走着,唱的更大声了。   刚刚走出小巷子,阿九还没有反应过来,突然前面有个娇小的身影撞上了阿九。   “你干什么呢!没看到前面有人吗?要死吗?赶着投胎啊!”阿九骂道。   一只冰冷的小手抓住了阿九的手腕,让阿九浑身一激灵。他抬眼望去,借着昏暗的路灯照射,眼前抓着他手腕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水汪汪的眼睛,一袭长发,穿着时尚。眼神焦急,樱桃小嘴一张一合的似乎在说着什么。   “好哥哥,快救救我。刚刚有人在追我,他们是坏人!”女孩松开了抓着阿九手腕的手,换成抓着衣襟。阿九听到这个话,顿时豪情万丈,他拍了拍胸脯说,“放心吧,没事,有哥哥在。哥哥帮你把他们打跑。”   说着就站在原地等待着。   果然没几分钟从远处跑来了几个手持铁棍的人。阿九一看顿时懵了,这可是有武器和没武器的区别啊!自己这小身板能扛得住吗?   然后阿九果断带着女孩子跑了。直到跑远了,后面也没人追上来的时候,两个人才停下了脚步,彼此相互一笑,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相视一笑。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女孩子羞涩的对阿九说道。   阿九嘿嘿一笑,“没事,就是能帮就帮,你一个女孩子这么晚回家,不太安全。自己多注意点。”   女孩点了点头。   又道:“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答谢你,不如我就将这把折扇送给你吧。”说着,女孩从包里掏出了一把折扇递给阿九。   阿九拿起折扇四处瞧了瞧,发现上面除了画了几朵桃花,什么都没有,阿九便收了起来。   回到家后的阿九,再次将这把折扇拿了出来,他总觉得这把折扇有着非同一般的魔力,仔细看又什么都没发现。   唯独有些古怪的是,折扇的扇骨似乎有些偏大,又不像是一般的东西。难道自己捡到宝贝了?   他顿时欣喜若狂。果然正义之心的人才有好运呢。阿九决定,以后多做好事,比如……扶老奶奶过马路。   阿九的三个小弟最近这段时间发现阿九总是魂不守舍的,还时常把玩着一把奇怪的折扇。他们问他怎么回事,阿九也不肯说,只是嘿嘿一笑。   再后来,他们发现阿九渐渐的变得消瘦起来,最后瘦的跟皮包骨头一样,也不上班,辞职了。   他们还以为阿九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吓得他们赶紧你一言我一语的劝着阿九。   可阿九只不耐烦的说:“我才没那么傻,只是觉得自己走桃花运了。”说着,阿九的脸上渐渐浮现出一丝微笑,仿佛想到了什么好事。   再一追问,阿九却什么也不肯说了,他只神秘的一笑。   又过了一些时日,三个小弟去看望阿九的时候,发现怎么也叫不应阿九来开门,三人轮流打电话,却显示的是关机。   奇怪。阿九哪儿去了呢?难道是他回镇上了?三人打算离去,却闻到一股恶臭,仿佛从阿九的房间里传来。   旁边一扇门打开,是一个大妈。她疑惑的看着眼前的三人,问到:“你们是来找那个小伙子的吗?我都好久没看到过他了,你们看到他给他说一声,家里不知道怎么回事,是不是什么东西发霉了,臭死了。都好多天了。”   三人听到这里脸色唰的一下白了,他们用尽了办法,终于破门而入,一进门,三人惊呆了。   引入眼帘的是阿九那张幸福而微笑的脸,而他的胸腔里却空空如也。坐在沙发上,一双手耷拉在两边。苍蝇满天飞,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呛人的恶臭,身体别的部位早已经腐烂。   沙发的旁边是那把熟悉的折扇。折扇打开着,上面突兀的出现了一个漂亮的古典美女,美女手持团扇,着华丽的齐胸襦裙。   三人报警了。等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发现折扇不见了。但是三人都默契的没有提这件事,因为谁也不知道怎么说。后来这件案子查不到任何缘由,只能不了了之了。   邻镇的大民来赶集,天色刚蒙蒙亮,他还未走到集市就撞见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女孩被他撞到在地,他连忙扶起她来,“你没事吧?”女孩没有回答,她抓着大民的衣袖,快速的说道:“好哥哥,救救我,后面有人追我,他们想要把我拐卖,我好不容易逃出来。”   听到这里,大民立马拉起了女孩的手,一路向着相反的地方奔去……   折扇,又名聚骨扇。传说,最精致的折扇是用人的骨头做成的。   。 第39章美食   祝卿喜欢做美食,各种各样的美食。   但是她并不经常自己吃,她只是喜欢做出来让别人品尝。   俗话说,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就因为如此,她尤其喜欢给自己丈夫做很多美味。   祝卿的丈夫叶子墨真是既幸福又痛苦着。幸福是因为身为妻子的祝卿,不仅年轻漂亮,做的一手好菜,还是一个非常有名气的美食博主。痛苦的是,他再也吃不下别的东西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他也变成了胖乎乎油腻腻的大叔。   这让他有些受不了。   于是,叶子墨决定去健身房锻炼,他想要恢复自己的身材,尤其是颜值。   就这样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终于减下来,同时他也爱上了健身。   这天叶子墨去了健身房,发现新来了一名女教练。   女教练很漂亮,身材也非常的棒,她看到叶子墨一直往她这边看,不禁皱了皱眉头。   叶子墨也有些不好意思,他也不是故意看的,毕竟他很难得看到一个这么亮眼的女人,他的妻子祝卿也很漂亮,但是再漂亮也看腻了不是。   后来叶子墨发现女教练的锻炼方式非常有技巧,他抱着一份学习的心态,认认真真的去请教。   一开始女教练还不太想搭理他,但是看他态度诚恳,也就放松了警惕,慢慢开始教他。   这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就熟悉了起来。加了联系方式,时不时还会约出来见面。   祝卿最近有些心神不宁,这不同寻常的感觉,让她很是烦躁不安,她做出来的食物都缺少了一种美味,让叶子墨感觉味同嚼蜡。不过尽管这样,也比别的好吃。   “你最近到底怎么了,心事重重的。”叶子墨在饭桌上一边吃一边问道。祝卿心不在焉的扒着米饭,听到叶子墨的问话,敷衍道:“没事,就是做噩梦了,我缓几天就好了。”   叶子墨也没有多想,点了点头,叮嘱了两句正准备再说的时候,却低下了头拿出了手机。   原来是女教练发来微信,问他今天还去不去健身。他想了想,觉得自己好久没有陪着妻子呆过了,他想今天好好待在家里。   于是连忙回了一句:我今天就不来了。你去吧。   对方立刻秒回到:是家里有什么事儿吗?   叶子墨撇了一眼依旧心不在焉戳着饭粒的祝卿,又回道:没事,就是突然不想来而已。怎么,你找我有事儿?   对方跟着回了一句:嗯,我就是心里难受,想找人聊聊。你要是忙就算了。   不开心吗?我马上过来找你。   回到这里,叶子墨放下筷子,拿起手机准备出门。这时候的祝卿才反应过来,她看着丈夫的碗里还有很多东西,于是问道:“我做的不好吃吗?为什么你没有吃完。”   叶子墨走到祝卿面前,摸了摸她的头发,笑道:“你忘了,我现在减肥,以后不能吃太多。你看你老公现在不挺好的吗?”   祝卿坐在椅子上,抬头望着她面前这个男人。直勾勾的盯着,直把他看的莫名其妙。   最后叶子墨还是硬着头皮再继续说道:“我去健身了。”   于是便落荒而逃。他实在受不了祝卿那种奇怪的眼神。   等叶子墨离开后,祝卿一脸的若有所思。她喃喃自语,“健身吗?”然后呆坐了一会儿将桌上的饭菜收拾了,没有吃完的都倒进了垃圾桶里。她又陷入了研究美食的忙碌中,仿佛刚刚那个奇怪的人不是她一般。   叶子墨跟女教练的关系似乎越来越好,也有些暧昧的样子。可是他知道,自己是有家庭的。他不可能出轨。不管再怎么暧昧,他始终不肯进一步。   这让女教练很是郁闷,想当初是你来撩我的,怎么现在又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来,难道他不喜欢自己?   很快女教练就知道为什么了,因为她看到了祝卿和叶子墨并肩走在一块,态度亲昵。两人看起来非常登对,如同璧人。   这一幕,刺痛了女教练的心。她不动声色的跟着两个人一路走到了他们家门口,直到再也看不到为止。   叶子墨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不仅仅是他的妻子,女教练也是如此。这段时间非常不对劲,但是他又说不出来。   这让他更是浑身不自在。   这天祝卿给他打了一个电话,郑重其事的说要让他尝尝自己亲手做的新美食。她还说这种美食,是终极美味。   这让叶子墨好奇了起来,要知道能让妻子说句还行,不错已经是夸奖了,而这个终极美味的评价,着实是很高的评价了。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叶子墨上班都有些心不在焉了,好不容易等到下班时间,叶子墨飞奔着往家赶去。   祝卿看着眼前的材料,十分满意。她终于可以做出终极美味了。   祝卿洗净手开始做饭,她虔诚的目光,让人觉得这不是在做饭,而是在祈祷。   材料发出淡淡的幽香,这是独一无二的。   她忙碌了许久,美味的汤便出来了。祝卿凑上前闻了闻,那股淡淡的幽香飘满了整个屋子,让她也有些陶醉。因为她提前给叶子墨打了电话,估计这会儿也就差不多该到家了吧。   正说着叶子墨就进了家门。   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非常好闻的味道,他说不出来。但是引得他胃口大开,他忍不住期待起来。   “老公,你回来了。”祝卿看到叶子墨回来,她的脸上绽开了笑容,温柔的说道,“快来尝尝,好不好吃。”叶子墨抱了抱自己的妻子,宠溺的说:“老婆做的饭菜什么时候都是很好吃的。”   “我真是迫不及待想要尝尝老婆口中的终极美味了。”   祝卿给叶子墨盛了一碗汤,放在他面前。叶子墨闻了闻,满屋子飘着的香味就是出自这碗汤了,他用勺子搅了搅,里面的肉末便飘了起来,让他食指大动。   叶子墨很快就吃完了,他打算跑到厨房去自己再盛一碗汤来。却被祝卿阻止了,她接过叶子墨手中的碗说道:“我来吧。你坐在这里只管吃就行了。”   就这样,锅里一大半的汤都被叶子墨喝掉了,直到他喝不下为止。他追问着祝卿到底是怎么做的,祝卿只笑而不语。   从这天以后,家里总是弥漫着那股淡淡的幽香,这个味道令叶子墨食欲大增。   吃的饭菜也越来越多,他去锻炼的也越来疯狂。深怕自己再胖上去。   过了一段时间后,已经渐渐习惯这个味道的叶子墨发现,家里没有了那股幽香,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发霉的味道。   祝卿依旧笑容满面的走到叶子墨面前,像平常那样。   叶子墨想询问怎么回事,却被祝卿的纤纤玉手捂住了嘴唇,径直被拉到餐桌旁。“老公,我的食材没有了,从明天以后你可吃不到了呢,今天是最后一道。”   叶子墨坐了下来,有些疑惑的看着这个用盖子盖住的一道菜,到底是什么呢?   祝卿神神秘秘的样子,让他好奇。可是当他揭开盖子的一刹那,他吓得从椅子上翻了下去。   原来是一颗脑袋,是人的。   引入眼帘,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张脸。   那是女教练的脸,那个脑袋,是女教练。   叶子墨哆嗦着,伸手指着那个脑袋,望着眼前的祝卿问道:“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祝卿缓缓走到叶子墨的身后,她弯下腰,对着跌坐在地上的叶子墨说道:“健身有趣吗?我觉得很有趣呢。呵呵。你喜欢她是吗?我把她带来了,你为什么不开心呢?”   那有什么开心的!叶子墨有些害怕,他没想到自己妻子还有那样变态的一面。   那她会不会对自己做什么呢?叶子墨不知道。但是他知道一点,就是不能惹怒这个女人。   祝卿开始自顾自讲了起来。   “你知道吗?我为了寻找终极美味,茶不思饭不想,一直在琢磨。可是总是失败。我以为我一辈子都做不出来终极美味呢,没想到上天给了我一个机会。   那天她敲响了家里的门,我正在因为这个事情苦恼呢。结果她一进来就跟我跪下了,她说叫我成全你们,还说你们已经发生了关系。叫我放弃你呢。”   “不可能,我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完全就是在胡说八道。”叶子墨下意识的反驳道。   “是呀,她是在胡说八道。可是她给了我灵感呢。”祝卿幽幽的说道,“我看着她一身非常匀称的肌肉,我就忍不住用手去抚摸着,我想着如果做成菜的话味道一定不错。于是,我就动手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终极美味就是这样。你也很喜欢呢。”   叶子墨颤抖,他不言语。   “砰砰砰”,门外有人在敲门。   叶子墨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他走到一半,回头望了一眼祝卿,祝卿依旧是微笑着,站在原地,她将人头盖上,转身往厨房走去。   敲门声还在继续,叶子墨将门打开。   许久他都没发出声音,也没有动弹。   这次他看到的是女教练微笑的站在他面前,端着一个有盖子的盘子,对他说:“我从一个美食博主那里得来的方子,据说非常不错。给你尝尝吧。”   说着,女教练打开了盖子,盘子里装的依旧是一颗人头。   可,那是他妻子的脸。   。 第40章阎罗   我喜欢听别人跟我讲关于都市的怪谈,也喜欢听别人讲农村里的那些事儿。   今天我有个故事想讲一讲。于是我打开手机,想录一段。可是,怎么也讲不出来,我想大概是肚子里太多的故事吧。   坐在书桌前的我,沉思了片刻,脑子里突然想到一个故事来。   那年冬天,李中死了。   他的家人非常伤心和不解,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说死就死了呢?他的身体非常健康,前不久才去做了单位的体检。   李中是一家大型企业的员工,他工作勤恳认真,在公司呆了十多年,也算是老员工了。   他死的时候,是在午休期间。众人吃了饭,一起插科打诨的往办公室走去,走到一半李中说:“我有点事,你们先回去休息吧,我等下就回来。”   众人也没有什么意见,说说笑笑的回到了办公室。过了没一会儿,李中回来了,他脸色苍白,身体一摇一晃,感觉似乎像是要被风吹倒了似的。   众人关心的问他怎么了,他却摆摆手说没事,他趴在桌上休息一下就好了。就这样众人也没注意到什么,直到上班时间到了许久,有人找他做事的时候发现,他的身体已经僵硬了。   李中的家人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只觉得是晴天霹雳。他的妻子跑到公司来要说法,可是公司这边的领导也很苦恼,他们也不知道一个人好端端的怎么会死了呢?   因为由于是在工作期间死亡,按照规定是公司这边给赔偿的,公司这边也没推辞,按照规矩赔偿了。   李中的家人把他的尸体拖去了殡仪馆准备火化安葬。这时候殡仪馆的一个小伙子拦住了李中的家人。   他说:“你们先别忙着火化,我看啊,这位大哥还没死呢。如果各位信我,过三天再来看看便知道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李中的家人面面相觑,不知所以然。也不好坚持火化,因为他们私心里也觉得李中不可能就这么离开了人世间。   他们不肯相信,但是也不能就这样把尸体拖回家呀。   于是商量后决定还是把李中的尸体放在殡仪馆。   一天以后,李中的妻子又跑到殡仪馆去打听那个小伙子的事,却听说那个小伙子当天晚上也去世了。说这个话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妈,是这儿的保洁员工,她目光灼灼的看着李中的妻子,八卦着。   这可把她吓坏了。她连忙想跑,却听到那个大妈身后传来了另外一个男子的声音,“薛大姐,不是跟你说了不要乱说话吗?小心张云知道了可不得找你闹。”   张云就是拦着李中家人不让火化的那个小伙子。大妈听到身后传来经理的声音,干笑了两声,冲李中的妻子嘿嘿一笑,“那个啥,我都是胡说的,你别当真。”说完就溜走了。   那个男子微微一笑,走到李中的妻子面前,说道:“薛大姐没别的毛病,就是爱夸大事实,胡乱说几句,您别在意。”李中的妻子长舒了一口气,说道:“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他真的死了呢。以后可别这样开玩笑了。能麻烦你帮我叫一下他吗?我想找他问点事儿。”   经理听到这个话有些为难的看着她,“他现在不太方便。您看,要不改天来找他?”李中的妻子有些不高兴了,她本就是为了自己的丈夫来的,因为张云的一句话,就放下了家里所有事,也没让丈夫火化,并入土为安,已经让她很不安了。怎么现在问个话都那么难见到吗?   经理似乎看出了她眼里的不满,只说道:“实不相瞒,张云现在躺在床上,跟你丈夫的情况相似。不过过几天他就会醒来,我们已经习惯了。但是这两天确实没办法见到他。”   原来这个张云有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的莫名其妙的习惯,就是一睡起觉来,就跟死人一样。心口处摸着都有些凉了,没有心跳。   刚开始他们还兵荒马乱一阵,后来张云突然醒了过来,还是吓了他们一跳。后来张云的情况经常发生,也就不是很在意了。只不过他们觉得张云不适合在这里工作,想将张云辞退,但是张云坚持要在这里待着,说不给钱也要。   他还经常说他在这里能镇住一些牛鬼蛇神。   做这一行的多多少少都有些迷信,于是也依旧让张云留下来了。   张云成了整个殡仪馆最特殊的人,每隔三四天躺在床上像死人一样,醒来后又继续上班。   李中的妻子听完也觉得很是疑惑,她跟着经理去了张云的宿舍,见到了这一幕。   她依然觉得怪异无比,却又不知道怎么回事。第三天,李中的妻子又来了,而这次张云却醒了。   经理惊讶的看着张云,问到:“你这次怎么这么快就醒了?”张云笑了笑没说话。   指了指李中的妻子,示意她到一旁来说话,经理有些不乐意了,“你这臭小子,我平时那么照顾你,怎么连这点小事也不让我知道吗?”   张云为难的看了看四周,小声的说道:“那我说了你们可别生气,也别觉得我胡说八道。”   经理和李中的妻子都点点头表示不会。张云这才开口:“我说的话,你们听来觉得可笑或者迷信,但是我保证说的都是真的。”他面对李中的妻子又说,“你丈夫被招去做阎王了,昨个啊,我就是被叫去认个脸熟的,想着也没什么大事,就又让我回来了。你们把他送来的时候我就感觉他跟我是一样的。所以才阻拦了你们。也幸好你们听了我的话,没让他火化,不然他可就当不成阎王了。”   两人听完觉得非常惊奇,但是由于张云的经历,和他信誓旦旦的话,又有些将信将疑。   “我跟你们说,你们别不信,我可是老阎王的属下,这新阎王一上来就处理了好几个压箱底的事儿。你们回去打听打听就知道,前边儿不是跳河自杀的那个女的吗?新阎王给让她投胎去做了一只狗,就在城西一家卖卤肉家的。那女的投胎的时候脖子上还有根红绳挂着小坠子呢。据说是她妈妈给她的,怎么也不肯取下来。”张云说完也就离开了。   李中的妻子和经理抱着将信将疑的心态,跑到了城西去打听,花了一上午,终于找到了张云口中的那个卤肉店,果然有一只狗生了一窝小崽子,他们发现其中一只的脖子上有一个像是绳子挂着吊坠的胎记。   两人啧啧称奇,也不得不信了张云的话。而这个时候李中醒来了。   李中的妻子得到消息,赶了过来。看到好端端站在她面前的李中不由得喜极而泣。   后来听李中说,他确实是被地府招去做了阎罗王。是因为上一任阎罗王卸任准备去投胎。地府准备找个勤恳的人来做,于是就选上了自己。当时是白天,他以为自己大好的年华就要浪费了,想到人还没做完就要做鬼,他不愿意也就没答应。   可谁知道前任阎罗王着急投胎就硬是把他拉了过去。还说自己可以还阳,只有有事儿的时候才会去。   于是他这才放心的上任了。当他看到张云的时候,也是惊讶了片刻,便哈哈一笑。再也没说什么了。   这个故事讲完了,我停下了自己的录音,望着窗外,黑黝黝一片。风呼呼的刮着。墙上的钟已经显示十二点了,我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洗漱躺在了床上。   书桌上的台灯散发着幽幽的光芒,灯下放着一张纸,和一支笔。有风吹过,卷了卷那张写满了字的纸,右下角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李中两个字。   。 第41章化蝶   这人世间的故事,剪不断,理还乱。   他看不清也猜不透。   安晋的手掌上躺着一只蝶。蝶的翅膀颜色华丽,吸引人。   安晋眼睛也不眨的看着手中的蝶,叹气。许久,他才开口道:“你这是何必呢?”这句话说的太轻太轻了,随着风儿消逝的很快,谁也听不清。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蝶听。   安晋将手中的蝶放开,蝶随风而舞。却怎么也不愿意离开安晋的身边。安晋摇摇头,甩了甩拂尘踱着步子慢慢离开。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余晖照印下,他的背影看起来是那么的落寞。   十年前的安晋,还不是这样的。那个时候的他意气风发,势要将天下妖除尽。   他始终记得,师傅临终前的交代,“晋儿,你要记住,妖就是妖,哪怕她再好看,她也是妖。他们为祸苍生,使得天下大乱,切记不要被他们所骗了。”   于是安晋才有了那个宏伟的愿望。   他刚下山没多久,就遇到了一个树妖,吸食人的精血为生。那个树妖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子,她说她曾经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去山上上香途中遇到土匪,却不料被土匪糟蹋了。土匪还把她杀了埋在土里,有一日,一只鸟衔着种子路过她,种子落了下来,在土壤种生根发芽,后来长成了苍天大树。   一个富商看中了这棵树,便将之移栽在自家园中,而她的尸骨依然在原地,带走的是她的魂。这些年来,她早就和这棵树化为一体了。   安晋听完树妖的话,也没有什么表情,他只说道:“妖就是妖,你以为哪里来的巧言善辩就能糊弄人心?”   安晋出手,树妖魂飞魄散了,但是安晋不懂。因为树妖在魂飞魄散的那一刻露出了笑容。   多年后他才明白,那是解脱。   再后来,他陆陆续续遇到过很多不同的妖,有好的有坏的。   可是他从来不手下留情。凡是经过他手的妖,几乎都是魂飞魄散的下场。   直到他遇到了一只蝶妖。   那个时候的蝶妖,正在一个官宦人家的女儿闺房里。   那户人家在准备嫁妆,可女儿不愿意出嫁。寻死觅活的打算逃婚。蝶妖出现了,她听到了女子的愿望,表示自己可以帮她,但是代价是她的美貌。   那个女子没有犹豫,立刻点头。蝶妖正要施法,却被安晋打断了。   安晋穿着道袍,手拿除妖剑,正气凛然。他指着蝶妖说道:“休要蛊惑人心,本道就知道此处有妖作乱,果然不出我所料。你快束手就擒吧!”   蝶妖扑哧一笑,道:“哪里来的傻子,不知旁人事莫管他人闲!小道士,你以为你是谁?”   安晋勃然大怒,拔出剑来想要与蝶妖一较高下。却见那个女子连忙伸手拦住了安晋。“大师,请您高抬贵手。蝶羽不是在害人,她从来没有害过人。这都是因为我,如果不是因为我,她绝对不会出现。”   女子的话让安晋顿了顿。   以前不是没有像现在这样有人替一只妖求情,他认为这些人是被妖蛊惑了,看不清真面目,所以才觉得他们好。哪怕是再好的妖,最后也会因为一己之私扰乱众生,所以他总是能狠下心来将那些妖诛杀。   他受到过民众的敬仰,也受到过唾骂,但是他依然坚持自我。直到今天,他突然下不去手。看着蝶妖那纯粹干净的眼睛,又听到女子的苦苦哀求。他发现自己的道心没有那么坚固,他会对一个蝶妖心软。   这一次,他放弃了诛杀蝶妖的机会,同时也第一次知道了蝶妖的名字,蝶羽。   那是他第一次听到一个妖的名字,再后来他无数次的遇到这个蝶妖,又无数次的放弃了诛杀她。   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他想,自己一定是被这个蝶妖蛊惑了。于是他更加勤奋的修炼,希望自己能摆脱这样的蛊惑。   一日,安晋正在修炼,蝶羽翩翩而来,她穿着粉色衣裙,娇俏艳丽。   “喂,小道士。”蝶羽笑嘻嘻的看着他。   “你来做什么?”安晋冷着脸不想搭理。   “小道士,咱们打了那么多次交道,好歹也是熟人了吧。怎么还这么冷漠?”   “道不同不相为谋。别以为我饶了你,就是不杀你。”安晋依旧冷漠。   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蝶羽,他的内心很复杂。   “你走吧,不然下次绝不轻饶。”安晋不理会蝶羽,蝶羽只轻笑,什么也没说,离开了。   等到下次再见面的时候,安晋身受重伤。   那时候,他为了除掉一个杀人如麻的大妖,不惜一切代价。是蝶羽奋不顾身的替他挡了下来。   这才让他活了下来。但是蝶羽却妖力尽失,化为了原型。   “为什么?”安晋手里捧着化为原形的蝶羽,震惊又不解的问道。可是蝶羽虚弱的连话都说不了,又怎么能回答他呢?   安晋拖着疲惫不堪又重伤的身子回到了自己的住处。蝶羽被他装在口袋中,也不知生死。   安晋看着手掌中这小小的蝶,眼神复杂。其实依照她现在的脆弱,自己完全可以一掌捏碎,并且毫无顾忌。但是一想到她奋不顾身扑向自己的那一刻,就怎么也下不了手。   终究还是欠了她一条命啊!   在安晋的细心照料下,蝶羽终于醒了过来,她化成人形站在安晋面前。   苍白的小脸,丝毫没有血色。身躯娇弱,摇摇欲坠。安晋皱眉:“你伤还没好。”   蝶羽微微一笑,摇头。“不碍事的,那天你问我为什么,我总要给你个回答。”   “那件事以后再说。你先养伤。”安晋有些焦躁不安,他想打断蝶羽的话,蝶羽摇头。安晋最后看着蝶羽那双依然干净透彻的眼睛,他还是什么都没有再说。   “你看,你现在变的多么有人情味。”蝶羽笑道,“妖和人是一样有七情六欲,这并没有什么不同。世俗的偏见,让你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你对妖不是痛恨,是鄙夷的,觉得不容于世。可是你不知道,这世上有好人就有坏人,有太阳就有月亮,有阴就有阳。”   “所以呢?”安晋有些不知所措。他忽然不明白蝶羽说这个话的意义。   蝶羽最后笑了笑,她的笑容明媚,“我只想告诉你,你的劫过了。再过几年你便能成仙。”   只有入世后真正的领悟才能羽化成仙。   蝶羽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身躯,她又一次变回了原型,她身上的功德缓缓注入安晋体内,安晋感受到这股力量,浑身一颤。   原来,他一直都错了。他师傅也错了。   再后来,蝶羽终究只能是一只普通的蝶了。而安晋也迟迟不愿意羽化成仙,他知道,自己的这一切都是这个蝶妖带来的。至少在蝶羽目前这有限的生命里,他陪着度过就好。   蝶羽死后,安晋依旧没有羽化成仙,他想,他终究是愧对了她,这个劫没有度过。   等蝶羽的下一世他定要还清这场因果。   。 第42章茜茜与画   夜深人静,窗外的月亮高高挂着。窗里的人在叹声叹气。   卓心坐在电脑桌前,双手撑着额头,一声声叹息一阵阵摇头。桌上闹钟已经指向午夜12点。明天就要上交作品。她已经想不出任何办法。想起老板冷漠的目光,她可以想象,如果自己再交不出来,老板一定会让她直接走人,在画室里总有那么几个没有灵感,山穷水尽的人被老板毫不犹豫的赶出去,她不能和那些人一样。   卓心的梦想就快实现了,他拼命的画画,在这个高压环境下,逼迫自己画出她心中最完美的一幅画,但是现在她不仅画不出还让自己陷入绝境。   砰砰砰,突兀的敲窗声,让卓心吓了一跳,她朝窗外看去,什么也没有,不禁暗自苦笑,看来是自己神经过敏,出现幻觉。她又继续陷入沉思。又是一声砰砰砰,不过敲的不是窗户,而是门。   卓心站起身,朝门口走了几步,觉得有些疑惑,这么晚了谁还会来敲自己家的门?砰砰砰的敲门声还在继续,卓心问道:“谁呀?”外面没有任何声音,也不再有敲门声,四周一片安静。   卓心想了想,还是走到门口,将门打开一条缝隙。外面走廊上没有人,但是地上却有一箱东西,她好奇地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只白色的兔子,她欣喜得将兔子抱进屋里,这时候电话铃声响起。   “卓心,生日快乐。”电话那头是卓心的好友陈思,“谢谢,真没想到你还记得我生日,连我都忘记了呢。”   “那也不看看我是谁,我怎么会忘记你生日呢?还是在12点的时候准时将礼物送到门口,你看喜欢吗?”   “当然喜欢,你送的礼物我都喜欢!”   挂了电话之后卓心将怀里的兔子放在沙发上,她蹲在兔子的面前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它,她想不如这次的作品就画兔子吧。   于是她将工具摆好,开始动笔,这只兔子或许还不适应陌生的环境,它一动不动地趴在沙发上,红红的眼睛盯着地板,偶尔抬头看一眼正在画画的卓心。   卓心已经完全沉醉于画中丝毫不知疲倦,当她结束手上的画笔站起身来,才发现原来天已经蒙蒙亮了。她又望了一眼那只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兔子,他似乎是在昏睡却感觉它又是清醒的。   卓心将画笔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去洗漱一番,她躺在床上感觉困意来袭,给自己上一个闹钟便沉沉睡去,一觉起来发现已到中午,不知什么时候闹钟被关掉,怕是自己迷迷糊糊关的吧,她爬起来给老板打了一个电话,老板在电话里说如果今天再拿不出作品,就叫她滚蛋。她马上跳下床,将手里的画装好,准备出门。   卓心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沙发上的兔子,它已经不在了,不知道这个小东西跑哪去了,一会儿回家给它弄个窝吧。   当卓心来到画室的时候,老板正在训斥一个不懂规矩的新人。见到卓心来了也只是淡淡的一句你来了并不再多说。   卓心将画交给老板,老板打开画卷先是不屑,最后又变得惊讶,老板似乎对这幅画很满意。“卓心啊,你这次的水平比以前好多了,继续努力吧。等下一次画展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大部分作品挂上去。一定会卖个好价钱的。”   卓心松了一口气,过关了。接下来的日子会好过一些,不必再看着老板的臭脸。“这是你的费用,过两天如果需要你再画,我会给你打电话。”听到老板的话,卓心点点头,伸手拿过费用,捏了捏,感觉比以前厚一点。   她到宠物市场去看了一番,给兔子添置了点东西,便回到家中。兔子蹲在鞋柜上,望着刚刚进屋的卓心。卓心把兔子抱在怀里,轻声说道:“兔兔,因为你的原因,今天的费用比以前都要高,真是谢谢你。”兔子有些不习惯他的怀抱,扭动了几下跳了下去,蹦到了茶几上。   过了两天安稳的日子,老板给她打电话说要她画人像,卓心只好让好友陈思来帮忙,电话里陈思满口答应。到了时间点陈思没有来,到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是一位漂亮的女孩。据她所说,是陈思拜托她来这里当模特的。卓心连忙将她迎了进来,“你好,我叫卓心,这次真的是麻烦你了。”“不碍事,都是朋友,互相帮忙而已。对了,我叫茜茜”。女孩甜美的笑容,让卓心感觉一阵放松。   茜茜看起来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她坐在卓心的面前,让卓心很是放松,她专注的开始画画,不知不觉过了几个小时。“终于搞定了。”卓心放下画笔,感觉心里一阵舒畅,她从未感觉那么轻松过,人像是最不容易画的,每次卓心都有很多瑕疵,需要修改无数次才能勉强过关,这次几乎不需要任何的修改。   卓心抱着这幅画去见老板,老板看后表示非常满意,又将酬费提高了一倍拿给了卓心,抱着画进了房间。   几天后,老板要求卓心再画几幅那个女孩的画像,卓心有些犹豫,她不想再麻烦别人,但是老板的话又不得不听。正拿起电话想给陈思打电话,这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卓心放下电话跑去开门,打开门后走卓心很是愕然,是那个漂亮的女孩,茜茜。   “嗨,不介意我来你家做客吧?”茜茜提着一堆食材站在卓心面前笑着说道,卓心连忙将茜茜迎进家门,“不介意,当然不介意。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我买了一些食材,肚子饿了就自己做点吃的。”卓心摸摸自己的肚子,这些天她几乎都没怎么吃东西,而且她也不会做饭,饿了就叫外卖,吃盒饭。眼前这个叫茜茜的女孩,会做饭,就足以勾动她的味觉。卓心看到茜茜在厨房里忙东忙西,而自己本身也不会厨艺,也帮不上什么忙。她拿起画笔将茜茜做饭时的样子勾勒下来,又简单的用颜料上色,等茜茜把饭做好出来。   茜茜做的饭很简单,青菜加胡萝卜混合在米饭里面,没有肉,很清香。卓心笑道:“真香,要是谁能娶了你,那可是他的福气。”茜茜笑了笑,不语。一连几天,卓心画了不同形象的茜茜,既清纯又可爱。每次茜茜来都为卓心做饭。   “哎呀,我的兔兔呢?”卓心才想起,这几天一直都忙着画画,将兔子给忽略了,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茜茜莞尔一笑,“你再好好找找,也许它跑到外面去了呢?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嗯。”卓心点点头在屋里四处寻找着兔子,过了很久,还是没有找到,她只好出门去寻找,在小区楼下的草地上,她看到了兔子正一蹦一跳的,“兔兔,回家了。”卓心抱起兔子返回了家中。刚刚到家就新的手机便响了。   “喂,老板,什么事?”当卓心听完老板的诉说,她感到疑惑。老板说他最近晚上睡觉都能感觉到有东西在屋里咀嚼食物,但是起来查看什么也没有发现,第二天早上起来却发现厨房里的萝卜没有了,那是老板的妻子昨晚才买回来的,后来就再也没有买过萝卜。但是奇怪的是屋里总会多出几根未啃完的萝卜,零零散散的扔在厨房里。于是老板决定一探究竟,决定后当夜就准备了。他先铺好床,在里面塞棉花,然后他洗漱,再进卧室假装准备睡觉,然后躲在角落里观察,由于卧室的正门对着大床,从这里看,以为里面那个棉花就是老板本人。   过了许久,卧室的门悄悄开了一条缝隙,有个小小的身影在门口闪烁了一下,因为月光比较暗淡,老板并没有看清楚是什么东西。但是这个小东西只是张望了一下便消失了。老板赶紧开门追了出去,那个小东西跑得飞快,直直向厨房跑去。   老板小心地跟到厨房门口,隐约发现是一只兔子,他不禁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放松下来随手将厨房的灯打开。兔子受到惊吓,一下子就窜了出去,等老板反应过来,兔子早就无影无踪了。当时老板并未在意,但是随即他发现放在客厅的那幅画中的兔子居然不见了!这幅画是卓心给他的,对于这个问题老板自然要问怎么回事,但事实上,卓心也不知道,老板扬言说不把这件事情解释清楚,就直接让她走人。为此,卓心很是苦恼。   砰!砰!砰!敲门的声音响起,唤醒了正在沉思的卓心,她连忙跑去跑去开门。但是打开门一看,却什么人也没有。她又关上门,还没走几步外面又响起了敲门声,她又将门打开,如此反复。卓心忍不住怒气准备开门怒骂一通,不知道是谁这么无聊的捣乱。   刚刚把门打开,她就发现脚下有一封信,于是她将信捡起来查看,信封上什么都没有,空白一片。她用手摸了摸信封里面,似乎有一些东西,感觉比较厚。她进屋打开了信封,里面装的是一些照片,是卓心和陈思以前高中时候玩耍的照片。卓心不由得扬起嘴角,“这个鬼丫头,这么爱玩。好久没见她呢。”于是她给陈思打了一个电话,但是对方无人接听。   过了两天本来应该不用再来的茜茜又出现在卓心家里。她依旧带了新鲜的蔬菜和胡萝卜来为卓心做饭。卓心对茜茜提起老板的那件古怪的事,茜茜只是微微一笑,说道,“你不妨让老板在家里多囤点胡萝卜,然后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要去打扰,说不定他就又出现了呢。”“可是那与画有什么关系呢?”卓心很是不解,她不觉得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我也是随口说说,你不是要给老板一个交代吗?拿去搪塞也说得过去。”茜茜很随意地挽起耳边的发,轻声说道。   卓心耸耸肩,她很想给老板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过,目前来说她自己都不知道,也只能用这种荒唐的理由来打发老板吧。   吃完饭,卓心准备收拾东西出门,走之前她歉意的对茜茜说,“真是抱歉,我要去老板那里一趟,你自己随意。”茜茜温柔的笑笑,“无妨,你去吧。”   让卓心感到奇怪的是,她给出那种荒诞的理由,老板此时此刻居然相信了。老板面露沉思,挥挥手让卓心离开了。当卓心回到家的时候,茜茜已经不在了,她想一定是回家了吧。   这时候卓心养的兔子,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了出来,跳到她腿上。卓心摸着兔子的毛发,在沙发上渐渐睡去,她做梦梦到自己的画卖了高价。   第二天昨天接到老板的电话,老板让她马上过去,卓心连忙出门。到老板他面前,老板告诉她,卓心画的所有画都被一个富商给高价买走,唯一没有被买走的就是那幅兔子的画。老板将这幅画还给了卓心。高价让卓心很是雀跃,她抱着那幅画径直回到家,回家后卓心将画打开挂在墙上,仔细的看了一遍,没有任何问题。兔子依然在画中。   卓心又想起刚刚的事,她很兴奋地想将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诉自己的好友陈思。于是,她又一次拨通了陈思的电话。   这一次不是无人接听,而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卓心很有礼貌地问:“阿姨,我是卓心,请问陈思在吗?”对方沉默了几秒,说道:“卓心,你不知道吗?”“知道什么?”卓心感觉很奇怪,难道陈思发生了什么事没有告诉自己?于是连忙追问。对方又是沉默了几秒。“思思她……一个月前出车祸……已经去世了。”什么?车祸?一个月前……去世了?卓心实在是被惊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回想这一切,她感觉很茫然。她又想起了茜茜,对于茜茜,她感觉很安心,也觉得很熟悉,似乎她觉得茜茜应该能帮助她,于是连忙给茜茜打电话,但是她发现那个号码是空号。   卓心显得更茫然,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忽然她的眼睛看到那幅画里面的兔子正在慢慢消失,冥冥中,卓心似乎知道了什么。   兔子跑到卓心脚下,失去好友的她抱着那只兔子蹲在地上,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落。“以后只有我们两个了。”卓心似乎在自言自语,又似乎在对兔子说话,兔子红色的眼睛眨了眨,缩在卓心怀里一动不动。   。 =已完结=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